第37章 你不爽,我就开心

凌云行之起于微末!

邓宇也侧头望向凌云,征求着她的意见。

几日的乞丐生活,已经让他们身心俱疲,痛苦不堪。

恨不得马上摆脱这种的日子。

凌云垂下头,避开了两人的视线。

此时,她的心中何尝又不想摆脱这种熬枯受淡,狼狈不堪的生活。

可她无法坦诚的向两人说明自己内心的担忧。

凌云并未选择正面回答他们的问题,而是反问道

“你们知道去清河县的路怎么走吗?”

邓宇看向王晶,王晶沮丧的摇了摇头。

几息之后,两人的目光,又同时期盼的望着凌云。

凌云有些郁闷。

我不是神。

我不可能无所不知。

别把希望都寄托在我的身上。

我也是会累的。

凌云摇了摇头,表示她也不知道。

她本就不知道去清河县的路怎么走。

所以,不算说谎!

邓宇两人原本明亮的眸子,瞬间黯淡了下来。

看着两人那瞬间黯淡下去的眸子,凌云得心,微微的颤了颤。

呲牙!

我心虚个啥?

本就不知道,有什么好心虚的。

山神庙

荒凉而又破旧,大门的门板也掉下来了一半,木梁和瓦构建成的屋顶也破破烂烂。

雨天,外面下大雨,里面也许就是下小雨。

四处都是蜘蛛网和厚厚的灰尘,山神爷的泥像也残破不堪。

连头都已不知去向。

香案、香炉、烛台皆翻倒在地。

贡品!

你就更别想了。

山神庙的右方,是一棵粗壮无比的大树,许许多多的根部裸露在外。

盘根错节,深根固柢。

周围地面也被满满的落叶与树枝覆盖,其中间歇散落着鸟粪与烂果。

站在山神庙外,看着庙内地面上的野兽粪便,王晶整个人都不好了起来。

她一脸嫌恶

“这里这么脏,好恶心!

我不要住在这里。”

凌云心情有点烦。

几日的居无定所,殚精竭虑,本就让她心力交瘁。

现在,王晶一时的任性之言,让凌云没来由的感到烦躁。

她知道,一个七八岁的小孩,能够做到这一步,已经非常不错了。

在平日,她也可以大度的一笑了之。

可,现在不一样,是特殊时期。

凌云不是保姆,现在也没有那个心力去包容王晶的大小姐脾气!

好吧。

不得不承认,自从那一次打架事件以后。

凌云的心里就多了一根刺。

这根刺,让她对王晶少了些包容,多了些不耐。

她不是圣人!

不可能包容一切。

凌云静静的看着王晶,表情认真的道

“那你说,咱们去哪儿?”

“可……,这门都坏了。

晚上也不安全,地上又这么脏……!”

“不住这里可以!

既然你提出了不同的意见,那你就要给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你说,咱们住哪里……咱们就住哪里。”

王晶顿时哑然,神情瞬间也变得尴尬难堪起来。

她一脸不可置信的望着凌云。

这是有史以来,凌云对她说的最重的一句话。

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本没有错。

错在,凌云说的方式,太直接了,不够温和。

这让一直生活在她得羽翼之下的王晶,有些接受不了。

王晶感觉,凌云变了。

变得陌生,变得不近人情了。

不同意就不同意呗,干嘛上纲上线的!

而站在凌云的角度。

所有的问题,都是她去解决。

王晶既然帮不了忙,就别额外给她找事了。

她也是会累的!

山神殿的情况,让凌云和邓宇不得不,又回了一次城,买了一些铁钉、防蛇虫的药物和一些生活必需品。

荒郊野岭,晚上肯定有野兽出没,山神庙的门是必须得想办法堵上的。

三人,人小力薄,没那个本事把门修复好。

万般无奈之下,他们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把那半扇掉了的门,钉死在了门槛与门框上。

看着另外半扇未坏的门,凌云呲牙……

你可一定要争气啊!

千万得顶住……别掉下来。

咱们仨的进出,就全靠你了!

要坏,也得等我们走了再坏……

要是这门有生命,听到凌云的这一番心里话后,非得气吐血不可。

从鬼屋离开后,居无定所,不得不当了几天乞丐的凌云三人,又搬到了这个山神庙,暂且借此遮风挡雨。

山神殿的不远处,距此地大概十几分钟的路程,有一条河。

河水清澈见底,站在河堤上都能看到,河里水底游荡的鱼和虾。

上游不远处,有一片芦苇荡,芦苇荡里时不时还能听到野鸭子的鸣叫声。

邓宇听到野鸭子的叫声后就两眼放光,兴奋地往前跑去,边跑还边喊道

“这里居然有鸭子。

走……快走,咱们抓鸭子去!

快点……,你们都快点呀。

别让鸭子跑了!”

“停……!”

你这个憨货。

这样大吼大叫的,再多的野鸭子,也被你吓跑了。

真被吓跑了。

你后悔都没地找去!

“别大喊大叫的,你先抓住了再说。”

邓宇脚下发力,像一颗出膛的炮弹一般,向那些野鸭子冲去。

一阵人荒马乱,鸡飞狗跳之后,连根毛都没能抓住的三人,沮丧的走出了芦苇荡。

“怎么就跑了呢?

明明那么近……

就差那么一点点,就差那一点点,我就抓住了的。

都是你们,让你们跑快一点,偏不听,还在那拖拖拉拉的。

现在好了……到手的鸭子都跑了。

你们高兴了吧!”

凌云翻了个白眼。

懒得理这个憨货。

到手的鸭子,真要到手了,你还会让它跑?

野鸭子,是那么好逮的?

做什么美梦呢?

好一会儿之后,邓宇又气闷的道

“唉!

什么时候才能回家啊?”

凌云诧异。

这小子,这些日子以来,懂事的惊人,即使想家,也从未说出口过。

还不待凌云想明白其中的原因,邓宇就又接着道

“回家!

等我回家后,就可以吃到好东西了。

一只鸭子而已。

哼哼!

等本少爷回家后,非弄它一桌子的鸭子宴不可。

吃它个够本!

什么水晶鸭,八宝葫芦鸭,香水鸭……等,本少爷吃一只,扔一只……

想怎么吃就怎么吃,想怎么扔就怎么扔!”

凌云无语!

闹了半天,这小子只有在吃东西的时候,才会想家啊!

难怪,第一次看到邓宇时。

会那么胖!

几乎把自己吃成了一个球。

妥妥的吃货一枚。

本想调侃邓宇两句的凌云,在看到对方眼眸中闪现的那一丝忧伤时。

她顿住了。

这小子,不是不想家,不是不难受。

只是没说出来罢了!

算了!

看在这丫的怪可怜的份上,自己还是不为难他了。

三人沉默的行走在河堤上,看着清澈的河水中,那游来游去的鱼儿。

邓宇眼得珠子又转动了起来……他又有了新目标

“咱们捉鱼吧!

其实鱼烤来吃,也挺好吃的!

表皮焦脆,内里鲜嫩……。”

凌云有些懵逼。

她眨了眨眼……再眨眨眼……

这小子!

也太让人无语了吧。

伤心不过三秒,就又想到吃上去了。

自己白心疼他了。

浪费表情!

“我会吃鱼!

不会捉鱼。”

凌云此话一出,邓宇好似被按了暂停键一般,愣在当场。

他那有些懵圈的表情,好似在说

不带这样的。

你怎么能拆我的台呢?

“哈哈哈……哈哈哈!”

看到邓宇那一脸懵逼的表情,凌云心情顿时好了起来。

你不爽!

我就开心。

三个人,三颗小脑袋,凑在一起,各抒己见,绞尽脑汁的讨论着捉鱼的方法。

商量,琢磨了半天,也没能想出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来。

正在三人一筹莫展之时。

凌云脑中突然灵光一现,一种豁然开朗之感袭上心头。

她兴奋地道

“你们听没听说过一个词……”

“啥?”

“浑水摸鱼!”

邓宇和王晶两人对视一眼后,想了想道

“咱们暂且不说这个词有用无用。

单单就说,这河,这么大,这么长。

鱼又不是死物,如何保证把水搅浑的情况下,它不游到别的地方去?

鱼都跑了,那咱们还怎么抓?”

“走咱们四处找找看。

看能不能寻到,一个窄点,能把水流拦起来的地方。”

凌云招呼着两人朝前走去。

这时,跟在他们俩身后的王晶站了出来

“我知道一个地方,可能可以!”

凌云两人都十分惊讶的转过头,诧异的看着王晶。

至那日和凌云发生矛盾之后,王晶整个人都变得沉默了许多,对方好似有一些抗拒现在的生活。

王晶这时站出来,着实让凌云两人都大吃一惊。

“在哪?

你怎么会知道?

我咋不知道嘞!”

邓宇两眼圆睁,一脸不解得道。

王晶不咸不淡的看了邓宇一眼

“你不知道的事……多着嘞!

难道,你不知道,我就不能知道?”

邓宇挠了挠头,不好意思的笑道

“我没那意思。

我就是好奇,咱们一直都在一起。

你都知道……

嘿嘿!

我咋没看到!”

“刚才在抓野鸭子的时候,我看到一个地方……,那里应该可以。”

王晶有些犹豫,不太确定的道。

很快,三人来到了对方所说的地方。

这里,是一个小水洼。几乎与河水都快要断开来的样子。

里面水不是很深,上面漂浮着一些杂草等物。

用树枝拨开杂草,一条条鲜活的鱼儿就呈现在了众人眼前。

见到这一幕,王晶如释重负。

“哇,真的有鱼耶!”

“快……,快把那个口子拦起来,别让它跑了。”

“放心,有本少爷在,它们跑不了。”

“吹,你就吹吧!

小心把牛皮吹破了,蹦到天上去。”

“这下咱们有鱼肉吃啰!”

“哎呀!

有鱼撞到我的腿了。”

“哈哈………,浑水摸鱼!

这个词……真好!”

把水搅浑,鱼的视线就会受到了影响。

看不见了,这些鱼也会害怕。

同时呼吸也会变的困难,它们就会浮到水面上来透气。

“鱼也会害怕吗?”

“当然,你看平时人们养的猫啊,狗啊……,都是有喜怒哀乐的。

鱼肯定也有!

只是它们不会说话罢了。”

“那我们吃了它们,是不是很残忍?”

“不存在残不残忍这个问题。

大自然的自然规律而已。”

邓宇转头斜瞥着王晶,没好气的道

“那你以后别吃肉了。

当和尚去……!”

王晶被邓宇抢白,也不怯他,没好气的道

“这地方是我的线索。

你才没资格吃!

再说,和尚都是男的。

你去,还差不多!”

正常人,在饥饿面前,谁还会有那美国时间,去管残不残忍。

王晶这个小姑娘,明显做出了最正确的选择。

在生存面前,一切都是浮云。

将采摘来的蘑菇和野菜洗净,包在于鱼肚之中。

再把鱼架在火上慢慢的翻烤着。

鱼在简易的烤架子上滋滋的冒着油花。

与此同时,鱼得香气也扑鼻而来,让人忍不住直咽口水。

迫不及待的把烤鱼从木架上取下,邓宇就心急如焚的品尝了起来

“好吃吗?”

“嗯……,好吃,真好吃。

这是我吃过的,最香,最好吃的鱼了!”

他也不怕烫,不怕被刺扎着,低头狼吞虎咽的猛吃起来。

凌云摇了摇头,心中不由一笑。

最好吃的鱼!

这鱼只能说勉强能入口而已。

调味料也就只是放了一点点粗盐和野菜。

盐还不敢多放,怕味道太咸。

至于别的调味料,那就更别想了。

这样做出来的鱼,怎么可能是最好吃的?

之所以觉得好吃,那是因为鱼是自己抓的,柴火也是自己捡的。

再加上,这段时间住在山神庙,生活着实艰苦了一些。

“真好吃!

明天我们还来!

还这样烤着吃!”

凌云“……”

还吃!

合着,累的不是你。

在明火上烤鱼,可是个技术活。

稍不注意,就会烤焦,所有的一切前期工作,都白费。

“好,明天咱们再来!

早知道城外这么好玩,我们就该早些出城的。”

凌云感觉有些牙疼!

好吧!

只要你们高兴就行。

反正,干活别找我。

在城里多好!

只要有银子,啥好东西吃不到?

出了城……,要啥啥没有。

有啥好的?

憨货就是憨货,说话也不带点脑子。

一两条烤鱼,就把你们收买了。

三人一边吃着烤鱼,一边说着话,笑着,闹着,吐槽着……

“好香!

你们闻到没?”

“这是烤鱼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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