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沈乐,你这奢侈程度赶上皇帝了啊!

“哇,这姑娘演技简直满级啊……”

沈乐亦步亦趋跟在旁边,看完了老情人相见的一场大戏,简直目瞪口呆。

这位金珠姑娘,不,现在应该称她为钟金哈屯了,几次形象的转换,流畅自如,简直秒杀沈乐看过的所有的大花小花。

苍白憔悴一意守节的未亡人、不怒自威的草原女首领、全心全意依赖求助的老情人……

每一张脸,每一个表情,都纯出自然,毫无矫饰,怎么看怎么有说服力。

特别是最后一张脸,哪怕他在心里反复想着“别逗了,男娶女嫁这么多年了,再说旧情就太傻了,”也觉得袖手不帮她,实在是太不像话……

这样的演技,这样的心志,难怪她从十几年前一无所有的被掳少女,走到了现在这一步:

老汗王最宠爱的妻子、新王轻骑追逐想要求娶的女子,明使千里出塞几百里上门调停,不让新王娶到她,整个草原都不安稳的女子……

“你……”

就这样当面飙演技,青年将军看着她,还是满满怜惜,颇有愧疚。他轻声道:

“你要记住,要得到朝廷的诰封,就要对朝廷恭顺。最重要的是,边疆不能起战火,不能时不时的,有队伍跑进来烧杀抢掠。

只要恭顺,朝廷就算一时不给诰封,至少贡市不会撤。你能掌握一个贡市……”

“我明白的,纳日苏。”金珠微微仰起脸庞,一眨不眨地凝视着他,明净的脸颊被晨曦染上一抹红光,看着越发多情:

“有贡市,我们就能买到粮食,买到盐巴,买到铁锅。我们的老人,孩子,遇上白灾,也能吃饱饭,不会大批大批死掉……”

所以,明使用“不嫁给新王,你就是个普通妇人,朝廷根本不知道你是谁”来威胁,她就只能低头。

很多东西,草原上根本不出产,停了贡市——或者是,与中原的互市——她手下的军队,她手下的部族,根本养不活,根本抵御不住几次灾害!

“如果你在这里带兵就好了……”她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轻:

“如果是你镇守在这里,我就一点也不怕他们了……也不会受他们的欺负……”

然而身为武将,在哪里带兵,在哪里镇守,并不是他能说了算。青年武将默然良久,低声道:

“我在宣府这里也有熟悉的将军。如果有人欺负你,你给我写信,我……总是能帮你调停一二。”

他们默默相对,各自不语。好久,金珠才勉强笑了一笑:

“不说这些了。你这次来,还没看过小金对吧?稍等片刻,我叫它出来——”

她在颈上摸索了一下,拽出一个哨子,用力一吹。尖利哨声回荡,片刻,远处就响起了一声低沉的咆哮,越来越近,越来越高亢:

“小金!”

金珠扬起笑脸,挥手高喊。与此同时,青年将军座下战马低嘶,不停后退。他只能跳下马背,把缰绳挽在手里,踮脚远望:

“小金?”

草浪哗哗分开,一条金色身影蹿了出来,直接扑到金珠身前。大脑袋直接搁在金珠肩膀上,蹭来蹭去。

直到这一刻,金珠才露出了真心的笑靥,舒展手臂抱住它脑袋,狠狠顺了几下毛。然后,掰着它脑袋,望边上一推:

“你看谁来了?”

“嗷吼……”

金色异兽低低吼叫。青年将军定睛一看,当场大惊:

“小金!你长这么大了?”

他还记得分别的时候,小金的个头,也就一只大狗相仿。这会儿四爪着地,昂起头来,已经和他差不多高了!

至于身材的膨胀,那更是惊人。他曾经在老林子里打过一头猛虎,身长丈余,威风凛凛。而小金的个头,比那头猛虎还大了一圈……

“你什么时候长这么大了?你……你吃了多少东西啊!”

小金显然也记得他,嗅了两嗅,就冲上来把他扑倒在地,拼命舔他的脸。青年将军竭力推拒着那只大脑袋,狼狈叫道:

“别舔!别舔!从我身上起来!——你要把我压死了!!!”

之前说的是,它要吃和自己体重相等的黄金,或者自己体重十倍的白银,才能长到成年。

在草原上这十几年,它真的能吃到这么多黄金白银?

草原上的人,论起有钱,可真有钱啊……

“多谢你了,把他养得这么好。”闹腾了好半天,青年将军才从地上爬起来,头盔也掉了,披风也皱了,狼狈不堪地整理。

但是,他看向身边女子的目光,却是越发多了几分暖意,轻声道:

“把他养到这么大,你很辛苦吧?”

“没有,小金也帮了我很多。”金珠柔柔地笑着,伸手摸了摸异兽的耳朵。异兽回过头来,蹭蹭她手心,趾高气扬:

“很多都是我抢来的!我帮她打仗,抢到的金银归我,公平合理!”

嗯嗯,那是真的合理。青年将军忍不住笑了起来

,想起第一次和金珠见面时候的情景:

“你没有再吃她的簪子吧?”

“没到她头上去吃!”

小金理直气壮。现在他成年了!炼化了喉中横骨,可以说话了!

敢说他的坏话,敢泼他的脏水,他当场就能反驳,不需要再往地上划拉字了!

久别重逢,格外欢喜。小金与好友狠狠地打闹了一番,一直到他要走的时候,还叼着他的袍角不放:

“你说过要来接我的!你说过,保护她一段时间,然后你来接我的!三年,三年又三年,三年又三年,十三年都不止了!”

“小金别这样……我养不起你的……”

青年将领满头大汗,抱着异兽的脑袋搓了又搓。他任职参将,镇守关隘,日常确实多了些外快,比如过往商队给他的孝敬——

但是,一年到头,扣除养家糊口,扣除养兵、养家丁,他能落到手里的零花钱,最多也就千把两银子。

打造一身好甲,一把好剑还行,想要供小金这个无底洞?

开什么玩笑!

“这样,你在草原上再待一段时间,多陪陪金珠,好好保护她。”他抬头看了钟金哈屯一眼,对方微笑起来,冲他点点头:

“我想想办法,看能不能调到附近来,这样就能经常来看你了?”

“你要快点调过来!”小金咔嚓咔嚓,把他随身携带的宝剑当点心吃了,这才满足地伸了个懒腰:

“我给你两年——不,三年!三年时间,如果你再不来看我,我就不喜欢你了,我就一直跟着她了!”

“别啊!——行行行,我来,我一定来,就算我调不过来,我也想办法来看你!”

光影徐徐收敛。沈乐脸上一直挂着笑容,起身又坐下,坐下又起身,好半天,才叹了口气,一头栽到床上:

“算了算了,大晚上的,不去闹他了。明天再取笑他——三年不来看我,我就不喜欢你了,这话简直了!这么大了还会撒娇啊!”

……然后,他第二天一大早,就被合金大佬狠狠蹂躏了一顿——按住他的头毛,用力揉,用力揉,顺时针、逆时针反复揉的那种。

一边揉,还一边吐槽:

“撒娇?撒娇?要不要我也跟你撒一通娇啊!——对了,那个褙纸上的缺损,你看到是什么样子了没?”

“没有!没有!”沈乐奋力从他手下抢救自己的头发:

“别光顾说我啊!你呢!那画里对应的山头,你到底找到了没!”

“没……”说到这个,合金大佬也有几分泄气。

他在卫星地图上翻来覆去,覆去翻来,把他和少年一起踏过的山川都找过了,还是没有头绪:

“要不然,我去一趟,实地走一走?等你修完了,如果我还没找到,我再回头问你?”

沈乐倒是无可无不可。合金大佬自己望了望外面火辣辣的太阳,又缩了回去:

“算了,还是等等吧,现在出去跑浑身都烫。哎,你快点修啊!”

其实,画心修好了,后面就剩下一些装裱工作,完全没有难度。放到论文里,除非是硕士毕业论文拿来凑字数,否则都根本不用写。

张老师其实也想走了,装裱什么的,随便聘请一个装裱师傅,或者他打发一个学生过来,都足够指导沈乐。

奈何沈乐死死拽着他不让他走:

“张老师,您再帮我一回啊。这张画的装裱,我是想尽量用原来的材料——但是这个妆花缎要怎么补啊!”

妆花缎。张老师听到这三个字,脑袋就有点嗡嗡作响,再看一眼面料上的破洞,血压就有点高。

他颤抖着询问:

“你是想把这些洞补齐?”

“是的!”

“不在后面贴张裱纸,维持最小干预原则就算了?”

“老师……灵性什么的……”

张老师头晕目眩。还是那句话,历来文物修补,不把这些绫罗绸缎的破洞补全,那是不想吗?

除了最小干预原则,要保留文物发现时候的样子之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穷啊!

“补这个洞是很贵的!——我见过的文物修复,只有故宫的《万寿无疆》匾,他们复原了妆花缎……

你真要像他们那样?那要重新织一块妆花缎,然后再剪了洞往上补的!”

沈乐堆起一脸笑容,举起了手机上的特事局积分。

有钱,不怕。

任性!

张老师一口老血梗在胸口。

“你……”

你这奢侈程度赶上皇帝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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