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胡同小情调

那祯睡着了也好,清闲下来的林义,终于有时间搭理自个了。

麻利地洗个澡,用还有些发冷的水从头浇下,顿时各种感受扑面而来:激灵、舒爽、通透…

当然还有冷的起鸡皮疙瘩。

穿好衣服用干发毛巾一边擦头,一边打量这种传说里的四合院。

整个院子是传统的坐北朝南走向。南房因为光线的原因,并没有准备住人的房间,而是被当成了仓库。

东西两厢倒拾掇的很干净,是用来住人的。

林义走了一圈,发现正房三间,中间是老式堂屋,两边是卧室,这个格局和自个老家的那间木房子差不多。

要说这姑娘会享受,林义在她的卧室里,竟然发现一整套皮质沙发,而且还是贼贵的那种。

不过这套现代化的居家放在这老院房里,还是有些格格不入。

想来,那祯应该是感觉得出来的,但却依然这样,无非还是想让自己身体更舒服一些罢了。

院墙的角落里有口老井,旁边是葡萄架,这个架子搭得很讲究,似个凉棚。

东边有一颗桂树,而不远处还有一颗石榴。最抢眼的还是院子里那些被小块小块分开来的淇地,瓜果蔬菜,花花草草,各色各异…

看着这份冷清,林义感觉少了点什么,但情绪一时也说不上来…

那祯还没有睡醒的迹象,林义干脆出门而去,在几米宽的弄子里闲走,细心观察的他发现,真理果然是真理:别个口里的美好描述都是骗人的。

才这么一会功夫,社会经验丰富的林义发现这里头的住户及其复杂,混合了不同身份、阶层和职业的人。

比如,学生、教授夫妻、摇滚青年、文青和诗人、老炮儿和小混混,野模和大喇们,相互为邻,呈现出一种光怪陆离的景象。

不对劲,也不得劲。故事里都是艺术加成的,林义顿时息了要继续逛逛的心思。

“吱呀”地一声,林义打道回府,却刚好看到一双亮黑的眼睛凝视着自己:“你一个人去外边了?”

“嗯,我看到你旁边院墙里的老太太了,果然像你电话里所说的,哪像一个六十多岁的,简直就是四十多岁的妖精嘛。”

把林义放进来,那祯又把门栓上,说起隔壁本家那位老太太的容颜,也是羡慕得紧。

同林义并排着走向堂屋时,她望了眼东边院墙方向,然后低声附语:“听西边的教授夫妻说,老太太驻颜有术,是有秘方的…”

“什么法子?”要说童颜未老,后世也不差这种人,但那都是动刀、打针、美容、各种“弄”而成的。

要是真的素面朝天、自然生长,保准一个一个门清,她们的皮肤不松弛起褶皱才怪呢。

但这老太太,林义却有点看不懂了,皮肤光滑紧致,眼睛还很有神韵。一时也有些好奇。

那祯看着突然停下来侧头的林义,嘴巴刚好碰到自己的耳朵,不留痕迹地后退半步说:“胎盘,”

“啊,那东西啊?”林义想象了下孕妇产子后的胎盘,那副样子用来入口的话,感觉特别恶心,不敢想象。

“听说隔三差五就去医院走关系买,”那祯说到一半也说不下去了,脸色表情有些难看:“我现如今都不敢一个人和她呆一起久了,不然一身鸡皮疙瘩,生寒。”

胎盘神秘可入药,在中医里面已经流传了好久,并不奇怪。也曾听说有些富豪怪癖,把这东西当做珍馐。

但如今生活里,突然身边出现这么一个人,活生生地,还是有点凄白,有点荒凉,更是觉得荒唐。

“那你可以喂点猫和狗啊,壮壮胆。”说到猫狗,林义突然明白了,这院子里缺少什么了,那是缺乏生气。

想想也是,一栋老宅子,不知经历了几朝几代,那种岁月留下的荒芜,要是生气少了,还真瘆的慌。

“壮胆倒不用,我不信那些东西,不过喂几只陪自己玩,倒是个不错的主意。”

那祯虽然是个女流,但从幼儿园开始,就是那种不怕鬼神,不怕“脏东西”的人。

最让林义佩服的是,小时候玩耍,她经常在坟场藏猫猫,那酸爽…

林义至今都不敢尝试,记得小时候,只要找不到她,一准在那地方躲着。

啤酒鸭和酸辣鱼,果然还是那祯的最爱,林义现在都有些“后悔了”,重生过来干嘛做这种菜给她吃,真是给自己找麻烦。

那祯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喜欢小资生活的女人,对啤酒这种享乐的东西,虽说不贪杯,但碰到林义。却也兴致昂扬,主动说喝点,不然菜吃不完。

就着啤酒,就着满桌子的菜,两人慢慢地闲聊,聊着聊着就说到了林义这次来京城的目的。

购买四合院和古董。

而说起这些东西,却终究绕不过一个人,东边的隔壁老太太。

那祯说当初住进胡同的时候,对胡同各种老太太还停留在“小脚侦缉队”的印象中。殊不知胡同里藏龙卧虎,随便一位老人,就有可能身世不凡,比如这位爱吃胎盘的“太太”。

人们都习惯于称呼她“太太”,看上去就是一个特别普通的胡同妇人,穿着极简朴,也极干净。她每天去菜市场买菜,冬天自己买蜂窝煤生炉子,见着谁都打招呼唠家常。谁也想不到,她曾经是家世显赫的大家闺秀。

16岁的那一年,就读于辅仁附中的她和在华北中医学校的读书的一位高干子弟结婚了,门当户对,郎才女貌,举行的是新式婚礼,穿着婚纱,坐着汽车,证婚人是位居高位的政要名人。

“我见过老太太年轻时的照片,镌刻的面庞,摩登的卷发,淡雅的花旗袍,出众的美丽,却还有一望而知的干练。她从养在深闺的大小姐变成了大院中的少奶奶。”

那祯说到这里,和林义碰了一杯:“那时候的她是幸福的,富丽堂皇的。”

只可惜好景不长,在那动乱年代,她经历了家族的崩溃和离散,也几乎失去了她所有的东西,包括她丈夫。

那祯回忆这位说话左右逢源,妙语如珠,最难得的是她的幽默感。提起往日繁华,老太太会不经意地说:“可惜我祖传下来的那一屋子的貂皮大衣和金银首饰……”

“不过看得见的金银首饰和貂皮大衣没了,但还是埋藏有许多的古董。而后来的“平反”里,由于她丈夫家曾为国家做了大贡献,通过关系帮助,也要回了一部分祖业。”

那祯跟林义说,到这里这位老太太虽然经历心酸,但生活条件也是不错的。

“我与她混熟了后,偶尔和她去簋街嘈杂的小馆子吃饭,点两斤麻小,一些啤酒,她一边拿着瓶啤酒对嘴吹,一边抽烟,通常喝到第4瓶的时候,她都会开始追忆自己往日的风光。”

“当年的九龙一凤,听说过吗?那一凤说的就是我!”那祯模仿老太太那种“满脸的得意”

“什么叫九龙一凤?”林义对这称谓都不曾听说过,喝了几杯小酒,兴致大起。

“我也不知道北京到底有多少“九龙一凤”,好像各地区都有,估计都是当年名震一时的胡同老炮儿们。”对这东西,那祯也不是很熟悉,多数也是从街坊邻居和老太太口里得知。

“酒好像不够了。”看着四瓶啤酒空空如也,林义也第一次见她喝这么多,平日里,按她的性子和原则,基本不喝酒。

兴致来了,也不会和人多喝,最平常的时候,也就那么一两杯。

“我这里有瓶老茅台。”喝了两瓶啤酒,和林义唠嗑,那祯觉得许久未曾这么开心了。

她虽然不烦闷平日里的忙碌,但这种难得一次的放松,又挑起了她的傲娇,激活了她骨子里那种可以坦然看“金瓶梅”的因子。

“要不喝点?”林义对现如今身体的酒量着实有些担忧,但对茅台的诱惑,也是感觉好久没碰到了,一时有点嘴馋。

“喝点,”那祯窝着小嘴巴,明亮的眼睛里笑了起来,一看就藏着坏心思。

肯定想把我灌醉,看我出丑,接受到对面女人眼神里的“不怀好意”,林义哪里还不知道她打得如意算盘。

长颀而起,准备去拿酒的那祯,嘴角、眼里、垂落的发梢里都是那种“等会叫你好看儿”的意味。

老酒,醇香,两人又把刚才的话题给续上了。

因为老太太生的好看,却又逢家破人亡。巨大的打击和落差,让她有些接受不了,缓不过来。

于是学会了放纵,那时老太太成了别人口中的“大喇”。

大喇这个词林义还是知道的,带着贬义和调侃的味道,这个称呼在70、80年代流行一时,交往这样的女人叫做“喇蜜”。

那祯又开始模仿着老太太的语气:“曾经有两拨人,为了我茬架,在隆福寺那边,打得头破血流,警车都来了好几辆。

那时她不过三十五六出头,最不惧怕天地和最迷人的年龄,追她的人有一起混的大哥,还有富商和一些大院公子哥。”

“后来,她嫁给了一个有名的大哥,不知是哪条“龙”,她成了小兄弟们的“大嫂”,进出前呼后拥。”

那祯对这位本家的选择也是有些诟病,却也有一点同情。要不是遭逢大劫,估计老太太一生也会稳稳当当,安静地做一个富贵闲人。

对于“大哥”“大嫂”,林义顿时脑补出香江黑帮片里大哥大嫂的样子,可实在想不出京城胡同出来的“大嫂”啥样。

“后来呢?”

其实对于“后来”,林义不用问也可以猜到,生长在红旗里,这种“不务正业”的人,正义迟早会降临。

果然,那祯说:“躲过了81年的大清扫,却在83年的严打里出事了。”

“那这段婚姻也没多久吧。”林义算了算“十年”的结束时间,就得出了这么个结论。

“也不算短了,大概十二三年的光景。”此时的那祯有些醉了,说话没了刚开始的利索。

“那这老太太一生也是够幸福和悲苦的。”看着那祯杯子里的酒又快见底了,林义问她要不要。

她没说话,只是把杯子拿过来,和林义的杯子并排着,盯着他,不言而喻。

又是喝完一杯,那祯说老太太的人生是苦中作乐,虽说“六子”,也就是第二任丈夫,是个d瘤。但却对老太太是真的好,动了真感情。

“你知道吗,老太太有一抹让我印象特别深刻。”那祯拨弄了下发丝,学着老太太的狠狠语气:

“临走临走还得给他掏钱,两毛八的枪子钱……”

“当时老太太咬牙彻齿说这话的语气和眼神,我感受到了一种无怨无悔地爱。”那祯毕竟是女人,对这种爱情最没抵抗力,说着,又拉着林义喝酒。

“我有些醉了。”又是一小半杯下去,林义突然觉得头开始胀痛,四周逐渐变得恍恍惚惚,模糊不清。

“我好像也有些,”那祯也附和着说…

第二天清晨。

林义虽然身体不听使唤,有些乏力,但多年早醒的习惯,还是让他六点出头就睁开了眼睛。

不过他发现有人比他醒的更早,他张开眼皮的那一瞬间,就和那祯对上了。

那是双什么眼睛,什么眼神,林义心里有些堵。

此时他才发现,自己竟然斜趴在那祯身上,下面软趴趴的。头枕戈在她柔弱的肩头,脚却架在床角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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