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气人,这牧大哥这样看不起人,你们说怎么办?”“不就是每人三千吗?我们只要花点心机就可以了。”“是呀,我们一下子就挣到了十三万,难道十万就不行吗?”“本来我对这个帮派也没所谓,但是现在,我们是让人看不起,这是对我们能力的侮辱;其实不一定要牧大哥做我们的帮主,但是现在我们就证明给他看,没有他我们一样成功。”“好,很好,现在我们开始记钱和记名,分工协作,看谁认识谁的,随便找些东西来做,比如做广告等易赚钱的项目。”众人热热闹闹地来报名看谁做什么。我说的十万,每人要三千,不多,也不少。根据我的所知,一个高中生出来打工是最低级员工,开始三个月就一千二到一千五左右而已,而中专的能达到一千八到二千;大专是二千五到三千;大学是三千到四千。这些是普通工的数据,一些特别工种不包含在上面。
白领阶层上万的是平常事,只要读书出来,基本上就可以过上稳定而小富的生活了。当然现在的高级产品也多,虚拟电脑就要万元以上,而那些制造精巧能做家事的机器人都是十万以上,还有悬浮汽车等东西。
想把生活物品都买一些,那就要百万左右了,更不提动辄上百万的房子了。tehu.org 火鸡小说网
人回到房间,头痛是头痛定了,但有些事必须要做的,这群猴精,一定不会就这样放弃的,如果这样易,因为两句话放弃,那我真是非常之鄙视他们!
我也曾有过这年龄过,知道他们想的是什么,在他们脑子里,他们做的一切都是对的,是可行的,是被理解的,应该受到支持的。即使没有这些,他们还是会理想而付出努力和行动,做过了,失败了,才会心甘。
可惜我才向斧头要了拉尔回来,现在为弟弟们的事还不知要搞多久。
思前想后,在和阿喜斧头弟弟三人吃完饭后,我叫住弟弟,冷嘲热讽他们的幼稚。他们其实真是不用我做什么帮主的,但是他们能提出来,是因为他们的迷茫和一种面子的追求。如果说出去,一个先天级的高手是他们的帮主,这是倍而有面的事,重要的是,如果遇到什么事,可以找我解决。
我想这才是他们要我做他们帮主的原因。每个人都是这样,他们心里也明白,如果说成立帮派易,但管理工作就难了,除非想学以前的网游世界那样,帮会里的每一个人都是自由身,本身做什么都不受约束。
他们也有梦想,想在新一代里成为风云人物,而我是可以让他们成为风云人物的一个锲机。
不过,他们不明白的是,其实我就比他们大二岁到三岁而已,我又能够做什么大事出来?我又拿什么经验出来管理帮派,最后还真是不了了之。并不是我看不起自己,这是事实。很多人都会说,如果给我一百万,我一定会成为千万富翁。
真是给你一百万,本身你见识知识低,不要说给你一百万,再给多你一百万也只会亏掉。我们能够做的是什么?
是改变,世界观的改变,我现在没文化,做不了这些事,但是追求下去,就会慢慢进步。可惜更多的人是放弃了自己,他们思想堕落了,过着做一日和尚撞一天钟的日子。
文字的伟大,不止给大家娱乐,还给大家进步的思想!进步的理念!如果你只是沉浸于娱乐,沉浸于文字给你带来的一时快感,可以说,你这一辈子将会一事无成,成为左抱怨右叫惨之人。
所以我希望他们能够明白到文字组合后的意义,而不是简单的横竖撇捺折。
看着弟弟落魄离去,我叹了口气。看来如今只有一个办法了,就是堵不如疏,我尽自己的能力为他们创造一条他们想走的路来吧。
“阿喜,明天我想一早出去一下,你不要做我的早餐了。”我对阿喜说。
“少爷,你去哪里呀,可以带阿喜去吗?”阿喜虽然说过无论我去哪里她都会跟着我去,但现在看来,她是一个善解人意的NPC。
“没事,我只是找几个朋友,解决下这些小不点的事。”我看这里没人,偷偷的吻了下了阿喜,然后快步离去,留下阿喜一个人在那里不知想什么。
反正阿喜这样好,她应该有做我情人的思想准备,而我也有这样的精神需要,可能男人心里都有一个对他百依百顺的女人在身边支持他,无论他做什么事都好,而阿喜就是这种女人。
天一亮,我就上线穿衣走人了,才开门,阿喜就手拿一碗汤圆过来。“少爷,还是吃了早餐再出去吧。”
“嗯。”我点头接过汤圆,它上面冒着热气,入口只是温和,看来也有些时间放着了。“这个汤圆好甜呀。”
“少爷喜欢吃甜的吗?”阿喜一旁问道。
“一般般。”我大口吞下两粒汤圆,“但是,如果是阿喜你做的,无论酸甜苦辣,我都那样喜欢吃。”才几句话时间,我就把一碗汤圆吃光了。
“少爷,你吃东西这样快,小心咽着。”
“没事,习惯了。”我把碗递回给阿喜。“阿喜,我走了,可能要几天时时间,我才能回来。不过?”
“不过什么?”阿喜问。
“如果你挂念我,我每天晚上都会到魔兽空间里教下拉尔。”我说完这句就和阿喜道别了。
一月的天气,很冷了,我去了马市想买匹马,到时骑马去同为广东省,省府,也是游戏中的郡府城胜东城,这胜东胜离天泉小村有几百公里路,坐传送阵去,就十几分钟,但我不舍得那样花钱,一来一回就是二千RMB,我也花不起。
马市上很多马,花款之多,并不是现实中可比的,而且这里的马是一年三胎,一胎五六头,吃的东西也不择,易养得很,大概只要八百RMB就可以买一匹,买的人也就贼多。
当然好像我弟弟那样的人是买不起的,他们还没有经济能力。
天泉小村的马市不大,只是有三四百匹马可以选择。我随着人流,一栏一栏看下去,因我不会看马,只好选适合自己颜色的马了。
我想买一匹蓝色的马,看了下,都没有,只好重新看一次,看那个合我心意,最后看到一匹有点特别的马。
“老板,这匹马都是独眼的,你们还拿来卖?”我问道,其实我是想买,如果它便宜的话。
“唉,本来这是一匹千里马,但是非常之烈,已致逃走时把眼睛弄盲了一个。”老板解释道:“如果公子想要他,我可以给你五折,只收你四千金币。”
“哦,这是野生马?”我又问道,你可不可以再低价点呀。
“是呀,捉它时它就受了伤,不然还真捉不到它呢。所以它绝对是匹千里良驱。”老板最后一句说得很铿锵有力。
“可是,它这样烈,我怕它会闹事,如果为了骑它而把自己弄伤了,好像有点不值。”还不了解我的意思?
“这没问题。我们可是非常专业的,早就对它驯服过,现在它绝对不会再飙。”
“那么它不就是没有特点了。看来是匹烂马。”我对着这匹马可惜道:“这样的烂马不知什么时候才卖得出去。”不知是不是这马懂人语,听我这样说它,马上双前脚提起,在空中踢了十几下,口中喊出又清脆又威严的马叫声。
“你看,公子,它多生猛,不用担心卖不出去。”老板一付它真懂事的赞样,气死我了。
“一口价,三千五百金币,卖我就要这盲马,不卖我找另外一匹。”
“公子,小的这是小本生意,没赚几个钱。我们就是看它盲了眼才这样便宜的,如果再低就要亏本了。”老板苦着脸。“不行呀,价格太低了。”
“好吧。”我屈服。当我交了钱,牵着马离开时,隐隐约约听到别人对那个老板说:“我说陈老板,你前几天进的这匹盲马才五百金,本以为你会卖不出去,想不到还能卖个四千的好价钱。佩服,佩服。”
天呀,我亏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