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丝今年五十岁,是个温婉知性的女子,她不仅是门罗书店的老板娘,更是一位知名作家。
她十八岁时就读安大略大学,在校期间就发表了,但因家庭原因,读了两年便退学结婚了,婚后生了三个女儿,第二个女儿出生不久即夭折,让她十分痛苦。
十七年前,也就是一九六三年,她同丈夫一起在维多利亚市开办了门罗书店,她利用工作间隙继续创作,已经出版多本合集。门罗是她丈夫的姓氏,他们以此为书店名称,即使后来他们离婚了,依然一直用着这个名称。
五年前她再度结婚,丈夫是个地理学者,爱丽丝说他性格比较内向,所以从不来参加聚会。
张曦的家庭聚会一时声名鹊起,维多利亚市华商联合会又有几人加入聚会,保罗的朋友和同事也有两人前来,张曦取笑他们“一句中文都不会讲,还不是为了吃中餐而来的”。
所有列席之人,身份都是学者和商人,唯有沈梦昔一个是普通打工者。
随着接触增多,大家都忘记了她的身份,包括她的老板爱丽丝。
张曦甚至鼓动保罗的同事约翰逊追求沈梦昔,常常开他们两人的玩笑。约翰逊是维多利亚大学商学院讲师,30岁,平素酷爱运动,一身腱子肉,笑起来十分阳光,张曦称之为”文武双全“的加拿大美男子,极力向沈梦昔推销。
约翰逊还真的动心了,有事没事往沈梦昔身边凑。
沈梦昔不喜暧昧,直言相告,“张曦,最迟明年春天,我就会离开维多利亚,或者回欧洲,或者回大陆。”那时候勖存姿差不多也该死了,呵呵。
张曦一愣,看了保罗一眼,又看看一脸沮丧的约翰逊,笑着说:“昔昔,你知道吗,你错过了人间宝藏!”
“是我福气不够。”沈梦昔歉意地看着约翰逊。
约翰逊拍拍左胸,“我们还可以做朋友!”
“好啊!”沈梦昔立即同意,两人击掌,众人轰然一笑,事情就翻篇了。
张曦心情不错,她指挥佣人从厨房端出红茶,又亲自端出刚出锅的小点心,笑着让大家,“尝尝看,我的手艺。”
福建来的郭先生是佛教徒,他和保罗正在讨论《金刚经》。保罗与张曦结婚六年,汉语水平相当不错,能说会写,但要读懂经书,那点水平就不够看了。唐人街的华人,大半英语法语都不过关,社交圈子也限于华人,郭先生还算好的,能进行日常交流,但也仅限于日常交流了。
沈梦昔拿过郭先生那本线装的鸠摩罗什译本的金刚经,“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祈树给孤独园,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
这本薄薄的经书,前头是《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后面是《般若波罗蜜心经》,均无注释。
保罗忽然想起什么,钻进书房一通找,拿出一本法文版的《金刚经》,还有两本词典,“我这本是根据梵文和中国满文对照翻译的,还没来得及读过。沈小姐帮帮忙,咱们对照一下,这些汉字我好多都不认识,更不懂含义!”
“得得,这个留着你们两口子没事的时候慢慢对照吧。”沈梦昔摆手。
“曦曦......不喜欢这些。”保罗为难地说,他不大会撒谎,沈梦昔看得出,他的表情表明张曦不懂法文。
沈梦昔将经书还给郭先生,“我对佛经知之甚少,你还得请教郭先生!”
郭先生却是一头大汗,张口结舌。
虽然每日都要诵读两遍《金刚经》、两遍《心经》,多年下来,早已是滚瓜烂熟,但他哪里会注释啊!唉,刚才没话题可说,只好将皮包里的佛经拿出来充数,谁知保罗竟然是个较真的,没完没了了。
张曦笑着出来解围,“唉,像你这般死抠字眼研究经义的,多半不会是真正的信徒,保罗你不如先将《圣经》译成中文给我们看看好了!”
保罗哈哈大笑,转而又看向沈梦昔,沈梦昔一向有个好为人师的毛病,大喇喇说:“嘿,没的让你取笑中国人,哪里不懂,还不快快说出来,让老身为你解惑!”
一时间几人就《金刚经》聊了起来,将中英法语言糅合到一处讨论,桌上的白纸写满了单词和汉字。
这位郭先生五十多岁,是个有意思的人,你让他讲,他讲不出来,但别人一提话头,他马上说:“这个我知道!僧人托钵乞讨,是要站到马路一侧,左手托钵,挨户乞讨,给什么吃什么,不能挑剔。”
“这个我也知道!‘业’和‘法’可不是事业和法律,具体怎么说呢......”
沈梦昔一会儿工夫,居然就将《心经》默背下来了,从前几辈子都记不住,只觉颠来倒去的260个字,今天不到十分钟就记住了。
她拍手哈哈一笑,一口气背了出来,“观自在菩萨,行深波若波罗蜜多时......”终于不用唱着背了。
郭先生纳闷说:“你这不是会背?”
沈梦昔摆手,“我真不是佛教徒,只是莫名其妙一会儿就背了下来,真的!”
郭先生瞪圆眼睛,“沈小姐,你别不信,你是有大福报的人,有大因缘的人,你不如就此皈依了吧!”
沈梦昔失笑。
爱丽丝忽然开口,“我听说佛经分为三藏,一是经藏,讲述佛教道理和修行方法,二是律藏,规范学佛人的言行,三是论藏,重在智慧,属于哲学范畴。想必保罗和昔昔,感兴趣的就是东方哲学的部分了。”
平时不多话的爱丽丝出口惊人,保罗连连点头,上前拥抱了一下爱丽丝,“亲爱的爱丽丝,你连佛教知识也有涉猎?”
“一知半解而已,我的书店里有相关书籍,下回我带过来一本给你看。”
保罗大喜。
沈梦昔听了,也暗暗琢磨,明天上工,没人时也翻翻来看。
厨房里的饭菜差不多要好了,约翰逊几人活跃起来,话题就此告一段落。
沈梦昔戏称张曦的家为“太太的客厅”,张曦听了顿了一下,“可不敢相提并论。不过,我倒是见过林女士的。”
“真的?”沈梦昔坐直了身子。
“那年我九岁,跟随爸爸去北京,见到了她。”张曦追忆着,“她躺在病床上,瘦成窄窄的一条,形销骨立,有个女亲戚一直照顾她。她咳嗽得厉害,我非常害怕她一口气上不来就死掉了,但父亲却坚持说她气度风采依然,梁先生见了父亲,他也极瘦,穿着宽松的中山装,还有些跛脚,我当时就想,怎么会有这么狼狈的夫妇俩!”
沈梦昔静静地听她说话。
“你不晓得,我的姑祖母与她是有些渊源的,曾经的姑祖父年轻时风流倜傥,在英国就疯狂追求林女士,还未她写诗,为她跟我姑祖母闹离婚,举国皆知。但他却与另一位陆小姐结婚了。后来,他死于坠机。”
沈梦昔讶然,“你姓张?”
“侬脑子瓦特了,我叫张曦,不姓张姓什么?”张曦伸手打了沈梦昔一下,又苦笑道:“看来你是知道我姑祖母的了,她当年没少被世人非议,但我们张家就没有软弱的女人,她后来当了老师,开了公司,还管理过银行,并将姑祖父的双亲养老送终,姑祖父是家中独子,他一死,两老无依无靠,十分可怜。姑祖母建国前去了香港,我的祖父父母都受了她的牵连。她如今在美国,已经八十多岁。”
“你是不是恨她。”
“说不上吧,去年我去看过她,很老了。当初,我到香港就是投奔的姑祖母,她知道我不喜欢她,让我去美国找她儿子,待了两年,我又投奔了加拿大的表舅。”张曦对着沈梦昔两手一摊,“你看,如此复杂的海外关系,在国内,我还能活下去吗?”
沈梦昔还有些发呆,她仔细盯着张曦的脸看,以期从她的脸上看出谁的影子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