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达频频相让:“王爷,颍州到底地处偏远,比不得京都富庶,酒薄菜淡,您好歹用些。”
洛芊芊吸了一口气,这样的规格虽然跟御宴无法相比,但是就是在京城,也是够瞧的了。
他这看似谦虚实则就是炫耀啊,不过美食当前,若是不大快朵颐,就跟遇到帅哥不搭讪一样,那绝对不是洛芊芊的风格。
她用手肘拐了百里逸辰一下,两个人也就安心的吃喝起来。
席间林明达还不住的说些奇闻异事,洛芊芊听得津津有味,气氛非常友好。
其实,这是一个让人相处愉快的人,见风使舵、长袖善舞。善于察言观色的人,未必一定会让你欢心,但是大致不会让你堵心。
酒足饭饱之后,林明达说已经为齐王夫妇准备了客服房,百里逸辰却坚持要住在驿馆。
他这个人,在认识洛芊芊之前,看似无比的放荡,实际也是独来独往,不喜欢跟人过多的接触。
他的朋友不是很多,但是与他相交的人,都能够做到肝胆相照。显然,林明达不在此列。
林明达也不勉强,笑哈哈的亲自送了他们过去,那驿馆也是打扫得干干净净,看来早就做好了两手准备。
等他告辞之后,百里逸辰静静的坐在那里,脸上看不出喜怒。
洛芊芊尖尖的下巴搁在他的肩头,在他耳边吐气如兰。
“ 你是不是非常不喜欢这个人?”
她已经能够轻而易举的看透他的心思。
这世间真正让你舒服的和想让你舒服的人,其实还是很容易区分的。前者如潺潺溪流,不经意的就滋润了你的心田。后来如秋日的花朵,竭力想吐露仅有的芬芳。
百里逸辰反手环保着她:“这颍州看着竟无一处不妥,可是,我这心里反而不安起来。”
表面风平浪静,实则暗流涌动,这比湍急的河流更可怕。
洛芊芊伸手替他抚平了眉心,说道:“明日我们去街上走一圈,不就什么都知道了吗?”
想知道事情真相的最好办法,就是走近事物本身。
“好。”百里逸辰正有此意。
连日赶路,洛芊芊还真有些累了,说着说着,不知什么时候,头一歪,就倒在他的身上没了声音。
百里逸辰轻手轻脚的把她抱在怀里,安静下来的她总是那样美好。
卷翘的睫毛,菱角嘴巴,白嫩粉润的脸,干干净净的。他最喜欢的就是她素颜的模样,其实无需脂粉装扮的美,才是动人心魄的。
拉过一条锦被,他在她的身边躺了下去。自从娶了她,有再多的心事他也会安然入眠,一觉醒来,再困难的事情也会找到办法解决。
百里逸辰不管睡得多晚,都会早早醒来。而洛芊芊恰恰相反,不管睡得多早,总喜欢赖到天光大亮才肯爬起来。
从前两个人在这一点上并没有矛盾,因为百里逸辰需要上早朝,随意她睡到什么时候都好。
这次出来的时候,百里逸辰也尽量不惊扰她,洛芊芊却很自觉的与他保持了一致的步调。
在家里怎样恃宠而骄都没有问题,在外面,她不想成为他的拖累。能自己动手解决的,绝对不去麻烦他人。
这就是百里逸辰特别欣赏她的地方,再没有比她更懂事的人了。
他刚穿好衣服,洛芊芊就睁开眼睛对他妩媚的一笑,随即伸着懒腰打着呵欠也起来梳洗。
“若是出去,我们就找几件别人的旧衣服吧?”她建议。
百里逸辰日常的衣服都是做工精良,样式考究,就连上面的刺绣也是京城中最有名气的绣娘所制,再配上睥睨天下的气势,只要不是瞎子就能看出这是贵人了。
她自己更是如此,衣服首饰都是最好的,百里逸辰不肯有半点儿委屈她的。
百里逸辰从善如流,没多大的功夫,冷枫和翡翠就各自送来了一套半新不旧的衣服。
百里逸辰和冷枫身材相仿,衣服很合体。翡翠比洛芊芊稍微胖了一些,她系紧了腰带,还是有些宽松,也只好马马虎虎的将就了。
冷枫挑了两名能干的侍卫远远的跟着,百里逸辰跟洛芊芊就宛若寻常夫妇一样出门了。
正是积雪消融的时候,街上却并不难走。主要的路面被清理的十分干净,黄土之上还铺了一层细沙。
脚底下走得舒适,洛芊芊却暗暗皱了皱眉,这需要多少的人力物力啊?
这林明达,还真是大手笔。更难得的是这个人事无巨细,都考虑得十分周到。
而且,她得承认,从京城出来,迄今为止,颍州是治理得最好的地方,比何青的青城还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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