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睁开眼,就看到了上三竿的日头。
是黎明,新一天来临了。
她习惯性抬手,想要看看几点了,胳膊酸疼的厉害,竟是抬不起来。
脖子上也好痛,摸一下,破皮了,是血痂。
昨晚的记忆,随着疼痛,全部涌入脑海。
那个该死的变态,又把她咬伤了。
“醒了?”余十戒端着碗鸡汤走进来,一脸若无其事,没有任何道歉解释的话,还笑嘻嘻道,“老子一大早就起来给你炖鸡汤,没点表示?”
陆芸有气无力地别过脸,浑身都动不了,只有眼泪用力的,肆意的,流将出来。
经过昨夜暴风雨的肆虐,她像一朵倒在雨水里的小白花般,楚楚可怜,显得有种别样的美。
肉鼓鼓的脸颊,显得孩子气,还有昨晚没淡去的欢爱过后的甜欲。
很勾人。
……
大概是真的饿了,鸡汤味道显得很好闻,陆芸捧过碗,拿起筷子,大口大口吃起来。
她自我安慰,吃饱了才有力气跟他谈分手,对分手,结束这段可笑的关系。
余十戒躺下,枕着双臂,懒洋洋地闭上眼睛。
陆芸把鸡汤喝了个底朝天,吃完最后一口,不得不承认,是鸡汤本身就好喝。
她捧着碗,又想起他说的话,十四岁被宗族的人赶出去,捡垃圾为生,能养活自己之后,就学着做饭了,看来,这点他倒是没撒谎。
吃饱了,有力气了,陆芸去后院洗脸刷牙。
回来时,看到床上放着一块灰色的,色泽光鲜的石头,她眼神顿时放出光彩,一时之间忘了谈分手的事情,欣喜地拿起来。
石头拿在手中沉甸甸的,质地细腻程度,底细腻,干净,水润,无杂质,一看就不是普通的石头。
陆芸问一旁整理钞票的余十戒,“你这是从哪儿弄来的?”
余十戒头也不抬地说:“一块破石头,至于大惊小怪的么?”
“用不着骗我,好像谁稀罕要你的钱似的。”陆芸不屑地哼一声,把石头扔在床上。
“哟,”余十戒颇感意外,他停下手中的动作,饶有兴趣地问,“你还会看这个啊。”
“那当然,你也不打听打听我爷爷是谁,打小我就是摸着这些东西长大的。”陆芸撇撇嘴,虽然这男人把她揉成一团面,可,她总归是有她的傲气。
陆城翁的父亲,也曾经做过前朝大官,从民国走到共和,一生浮浮沉沉,留下价值无数的宝贝儿。
至于陆城翁,则和沈明慈的爷爷一样,是正宗的八旗贵族子弟。
唱二簧、单弦、大鼓与时调,会养鱼,养鸟,养狗,种花和斗蟋蟀,还写得一笔顶好的字,会作山水画,写诗词。
简而言之,一辈子都是个驾鹰牵犬的公子哥,即便是后来顺应时势,结婚成家了,也不离他的老爱好。
用陆城翁的话说,这是他们八旗贵族子弟最后一丝尊严,老祖宗留下的玩意儿,不能失了,必须得有个人传下去。
作为爷爷最宠爱的孙女,陆芸渡过了许多人备受羡慕的童年和少年时期。
谁曾经还不是个小公主了?
若不是那场躲不过的浩劫变故,把爷爷打入万劫不复的行列,她的人生一定不会这样的。
陆芸真是恨透了这时代,恨透那些夺走她生命中仅有美好的人,毁他们联手,把她推到火坑里去。
从天之娇女跌到妖魔乱舞的红尘泥土中,谁能感同身受她的痛苦?
没有人。
没有一个。
余十戒停下手中数钱的动作,眯了眯眼睛,“你爷爷是谁?”
他只知道陆芸是林多多最在乎的朋友,至于陆芸的来历,余十戒还真没在意过,也没打听过。
“管得着吗你?从今以后,你不要来找我,咱俩两清。”陆芸拿起桌子上的车钥匙,走了几步,发现钥匙不是她的。
刚想回头找自己的钥匙,脚就腾空了。
“噗通。”被扔在床上。
余十戒跟着压下来,啃了她一口,“我们俩两清不两清,你说了不算。”
陆芸一动不动,面无表情地望着他,“我没跟你开玩笑,不管你信不信,我已经决定了。”
“没有老子的允许,你想跟我两清,做梦。”余十戒把手伸进她衣服里,作势要扯开,“再他妈跟我说这句话,我就在你肚里种个娃,让你一辈子都跟我脱不了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