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欲望(4)
苏的脚忽然勾住一截树根,整个身体忽然向前栽去,然后一个翻身,再诡异地弹了起来,匕首如闪电般刺向了罗伯森的心口!
罗伯森左手倒握匕首,猛地肘部挥起,格向苏的手腕,他右脚据地,左腿踢出,踏在了一棵树干上,就此生生止住了冲势!
喀嚓一声,那棵径粗十几公分的树禁不住疯狗如此狂猛的冲势,居中断折。而罗伯森则借力完全在原地停下。
苏脚步变幻,匕首带起一道道灰色光带,不住向罗伯森刺去。罗伯森则或闪躲,或挡格,或狠狠反击,匕首攻击的迅捷狠辣,角度之刁钻,比苏还要强上几分。
两人在林间的一小块空地上闪电般进退趋避着,两把匕首在空中交织缠绕,却始终不曾交击。斗了不到一分钟,两人已进行了数百记攻防!苏敏锐发现,罗伯森的脚步并不象初见时那样灵活,看来刚才的急刹,还是给他的肌肉造成了一定损害。其实罗伯森步法只有极细微的变慢,一般来说,如果不是比疯狗还要高上两阶的格斗高手,根本就不会发现。可是苏的眼力之强,也绝非普通的格斗高手可比。苏一旦发现这点,立刻有了对策,他忽然发力倒跃而出,然后在一株树干上借力一踏,就如一头狼般凶猛地冲进了森林深处。
刷的一声轻响,罗伯森的匕首在苏的背影上掠过,然后他就站在原地,眼睁睁地看着苏逃走。疯狗看了看匕首,尖锋上有一滴血珠滴落。他清楚,刚才那一刀应该在苏背上留下一道十公分长,一公分深的伤口,不会多,也不会少。
罗伯森的反应不可谓不快,在苏变换身法的刹那,还是抓到了机会给他留下一记伤痕。只是已经错过了衔尾追击的最佳时机。
罗伯森没有想到的是,苏居然能够看出他的行动力受损,从而果断逃走。现在追去只会使他腿上的肌肉受伤更重,从而不能恢复。虽然只要休息一个小时,罗伯森就可以恢复受伤的肌肉。但是一个小时,苏足以逃出很远很远。不过对于擅长追踪的猎人来说,耐力和耐心是最不可或缺的两样东西。罗伯森已经准备连续追上个五天五夜,这个时限是他能力的极限,所以不在乎让苏多跑一个小时。
这样的苏,才让他真正有了些兴趣。罗伯森笑了起来,将匕首凑到嘴边,想去舔吸匕首尖上的血珠。他觉得,苏的血应该非常的甜。
但在血珠入口前的刹那,类似于野兽般的直觉让罗伯森本能地甩开了匕首。他皱着眉头,看着匕首上斑斑的血迹,不明白自己何以突然没了胃口。
森林外,谢娜侧躺在地上,不住地喘着气,越来越麻木的身体令她深深地陷入了绝望,先是下半身全无直觉,现在那种冰凉的木然已经传递到了双臂。她宁可从身体上传来的是难以承受的痛苦,也好过这让人发疯的麻木。
一双粗厚沉重的军靴出现在她眼前,这是上尉的靴子,所有的学员都非常熟悉。谢娜立刻哭了出来,她用最后的一点力气转了一下脸,终于能够看到上尉两条粗得可怕的腿。
“救……救……”她的声音比蚊子大不了多少。
上尉蹲了下来,这样谢娜就能够看到他的脸。上尉那黑得发亮,遍布刀疤的狰狞方脸此刻看起来是如此的温暖,如此的让人安心。
上尉翻了翻她的眼皮,在她的脸上拍了拍,说:“没救了,不过你一时半会还死不了。我来送你上路吧。”
上尉在谢娜的头顶轻轻弹了一记,她全身一颤,慢慢闭上了眼睛。
上尉站了起来,望向幽深的森林,狠狠地吐出一口浓痰,骂了句“狗娘养的”,就向森林深处走去。
那口痰如同子弹般打在一株大树上,凿出了一个深深的坑。
如苏所料,罗伯森并没有立刻追上来。失却先机又有暗伤,经验老道的猎人都会知道如何取舍。但是他估计最多一个小时,罗伯森就能完全恢复过来。在丛林的追逐中,几天几夜连续的追踪是平常的事,所以苏多跑一个小时,并不算什么了不起的优势。
方才一场短暂却激烈的短刃相接让苏明白,对方是一个搏击实力远在自己之上的老牌猎人,丛林生存的经验应该不在自己之下。也许苏惟一自信能够胜过他的地方,就是耐心。不过每个优秀的猎人都不会缺乏耐心,所以这将是一场漫长的追逐战。
苏忽然发现,前方透来的光变得亮了一些,似乎林木渐渐变得稀薄了。半分钟后,苏已冲出了森林,在他面前,有一片广阔的新天地!
森林外,是一片起伏平缓的平原,足有数百平方公里,上面点缀着一块块方形的田野,色彩各不相同,看上去就象是一幅绘满了各种色块的巨大绿布。平原尽头,可见横亘的山脉。这里的地貌十分奇特,绵延舒展过去的平原先是缓慢抬起,形成一片缓坡,然后便是一幅高达千米的断崖,崖面平整得如同是被刀削出来的一样。越过崖顶,就是白雪覆盖的山峰。
在平原与绝壁前广阔的缓坡上,道路纵横,布满了密密麻麻的房屋。既使以苏的目力,在这个距离上,也只能勉强看清其中大多数是单层的圆顶房屋,但也有许多足有十几层的“高楼大厦”。所有的房屋造型都是以圆形和弧形为主,但是道路却是笔直且纵横交错的,而且非常宽阔,整座城市显得整齐划一。
是的,这完完全全是一座城市,真正的城市,属于土著的城市。只是远远看了看城市的轮廓,苏已计算出在这里生活的土著或许已经超过了十万人!
十万土著!这就是上尉所说的城市?
在上尉布置任务时,他的确说的是城市,而不是镇,也不是村。但是每一个学员,包括苏,都把上尉口中城市理解为数百名、最多一千名土著聚积的村落。在动荡年代,荒野中超过千人的聚居点都会被称为城市。可是谁想得到这里有一座真正的城市,一座居住着十万土著的城市!
任务的目标是什么来着?苏问自己。其实他记得很清楚,那就是杀光土著。
杀光十万土著吗?苏看了看自己手中的匕首。他确信,手里这玩意儿虽然是新时代的武器,也代表了暗黑龙骑在材料工艺上的高端科技成果,可是最多在几百个土著的骨肉中进出后,刀刃就会钝得无法使用。
田野间,游荡穿行着的不光是土著,还有一群群行走的灌木。它们守卫,翻土,搬运东西,简直就象是全能的家畜。而且腰间的新疮旧伤在反复地提醒着苏,仅仅是与一小队的土著搏斗,他就受了伤。土著吹箭、扎枪上的剧烈神经毒素虽然奈何不了苏的身体,可是如果中了毒,他仍会在相当一段时间内行动迟缓。在与成群土著生死相斗时,半秒的迟缓已足以致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