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鱼亭倩倏地不见。
“汉文,怎么刚回来就在这躲懒。”一个清越的声音传来。
许仙回头,潘玉正笑着走进亭倩早不知躲到哪去了。
“偷得浮生半日闲啊。”许仙伸了个懒腰道。
“偷得浮生半日闲”潘玉念叨了一番,赞叹道:“出口成章,从汉文嘴里总得佳句啊!”
许仙一愣,没想到后世口耳相传的俗语到这也成了佳句,但总不好把一切都推到道士身上,正想胡乱的应付一番。
没想到,潘玉冲他眨眨眼,语带笑意“我明白,道士,道士嘛。”长长的睫毛扑闪,那对眸子里仿佛真的荡漾着一种叫做秋波的东西。
许仙摸摸鼻子,微微有些脸红。
潘玉心中暗笑:你不知道你说谎时总是眼睛斜视吗?只是这话她当然不会说给许仙听。
亭中一时沉默,但二人却并不觉得尴尬。许仙摸着手中的青虹剑,剑鞘的样式古朴,但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噌的一声抽出剑,剑身青光潋滟,颤鸣如龙吟声。
许仙凝视着手中的青虹剑,剑身反照他一双黑色的眼眸。燕赤霞所指的那条路,远比鱼玄机所指的那条路更加令自己心动。
四顾而杀人,十步不留身,昨晚尚在青山百里处,今朝已观洛水之前,东去不回,饮而歌之,是谓风流。这样的生活,在前生午夜梦回之时,自己也曾深切的向往过。但在那个世界,终归是不可能实现的。而现在,一个机会摆在自己面前,可以让他实现这个梦想,他又怎能不心动呢!
潘玉见许仙神色突然严肃,眼眸中透出一种令她感到陌生的光,她同许仙相交没多少时间,但却感觉已经很熟悉了。而许仙现在的神情是她所未曾见过的——冷冽而飞扬。
潘玉下意识的想要打断许仙现在的状态“汉文哪来的剑?”
许仙正想着事情,一愣才反应过来,笑道:“别人送的。”
和煦的笑容让潘玉松一口气,不知不觉间,那笑容是她所熟悉的,甚至是珍视的,轻易不愿失去。
“青虹剑!”潘玉这时候才注意到许仙手中的剑,立时叫出剑的名字。
许仙将剑一递道“诺应该是真的吧!”
潘玉接过,细细打量,又以手轻抚剑锋。奇怪道:“是真品,只是这把剑早就失传,怎会在汉文你手上。”
“别人送的。”许仙懒洋洋的说。
“那人好大的手笔,好久没听你讲故事了,快给我讲讲是怎么回事。”潘玉说着放下剑坐在许仙身边。
许仙也觉得没什么值得隐瞒的,只略故了兰若寺降妖那一段,而将同燕赤霞如何结识,自己如何学剑,最后邀请自己去山中学剑,这些事说了一遍。
潘玉微微念叨,“剑侠?”突然不知想起了什么,道:“汉文,这把剑卖给我吧!”
许仙道:“那怎么行,别人送的,而且我还指着它去学剑呢。”
“我们是秀才,就应该静心读书,三心两意又怎能成就一番事业。这把剑就卖给我吧。”
许仙一怔,原来是为了规劝自己好好读书,不由叹了口气,道:“豪侠所赠,我哪敢卖,想要就送你好了。”他终归是离不了这西湖的,他要等的人还没来,与其踌躇不定,倒不如痛快决断,拿在手边总是个诱惑。丢弃那是不可能的,卖钱花他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只有送人了,他身边能送的也只有会武功而且救过他一命的潘玉了。
潘玉也不客气“好,那就多谢汉文了。”心里莫名的松了口气,这下他去不了什么青城山了。而且她也算半个习武之人,得了把名剑也觉得喜欢。
欣喜之下,一句话突然从她口中吐出:“有时间我舞剑给你看。”说完心里就有点后悔。
许仙笑道:“求之不得。”那笑容让她有点脸热。
“我还要回去读书,先走了,汉文你慢坐。”
望着潘玉匆匆离去的身影,许仙回过头,却见小倩的脑袋离自己的脸只有咫尺之药,此刻正直勾勾的盯着自己。不由吓了一跳“我脸上有花啊!”
“没花,那潘公子脸上才像长了多花似的,相公脸上长了狗尾巴草。”小倩的脸上愤懑不平,也不知道在不满些什么。
“哦?你喜欢,要不要我帮你介绍一下。”
“相公以为小倩是水性杨花的女人吗?”在小倩的幽怨攻势下,许仙再次败退。
“好啦,好啦,接下来想去哪?”许仙今天是专门来陪小倩故地重游的。
“接下来的小倩一个人就好了,相公安心读”
“一个人?”许仙有些迟疑,不过看小倩满脸期待的望着自己,就差摇尾巴了。知道如果自己不同意,她大概是不会去的,真是有趣的大男子主义时代。“你一个人小心点,别让过路的道士给收了。”
“谢谢相公,小倩是相公的,谁也收不去的!”小倩高兴的保证着。小倩的法力,就是燕赤霞都要谨慎,更何况现在吸收两颗舍利,又兼之放下心结,更是道行大进。一只能在太阳下自由行走的鬼类,几乎已经是可以称作是魔了,不去害人就算好了,又有哪个敢来招惹她。
许仙回到书院,见门前很是热闹,凑上去一问才知道,金陵城的白鹿书院的秀才们来了。虽然穿的都是相似的长衫,但在细节上明显和觐天书院的有所区别,边角处镶了金边,而且颜色更深一些,和觐天书院的淡青色泾渭分明,即使在人群中也能看出近有二十人之多。书院的先生带着学子们出来迎接,潘玉自然站在最显眼的地方,大方得体的同诸人寒暄。
注意到许仙的道来,冲许仙使了个眼色,也不知道怎么在人群中现他这张大众脸的。
“他们怎么来的这样早?”许仙说着倒了杯茶递给潘玉。
潘玉一番忙活,白净额头上也微微见汗,也不同许仙客气,一口饮进道:“历年的规矩了,江南两个书院,一是觐天,一是白鹿。都是官学,而且财力雄厚,总会早来些时日。”
“看来太平盛世大家都无聊的紧啊!”也只有在太平盛世,才有财力举办这种娱乐活动,虽然挂着学术交流的名义。
“呵呵,是啊,等下晚上还有场洗尘宴,你来我身边坐。”潘玉所坐的自然是主桌。
“我随大溜吃不行。”许仙头痛,吃白食他很喜欢,但那些乱七八糟的场面就不是他所擅长的了。
潘玉白了他一眼道:“你带张嘴来吃就行了,用不着你去应酬。”
“那敢情好,这方面我是进士及第,状元之才。”
华灯初上,屋里亮如白昼,恭筹交错间已是极为热闹。一桌八人,厅中足足摆了七桌。主席上双方的先生各二,学生各二,许仙就是其中之一,有点学生代表的意思。有潘玉加李思明这对黄金组合,气氛自不必说。
许仙只顾得闷声大财,只是对面那个前江南第一才子倒是让许仙注意了一下,上一次初雪会得了第一的正是这个家伙,次初雪会是觐天书院唯一一次没有拿到第一的一次,这个王守义虽然没有技压群雄,但也算拿到了名次上的第一。不过让许仙深刻的记着他的原因是因为他有一个搞笑的名字,叫王守义。这玩意吃了好多年。
不过这王守义倒是豪爽的一塌糊涂,对人也极为热情。但许仙总是觉得那种豪爽里总有几分作伪的味道。既没有李思明的真潇洒,也没有燕赤霞那种豪气。
只是他们的学生组合到何这边的一样,王守义身边坐着的同伴,是席上唯一比许仙还要沉默的人,身材不高,黑黑瘦瘦的貌不惊人,只是一双眼睛不时划过潘玉,许仙如今也是有灵识的人,感觉出一种恶毒的敌意来。让许仙不禁暗自皱眉。这金陵书院来者不善啊!
不过就一个名头,至于抱那么大的敌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