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兄的手段,不可谓不毒辣,手不沾血,就将萧家的一代天才搞成了这样。”当时看起来还很年轻的冉青天笑了笑。
萧磺冷笑:“呵呵,你二位也不见得比我高尚,你们不也是想要郑长弓死么?”
冉青天不置可否:“天才,确实是很让人羡慕,但更多时候,是让人嫉妒。正因为有天才的存在,所以什么机会都被他们赚了去。连族里的老人,书院里的长辈,都看好他。这种人若不死,我们又哪里有出头的机会?”
萧政疾:“萧御天啊萧御天,老家主赐他【御】字为名,这等于是已经定下了他为下一代接班人。可你们看看他,就他这份心性,又哪里是做家主、做院长的材料?”
冉青云:“我们混天书院的郑长弓也是,确实让人不爽,如果能亲手杀死他,那我做梦都要笑醒。但可惜,对付郑长弓,就不能用这种方法了,他估计没那么容易上当。”
冉青天:“的确,郑长弓为人看似豪迈不羁,实则胆大心细,这种法子,对付他是不行的。要弄死郑长弓,还是得萧兄出点计策才好。”
萧磺:“呵呵,弄死郑长弓也要我来出谋划策,那我的罪孽就有点深重了。”
冉青天笑道:“你不是一直想要【摩天大仙】的密藏图么?解决掉郑长弓,我让青云带你一起去摩天大仙的坟墓寻宝,到时候若有密藏,你二人均分,如此可好?”
萧磺:“那就一言为定了,萧御天、郑长弓一死,从今以后,齐天书院以我二弟三弟为尊,混天书院则以你们冉家兄弟为雄。”
冉青天呵呵一笑:“那萧兄你呢?”
萧磺:“我?呵呵,人人道我是庶出,我也身负罪孽,不适合出现在光明一面。说起来,若是想要弄死郑长弓,倒是有一个人可以利用。”
“谁?”
“你们的小师妹,岑夏萱。郑长弓跟她的关系,似乎相当不错。”
“的确是这样,他们二人青梅竹马,关系非常好。”
“那就由我们设计,让岑夏萱加入巡逻队,然后引她去魔脉巢穴,让她涉险。到时候,再让人偷偷通知郑长弓,如果郑长弓死在魔脉巢穴就算了,若是没死,那我们五个半路截杀,定让他有命出来,没命回。”
“萧兄,好计谋。”
“够毒辣!”
“哈哈哈……”
这些对话,他们都是当着萧御天的面说的,毫无避讳。
而当时的萧御天,也的确半点反抗之力都没有,只如案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萧兄,要杀了他吗?”
“要杀,就利索动手了。”
“且慢,杀他不如留着他,我在古籍中看到过摩天大仙有两门通天手段,一为【上古五雷法】,二为【迷魂噬心诀】。若真能寻到摩天大仙的坟墓找到那【迷魂噬心诀】,到时候这萧御天,也是可以拿来利用的。”
“萧兄,还真是够毒辣,人都被你害成这样了,居然还要榨干他的剩余价值。”
“呵呵,无毒不丈夫。”
“那就先封住他……”
……
萧御天的记忆,到此为止,最清晰的阶段算是结束了。
此后的记忆,一直都是模模糊糊的。
后来的事,不用看,秦易也大概知道了。
既然混天书院的副院长掌握了【上古五雷法】,那也就意味着那个萧磺,肯定也是掌握了【迷魂噬心诀】。
然后,萧磺就是用【迷魂噬心诀】控制着萧御天,让萧御天为他弟弟上位,肃清了不少反对派。
反正,自从被控制之后,萧御天就一直在做着一些肮脏的事情。
只要是齐天书院那边,有不合萧家兄弟心意的事,那么萧磺就会暗中操控萧御天,将阻拦的力量全部摧毁。
如此,最终,萧家兄弟如愿以偿,登上了院长宝座,成了新一任家主。
而混天书院这边,冉家兄弟也成为了领袖,领导群雄。
“好戏,真是一出好戏。”
看完了萧御天的记忆之后,秦易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他为这个天才感到悲哀。
而且真要论起来,他其实也得管这个萧御天,喊声二叔?
因为秦易的女人——远在名剑宗的萧轻语,正是萧御天大哥的女儿。
萧御天出事之后,他大哥萧政轩曾一力主张寻回萧御天,并也公开与萧政营兄弟唱反调。
而这样的做法,又岂会让萧政营、萧政疾兄弟容得下他?
于是,族内动荡发生,某一日,萧政轩全家遇袭,全部战死。
可能让谁都没想到的是,有人还是护着当时还幼小的萧轻语逃出了杀戮,跑到了乾域这边,在小小的中州,选了名剑宗为落脚点。
“秦易,你有发现什么吗?”岑夏萱一直在旁边为秦易护法,此时好奇地问了一句。
秦易看了看她,心里考虑着要不要把真相告诉她?
她一旦得知真相,必定万分憎恨冉家兄弟,同时也会为了当年的事,而怨恨自己。
——因为郑长弓,当初的确是为了救她,而陷入死地的。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算了,这事情过都过了,也就不必告诉她了。’
反正说不说也一样,
因为被当成傀儡的萧御天既然出现在这,那么毫无疑问,这肯定是混天书院两位院长的意思。
之前秦易当着他们的面,强行带走岑夏萱。
他们表面上不好动手,所以,就让齐天书院的老搭档萧磺以【老对手】的借口,让萧御天出战。
这样的话,一旦秦易被杀,理由也会很正当。
——萧御天与郑长弓本就是宿敌,如今郑长弓的转世被萧御天感知,从而被萧御天杀害!
黑锅反正都让萧御天背。
他们这些幕后之人,手不沾血,白白净净。
但他们百密一疏,终究是算漏了一件事。
那就是他们没算到,秦易根本不是郑长弓,更没算到,秦易从来都是个睚眦必报的人。
你们既然动我?
那来而不往非礼也,我没道理不还手。
忽然,秦易抱着岑夏萱,在她额头上亲了一口,说道:“小萱儿,再听我一次,你先回混天书院可好?”
岑夏萱:“怎么了?你不跟我一起走吗?”
秦易点点头:“我是要走,但我突然想起来,还有点事情要做,可能要晚一点才能回去。”
岑夏萱不愿一个人走:“我可以帮你做啊,做完我们一起回去。”
秦易摸着她的头:“你听话,这次我不是冒险,我只是想埋了萧御天,他当年跟我说过一个地方,如今他成了这样,我想把他带到那个地方去。做最后的告别。”
男人之间,总有一些莫名其妙的感情。
英雄相惜也好,莫逆知音也罢,总归是一些女人无法理解的情感。
岑夏萱犹豫了一下,也终是答应了。
她是很聪明的女人,
知道这种时候,女人如果还要缠着一起去,就有点不懂事了。
“那你告别完,一定要回书院找我。”
“当然,我还要小萱儿给我生孩子的,肯定会去找你的。”
岑夏萱面色一红,含羞地就转身飘然而去。
秦易目送着她飞向了飞龙山,然后他活动了一下浑身筋骨。
转身后,透过茫茫山雾,他看着凌霜城的方向:“现在,也该轮到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