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金丝雀旅馆

当古谋与李平轩从警局走出来的时候,天气已经没这么热了。

系统的提示音适时地响起,奖励他们刚刚重复而无趣的问话环节。

【支线任务已完成】

【调查酒馆发生的斗殴事件】后方,打上了一个红色的小勾。

当古谋二人组进入酒吧时,争斗的痕迹已经消失了七七八八。

康利自然已经走远,那三位德里帮的伤者也已经被接回了帮派——当然,是小明和小矮帮忙叫的人。

午间在酒吧避暑的人不算少,但打斗开始时就跑掉了一半,等热闹看完,又再走了一半。

剩下的,要么不想得罪人闭口不谈,要么喝的烂醉无法沟通。

而叫人来呼唤警察的酒馆老板小杰瑞,也只是想叫人来帮忙,发现两边打完就走了后也不再对古谋二人有什么需求。

他能在飞沙镇这种各方势力错综复杂的地方,经营一家相对中立的酒馆,自然是有自己的智慧的。

得罪人的事情,他一点都不会做。

看出这点的古谋打发李平轩听小杰瑞一脸谄媚地说了半小时废话,而自己去寻找潜在的目击者们。

最终还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漫长的询问后,他们完成了支线任务。

同时,也让他们也对酒馆内康利展现出的能力,有了初步的了解。

【荣誉值+10】

不出意外,二人的荣誉值有所提高。

还记得剧本开始时的【本剧本包含独特机制】吗?

在飞沙镇中,玩家会拥有一个荣誉值系统,各种行为会对其有所影响。

古谋二人组的初始荣誉值是20,这应该和他们警官的身份有关。

也同时解释了大部分居民都愿意给他们个好脸色的原因。

“话说,我们的荣誉值达到最高会怎么样?”李平轩拨弄着刚刚拿到的支线任务奖励——一把配枪。

当古谋他们回到警局,敲响警长办公室的门,并看着一个衣衫不整的妇女从中走出后。

海牛警长非常热情地赞扬了他们表现,并表示:

“你们已经证明了你们是合格的警员,该用有一个趁手的武器了,现在赶紧滚回街上去维护治安吧。”

随后,他们便拥有了这个剧本内的第一个武器。

【名称:柯尔特1873——改】

【类型:武器】

【品质:普通(d级)】

【攻击力:中】

【属性:无】

【特效:无】

【装备条件:无】

【是否可带出剧本:否】

【备注:上帝创造了人类,而柯尔特让人人平等】

这把【柯尔特1873——改】与历史上那把著名的手枪外形相似,也是左轮装弹。

其“改”的点,在于其发射的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子弹。

这种枪械由汐矿提供能源,并发射造成伤害,枪口打出的是某种蓝色的能量波。

值得一提的是,古谋发现,扮演模式下,他们所“魂穿”的这具身体原本拥有的技能,他们也会继承。

古谋和李平轩在现实世界都未曾摸过枪,但在这个剧本内,却都能够使用的颇为熟练。

而古谋在上个无神村剧本内没发现这点,更多是原主的能力没啥用武之地。

如果雾井宴会考验的不是尔虞我诈的狼人杀式对决,而是合家欢的厨艺比拼,身为餐厅老板的上个扮演人物应该能有所发挥吧。

“谁知道呢,既然剧本存在荣誉值这么个设定,就一定有自己的道理,先往上提肯定不是坏事。”

古谋和李平轩正在前往北部教堂的路上,他们的线人就在那边。

“确实,现在剧本开始好几个小时了,居然这么和平,估计也和这个荣誉值系统有关。”

不得不说,李平轩多少是有些乌鸦嘴的。

就在他话音未落之时,剧本提示音在全图响起。

【玩家:t站了不起的小明,已解锁成就荒野大镖客】

【玩家:别叫我矮子,已解锁成就荒野大镖客】

系统提示声中,古谋立刻带着李平轩走向最近的巷子中。

警惕四周,确定附近没有敌人后,二人才放松下来。

古谋迅速开始回忆,想起来了【荒野大镖客】的解锁条件。

【在飞沙镇中挑起一场帮派冲突】

剧本开始以来,持续四个小时的和平,就这样被打破了。

时间倒回一点,我们的始作俑者,主播组的小矮和小明,丝毫没有完成这个成就的打算。

飞沙镇西部,市场区域的中心,一座刷着粉色油漆的小楼内部。

【t站了不起的小明】和【别叫我矮子】,正在向德里帮的老大,金牙佐罗汇报此事。

“也就是说,那个康利打伤了我们三个弟兄,还出言挑衅?”

佐罗瘫倒在沙发上,左右各抱着一位衣着清凉的美女。

而他“金牙”的称号,来自他那一口出生后不知有没有刷过的大黄牙。

“没错,太可恨了,他不仅把托尼弄成那样,还说我们德里帮是一群乌合之众,甚至还”

小明一脸愤恨,似乎气到说不出话来。

“他还说了什么?”金牙总算直起了身子。

“他说老大您屁都不算,赏金还没他的百分之一”

小矮在后面低着头,做出一副伤感的样子,实际上是在疯狂憋笑。

小明的语气和他视频中的开头一模一样,哭诉对手好强自己完全打不过。

当然,小明口中这些话都是他自己杜撰的,康利实际上完全没把那三个杂鱼放在眼里。

不过看得出来,赏金的事情真的触怒了这位金牙佐罗。

他猛地一拍身旁两位美女的屁股,看着她们一脸娇羞地离开,咬牙道:

“再跟我说一次,他现在在哪?”

几乎每个来这旅游的赏金猎手和商人,都说金丝雀旅馆是飞沙镇最好的旅馆。

没有奇怪的虫子,二十四小时热水,枕头和床单没有污渍和异味,提供美味的特色早餐。

更重要的是有一位上了年龄却风韵犹存的老板娘。

当然,这位老板娘已经结婚了。

幸运的是,她自己不怎么在乎,如果客人不在乎的话,他的丈夫——也就是旅店老板也不怎么在乎。

旅馆前台,这位被叫做“金丝雀”的老板娘,正撑着下巴看向木制的天花板,望眼欲穿。

“天呐,那个男人也太帅了,一头银发,狮子般的神情,蟒蛇一般的身材”

“我受不了了,我们说好互不干涉,但你起码不要在我面前说这些好吗?”

“不,我只是觉得奇怪,这几天旅店的怪人不少,算上这个白发帅哥,还有那两个鲁尚帮的人——他们可有自己的住处。”

正在两位闲聊之际,又有一大伙人走进了店门。

他们风尘仆仆,刚将坐骑迁入棚屋,显然赶了一段不短的路。

为首的男人脸上长着鱼鳃,一进店就把目光锁定在老板娘身上,视线好一阵游荡。

老板娘丝毫不惧这一道道打量的眼光,反而挺起了胸膛。

“请问你叫什么先生。”

“狄克,叫我狄克就好。”劫匪鱼脸狄克忙答道,随即补充:

“呃,我们兄弟来找一个朋友,他已经开好房了。”

“你们这么多兄弟开一间房,找一个朋友?”

老板娘的话语有些迟疑,她抬头望去,似乎想看穿天花板似得。

感觉得出,她的语气带着一丝同情,又带着一丝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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