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我一定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第14章

这是补昨天的,今天的下午上传,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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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都终于到了,一路辛苦了。

离开德维尔城继续赶路后,沿路正像卡普说的,普里奥城主没派人来找他们的麻烦,但是却把他们的行踪通报了沿途的城镇,致使后面的旅程一路上都有帝国的官员接待和军队沿途护送,让大家烦不胜烦,间接的影响到了行程速度。可是普里奥城主的做法却又让人挑不出刺来,军队的沿途护送总比佣兵团有安全保障。

终于大家离开普莱彻郡的那天把军队给打发走了,于光明历958年7月5日上午到达帝都伽那烈,结束了全部旅程。

“前面就是帝都了吗?”离得远远的瑨儿就从车里伸出脑袋仰望那几十丈高看不到两边的城墙,炽热的阳光照射白色的城墙上反射出来的光晃得眼睛微微的疼。城墙下是宽达二十米的护城河,无数的人流和车流交织一起,并行走城桥上进入城门。走近才发现城门宽十米,深十五米,高三十米,显得特别的威武雄壮。

瑨儿看风景,别人也把他们当风景看。两辆马车,十几人护送,其中还有皇家侍卫,百姓们对马车里的人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三个一群五个一伙的聚一起议论纷纷。

“哇!帝都的人原来有八卦的爱好!”瑨儿听到他们议论自己这支队伍赶紧把脑袋缩回车里。

“八卦?那是什么?”从冥想中清醒过来的苏兰正好听到她这一句,好奇的问道。

“八卦就是指小道消息、名人**之类的,那些百姓议论我们呢。”

“他们只是好奇而已,没什么的。”

“那可不一定,人类的想象力是很丰富的。”对于八卦闻所能产生的社会影响,是个地球人就都知道。

当队伍走到城桥前时,从城里面走出来一队银光闪闪的骑士,领头的是二位头戴白盔身穿白甲的一男一女两位骑士,身后跟着十个身穿同样盔甲的骑士,这此骑士铠甲的左胸上有一朵玫瑰状的花纹。随着这支队伍的出现,所过之处附近的人流车流全部避让三尺,把道路让出来给他们。

他们走下城桥来到布兰德面前,双方齐齐的互敬了一个骑士礼,领头的男骑士翻身下马走到第一辆马车旁再行了一礼然后把耳朵贴车窗上,像是听里面的人说话。片刻后,这骑士点点头,走到赛文面前,行了一个骑士礼。

“我是玫瑰骑士团的团长拉塞,非常感谢风云佣兵团一路上的护送,不知贵团将下榻何处,我们好将酬劳奉上。”

赛文有些为难的转身看向自己的同伴,他们好几年没回来了,谁知道以前熟悉的旅馆现是不是还继续开着。柯顿、洛克、恩特尔都是一脸你拿主意的表情,只有法林指了指自己。

赛文了然的点点头,回复拉塞:“我们今晚将住帝都佣兵工会的旅馆内,您可以到那里找我们。”

“好的,酬劳稍后奉上。”拉塞再次行了一礼然后转身离开。

随后玫瑰骑士团的带领下,利斯王子的车队开始向城门走去,临走时布兰德和他的侍卫齐齐的向赛文他们行礼算是告别。

柯顿坐到了瑨儿这辆马车前充当车夫,与其他等待进城的队伍一道按序进城。

而看到整个过程的百姓们加的好奇,马车里坐的到底是谁能让内城的大人到城外来迎接。于是一轮的议论开始了。

“嘿,一点表情也没有,这位拉塞团长被人欠了八百吊啊?”躲马车里一直偷偷观察的瑨儿轻声调侃着。这种人不大好相处啊,好像布兰德都没这么严肃,也许是这一路上混熟了吧。

“那些骑士左胸上的玫瑰是什么意思呀?你知道不,法林?”好奇宝宝又询问她的百事通先生。

“那是玫瑰骑士。”

“玫瑰骑士是干什么的呢?”

“玫瑰骑士是利斯殿下直属的玫瑰骑士团成员,帝国的王位继承人可以组建一支精锐的私人骑士团,其战斗力不亚于王室直属的双狮骑士团,可以和帝国常备军媲美哦。”

“那不就是很厉害!!”精锐啊,那应该很厉害吧。

“那当然,去年的全军比武,组建才刚满一年的玫瑰骑士团拉塞的带领下击败了帝**中骁勇善战的雷暴重骑士团,拿到比武冠军,举国震惊呢。”

“哇噻,这么厉害!他们是怎么赢的啊?”

“具体的情况不知道。流传得广的说法是玫瑰骑士团使用了卑鄙的战术才让雷暴重骑士团输掉的。从一些曾参与过比武的雷暴重骑士团战士的口中得知,玫瑰骑士团根本未曾与他们有过多接触,只是带着他们一个劲的绕***,然后他们的队伍就不断的减员,直至后输掉比武。从那以后雷暴重骑士团的团长比尔每次见到拉塞都没好脸色。”

“呵呵,这样啊,好像挺有趣的,想来那个玫瑰骑士团应该是属于轻骑士吧。”瑨儿趴车窗上眼睛溜溜的转,他们应该用的是避重就轻的战略吧,看不出来那个活似被人欠了八百吊的家伙还蛮机灵的。

忽然眼前一亮,看看四周,原来已经进城了。

马车进城后沿着道路径直向前走,瑨儿好奇的看着城内的街道。乖乖,二十米宽的街道,种了三排行道树,道路两边和中间,树木枝繁叶茂,将毒辣辣的太阳挡了外面,树与树之间的间隔还有高高的石柱,石柱上插着火把,想来应该是用于夜间照明。人流和车流不再像城外那样互相交织一起而是各走各的道。走道路中间的都是宽大无比装饰豪华的马车,法林介绍说这是专供内城车马通行的道路。自己的这支队伍靠右边行走,旁边就是步行的行人,街道两边都是各式各样装修精美华丽的店铺。

“法林,帝都的格局是怎样的?”

“帝都分内城和外城,内城是皇宫、行政机关、王公大臣和贵族的居所所地,那里不是有钱就可以住进去的;外城则是普通百姓生活的地方。外城又分上城区和下城区,上城区住的是一般平民,下城区则是贫民区。”

“我们现去哪?”

“我们现去位于上城区的佣兵工会,我去工会报到,赛文会带你们去工会隔壁的工会旅馆住宿。”

“工会还有自己的产业?”

“当然,方便来往的佣兵嘛,工会同时也可赚些钱。”

“工会是个怎样的组织啊?”

“以前没有工会的时候,商人一般都是找几个好一点的佣兵组成护卫队保护自己上路,后来护卫队越来越多,质量也越来越得不到保证,而且经常有几支护卫队为争抢生意大打出手。于是几支老牌的护卫队就聚一起成立了一个组织定立了一个规则,这个组织就是后来的佣兵工会,那些护卫队就成了后来的佣兵团。随着时间的推移,佣兵工会慢慢成为了遍及全大陆的组织,管工会数量众多,但不论哪里的工会所遵循的都是一个统一的规则,如果某一个工会要改规则的话需要得到全大陆三分之二工会的认可才行。”

“如果不这样做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不这样做后果是很严重的,会遭到全大陆的人的抵制,不会再有人来发布任务,也不会再有佣兵上门,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工会关门。”

“大陆这么大,工会的总部哪里呢?”

“工会发展这么多年,总部早已无迹可寻,现一般都是把位于一国之都的佣兵工会看作是所国的所有佣兵工会的总部。”

“大陆上像这样的组织多吗?”

“当然,每个职业都有自己的工会,差别只于人数的多少,对社会的影响大小而已。比如说遍及大陆的还有盗贼工会杀手工会就是人数比较少但影响比较大的组织,另外还有商会这种商人组织。”

“盗贼?杀手?这种职业也可以正大光明的存吗?不会被打击吗?”

“为什么要被打击?虽然他们的名声不太好听,盗贼专门进入古代遗迹寻找失落的珍宝,杀手专门替人杀人,但各行有各行的规矩,只要他们不破坏平民的生活一般是不会有人打击他们的。何况不是每个盗贼和杀手都做这种事的。”

“他们不做自己的本职工作还能做什么?”

“他们可以成为佣兵啊。盗贼对于陷阱机关是专精,能够给大家探路、带路,杀手可以队友们正面吸引敌人的时候从后面一击杀敌,这两种职业也是很受佣兵团欢迎的呢。”

“咦?那柯顿不就是个盗贼?”一路上就是柯顿做带路的事。

“你才明白啊。”柯顿的笑脸突然出现车窗外,然后车门就被打开了。瑨儿带着球球跳下车一看,原来他们已经佣兵工会门口了。

毕竟是帝都的工会,就是比其他地方的工会显得气派,虽然没有使用昂贵的金属加以装饰,只是使用了一种花纹很像大理石的石材铺的地面,用上等硬木做的大门,门口两根大石柱用的是整块石料打磨而成,整体上看过去有种大气的感觉。隔壁旅馆的装修风格没有这样的感觉,相比之下显得比较的简朴。两家的门口都是人来人往,不断的有佣兵打扮的人从工会出来转身进了旅馆,也有的人从旅馆出来进入工会。

“真的是挺方便的,肥水不流外人田。”瑨儿挺佩服这家工会的负责人,蛮有生意头脑的,这种办法都想得出来,来往的佣兵既然要住宿,那么与其给别人赚不如给自己赚,如此稳定的客源,想不发财都难。

“肥水不流外人田?嘻,倒是挺形象的。”乍听到瑨儿这句话法林没懂是什么意思,稍一琢磨明白过来,不由得会心一笑,伸手揉了揉瑨儿的脑袋和大家道别之后向工会走去。瑨儿则跟着大伙进了旅馆。

房间里各自收拾一番后,瑨儿把球球留房间里跟着大家来到餐厅就餐。

瑨儿跟着大伙坐一个相对比较安静的角落位置,从那里可以看到整个大厅的情况。从赛文嘴里得知,餐厅是佣兵们交换情报的地方,类似的地方还有佣兵常去的酒馆,走了这么久的路,他们需要知道一些消息。那些佣兵们的表现让瑨儿觉得自己好像还斯普镇的佣兵工会里,酒足饭饱的佣兵会无所顾忌的把自己的故事经过一番添油加醋的渲染大声的讲给周围的人听,故事的内容多数是讲述自己一次的冒险经历。如果有听众指出他们故事中的不实之处,他们还会面红耳赤的和听众们争论起来,场面就会变得加火爆。而整个餐厅就一直是这样的一个极其喧闹的环境。

“如果他们争不出结果那会不会打起来?”对面墙角边上的两桌人马已经吵翻天了,武器都拿手里了。

“一般不会,但如果是两个有恩怨的队伍那可能会打起来。”那边的气氛已经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了,还好旅馆的工作人员急忙上前把他们安抚住了,大家继续该吃吃该喝喝。

“那如果他们真的要打不会就这里打吧。”

“那是不被允许的,要打只能去外面打。这里打架,工会会干预的,像刚才那样就是。”

“哦。”了解。

正好,饭菜上桌,香香的气味让大家口里的唾液分泌得极其旺盛,当下,再没人说话,先填饱肚子要紧。

瑨儿正细细品味一块卡卡兽肉排的时候,听到位于她身后一张桌子上的人本来也是和别人说故事,可是对方好像故意抬杠似的顶了一句“你们再厉害能有风云佣兵团厉害嘛,人家可是连续完成了龙灵草任务和剿灭了饿狼盗贼团呢。”

“哼,那有什么,还不是靠运气。”这桌的人不太服气。佣兵嘛都是很骄傲的,哪里可以容忍别人自己的面前赞扬其他人呢。

“运气?要真是靠运气那他们的运气也太好了,从魔兽森林里出来一点伤也没有,哪像其他的队伍,缺条胳膊的都算轻伤。”

“胡说!哪有人从森林里出来身上没伤的?”别说这桌的人了,周围桌子听到的人都不相信。

“哎哎,我骗你们干什么呀,我兄弟亲眼看到的。”说话的那人拍了拍他身边的同伴,他的同伴让他突然这么一拍,差点被嘴里的食物噎到,忙不迭的冲同伴点点头,连灌好几口酒。“风云佣兵团的团长赛文去交任务的时候我兄弟正好场,他亲眼看到赛文完好无事的走进去的。”

“真的假的?”大伙还是不信。

“怎么还不信啊?”

“我信!”一个瓮声瓮气的声音他们附近响起,大伙扭头一看,是一个身背大斧的大块头,他独自占据着一张桌子,面前的盘子里是一块大号的肉排,左手把一块肉送进嘴里右手端起旁边装满麦酒的大号酒杯喝了一口,胳膊上暴起的块状肌肉显示出主人是一个力量型的战士。

“风云剿灭饿狼的时候我就他们后面的一支商队里,虽然没看到他们的战斗,但当我们经过那个地方时,道路两边躺满了人,都是饿狼的手下。他们很奇怪,只有弓箭手和魔法师还有少数的一些人身上有伤,其他人一个伤口也没有,但却统统倒地不起,我们去拉他们,他们软绵绵的像没骨头似的。这些人里唯独没有饿狼的身影,后来才知道已经死风云手上了。”这人嘴里嚼着肉排,有些口齿不清的说着当时的情况。

“那些受伤的人我们也检查了,弓箭手和魔法师是被弓箭所伤,伤口的位置很巧,背部肩胛骨附近,而且只伤肌肉不伤骨头,但却可以让这些人中箭后无法再加入战斗。其他人都是刀剑伤。风云佣兵团有那么一个厉害的弓箭手,虽然我不相信毫发无伤,但平安走出森林是可信的。”

“哇,这个弓箭手好厉害啊,风云什么时候多了这样一位同伴啊!”听到这么详细的说明,由不得听众不信。

“不可能吧,这人的速度也太快了吧,能把弓箭手和魔法师一瞬间全部放倒?”还是有听众不相信。

“我的队伍里怎么没有这样的一个人才啊!!!”还有的队伍感慨万千,技术高超的弓箭手无论哪个队伍都是需要的。

“你说他们的伤都背上?”一片感叹声中,之前那个抬杠的人指出那使大斧的人的漏洞。

“当然,我亲自检查的,箭伤都背上,刀剑伤倒是正面。”

“那么那个弓箭手就不是风云的人,他们正面遇敌,弓箭手动作再快也不可能对方二百多双眼睛的注视下绕到他们后面实施攻击,依我看应该是那人要去斯普镇,正好遇上饿狼准备打劫风云,顺手帮忙而已。”这人把手中的叉子往空盘子里一扔,发出“叮”的一声,一脸的肯定,仿佛认定自己的推测是正确的。

“不可能,我就跟风云的后面,一路上都没遇到这样的人。”大块头一口否定。

“那是峡谷,周围都是小树林,他一个弓箭手根本没必要顶着烈日走大路上,他完全可以借小树林的掩护赶路,你没遇到是很正常的。我想他攻击饿狼的时候就是躲小树林里他们背后从高处发起的攻击,所以那些人会无人察觉的情况下背部中箭。”这人嘴里咬着类似牙签的东西以一种不容置疑的语气说出自己的判断。不可否认,这后面的推论倒是正确,瑨儿的确是居高临下的发起攻击,不过不是躲小树林里,而是坐飞垫上隐身他们的后方,借飞垫的移动射出的箭,至于证据只要仔细检查伤者的伤口就清楚了,不过,好像没人注意到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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