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第 41 章

就这样,宠妃在这住下了。即便外头这么多人想要弄死她或者巴结她或者想方设法代替她,宠妃依旧在护国寺里过着不咸不淡的日子,一如她还在宫中独得恩宠,呼风唤雨的模样。

金王这么告诉她:三年前,她正值芳龄,可惜一朝红颜薄命,惨遭暗算,是他救了她,还为她赎身。

王说:放心,朕护你。

可帝王之爱,比世事还要无常,后宫就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坟墓,不是因为那些女人都爱皇上,而是她们带着家族的期望和自己的野心来到后宫,金银权势这种东西,足以令世人争得头破血流。

事实上,确实有这么一个人真心爱金王,那是平国和亲的公主,但她嗅着青梅而来,却再也看不见来年的杏花。

那位公主,对金王一见钟情,爱让她自乱阵脚,最终的下场,是草席裹身,掩埋在深冬的冷宫。

可惜了,那样漂亮的眼睛。

……毕竟太后还活着的时候,可期盼着那位当皇后呢!

三年来,宠妃经历了许多,要不是失忆并没有叫她变傻,她也许活不过三年。她并非一开始就如此,只不过是在无数次的算计之间,恍然惊觉,只有紧紧握在手中的东西,才能保命。

至于帝王之爱?

呵。

好在一次算计后她再不能生育,妃子对她的针对歇了不少,皇上也好更肆无忌惮地宠她了。 m..coma

龙嗣是飞黄腾达的最好工具,但她们没想到吧,没有了龙嗣,皇上反而会更宠爱她。

也许是愧疚吧,毕竟……绝育这件事,何尝没有他的手笔?

对于皇上来说,她更像是一个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宠物,一个挡箭牌,用来掩饰他那些罄竹难书的恶行。

他是这么说的,朝臣也是这么为他解释的。

大兴土木,劳国伤民,却说是为她,昏庸无道,不理国事,却说是因她,血腥暴戾,视人命如草芥,也全是怪她。

多有趣,他的无能,却全怪罪于一个妇道人家。

若不是她偶然听见了宫女的窃窃私语,指不定,还活在他编造的美梦里。

寺里寺外的花快开尽了,别国运来的菩提几乎只剩枝干,明日就要移走,送新的菩提树来。

不该长在这的树,硬生生被插在这里,就算精心护养,也活不过初冬,只能年年更换。

偏偏看不到的人,真以为是之前的菩提树在这儿开花结果,引为佛迹。

愚昧。

宠妃理所当然地把上个月得到的新近侍——李泷曦,当太监使唤。此时她正搭着男人强健有力的手,捻着绸裙,踏着白玉台阶,迈入念法堂。

背对着她的僧侣皆着明黄海青,座首的老方丈之侧,正是大师玄清。

他正虔诚的低垂着头颅,清冽的声线颂念着《楞严咒》,阳光为他清隽的侧颜渡上金光,庄严而神圣。

又迟了呢。

宠妃这样想着,找了块末尾空着的禅垫,盘腿而坐,有模有样地念起来。

众人见惯不惯了。

反正这位宠妃是位喜新厌旧的,过段时间,腻了累了,也就弃了。

她的大宫女青朝和近侍李泷曦眼观鼻鼻观心地站在她身后,以保护者的姿态。就算是这样的地方,刺杀依旧随时可能发生。

宠妃不是没有暗卫的。

可那暗卫,混杂了各方势力的人,若是她当真遇险,可不见得有几个真心保护她,而不是趁乱杀害她。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正值丑时刚过,晨曦微寒,和风微醺。

李泷曦凝望着她的背影,峰眉敛起,晦暗不明。

他不由得想起袖中的密信。

那是李家的信。

妖妃惑君,寻机杀之。

宠妃背影单薄,松纹苏绣的蚕娟披帛斜斜地搭在右肩,延落在她左手弯处,更衬得她袅娜娉婷,宛若洛神。

他不着痕迹地移开眼。

还不是时候。

宠妃并不知道她刚从鬼门关走了一遭,背不全的楞严咒还未念上三四遍,干脆趁着香客尚少,将这护国寺游览一番。

护国寺作为金国的国寺,盛名远播,名不虚传。

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

身处凤凰山的护国寺,建于山顶,站在高处,能俯瞰半个京城。

春风夹杂着靡丽的桃花香,尚有些凉意,近宇如画,远山如黛,沿着青石台阶,是通向竹林的幽径。

太阳缓缓爬上高空,带来几分暖意。

被石子绊到,宠妃打了个趔趄。

骨节分明的手掌飞快揽住她的腰身。

隔着薄如蝉翼的丝绸,那盈盈一握的腰肢仿佛柔弱无骨一般,叫他极不自在。

青朝哪有习武之人的眼疾手快,此番心疼得不行:“娘娘,可有伤到?”

“应该没……嘶——”她倒抽一口冷气,柳眉紧紧顰起。

这绣鞋在宫中还好,到这种地方,就有些徒有其表了。

青朝四处瞧了瞧,不远处正好有个石凳,便支使着李泷曦:“快些抚娘娘去歇着。”

“啧,麻烦。”

大将军轻哼,一把将人打横抱起,健步如飞。

“无理!”青朝怒气冲冲地瞪他一眼。

“行了。”宠妃扶了扶额,这两人,一天到晚吵个不停,连她也不知该如何是好了。

脚实在痛的不行,她又道:“应当是脚崴了,便有劳大将军将我送回房了。”

李泷曦蹲下身,“我看看。”

“娘娘自有御医,怎可叫你看了玉体去?”青朝惊慌失措地拦住他,要是被人看见了,指不定会怎么说娘娘,一旦让那些人抓住了把柄,娘娘就危险了!

“这附近没人,”顿了顿,李泷曦道:“再者,你能确定,所谓的御医就可靠?”

这位宠妃的境遇,在他看来,可谓是四面楚歌。

身边的宫女和暗卫全是各方势力的眼线,大多来自于那些妃子背后的势力,比如说最近因她而被打入冷宫的丹妃,就是陆家的人,而她所谓的随行御医身为陆家眼线,自然恨不得除她而后快,哪怕是这位叫青朝的宫女,也不能尽信。

连他,也身负杀她的任务。

即便是手握半张虎符的李泷曦,在无数人觊觎的情况下,也不见得危险成这样。

而她的错,仅在于,她是皇上的宠妃。

后宫与朝廷,骨肉相连,再加上金王昏庸无道,她就成了众矢之的。

她愣了愣,慌乱地侧首,避过他锐利的视线,纤长的羽睫在眼底打下浅浅的阴影,无端的冷:“大将军也喜欢多管闲事吗?”

明明她的语气算不上好,往日抹了蜜糖般的桃花眼宛若寒潭,他却仿佛看见了初生的小兽,竖起浑身的尖刺拒绝,却在人看不见的地方,蜷缩在角落里舔舐伤口。

向来冷厉的大将军,没来由地心软。

说到底,她比他还小上五六岁。

他笑了笑,道:“我可不是白打了这么多年仗,绝对比御医做得好,相信我,嗯?”

好一会儿,宠妃终于微不可查地点点头。

“这只脚?”他抬起她的左脚,问道。

“嗯。”

他只脱了绣鞋,略带薄茧的手指在脚踝处微微摸索,便熟练地找准了骨节错位的地方。

他一抬眼,便见她咬着唇,眼眶微红,一副怕疼的模样。

“我还没动呢,怎么就哭了?”他轻笑一声,连自己都没发现有多宠溺。

宠妃移开眼,冷哼一声:“本宫可没有。”

“是、是,你没有。”李泷曦语气一顿,忽而道:“糟糕,好像有人来了!”

“什——”她还没来得及反应,咔嚓一声,错位的骨节回到了原位。

宠妃从惊吓中回过神,只见他邪里邪气地扬着唇,拍拍手站起来:

“怎么样,不是很疼吧?”

宠妃:……这种时候打人会不会崩人设?

虽然不得不说的是,被移走注意力后,方才确实不怎么疼。

日上三竿,陆续有四方信徒前来,清晨的诵读结束,这些佛门弟子们齐齐离开,各司其职了。

一日伊始,又要热闹起来了。

冰肌玉骨的美人,身处高处,俯瞰山林,眸色起伏不定,仿若心事重重。

“想不到施主竟也在此处。”

惊觉耳边清润的声线,她恍然从思绪中回神,竟是玄清。

僧人眉目疏淡,一袭袈裟,他朝着她款款而来,停在刚刚好的距离,双手合十道:“阿弥陀佛。”

宠妃敛了思绪,道:

“昨日还未尽兴,长老今日若无要事,续盘如何?”

“正有此意。”

“那便——请。”

看着一路上讲经议理的两人,李泷曦眉心直跳,他觉得自己就是唱戏台上的山水帷幕,充当背景,简直憋屈地想造反……呸呸呸,什么造反,大逆不道大逆不道。

明明与李青曦同是将门出身,李泷曦确实是领兵之将,习武之才,但是琴棋书画诗词歌赋,皆是一窍不通,每每百花会,他只能一脸懵逼地看着贵女才子吟诗作赋然后大家带着“你懂得”的表情成双成对。

感觉所有人都识字只有我文盲肿么破。

偏偏还要装出“啊,原来如此”的样子那种。

立在桃下小亭的李泷曦,感觉自己又被识字的人排斥了。

呸呸呸,老子识字!

识字!

思及此,大将军颇有些郁卒地看着眼前的人,不由得想起自己来到这里的原因。

他十三从军,八年来大大小小的仗打了二十多场,去年开春,他本将乘胜追击,一举拿下平国三城,熟料金王竟然下达了停战的命令。

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他硬是当晚就攻下了祁卞城,还未来得及巡城,就被急令召回金城,理所当然的,不是封赏,是革职查办。

金王大怒,再有下次,就将收回手上那一半虎符。

金国与平国联姻,祁卞城连着他打回的、打下的土地,成了聘礼,换了那自平国到金城的十里红妆,灼灼烈烈的红箱珍宝连成了艳丽的长龙,烧红了他的视线,踏毁了他的心血。

他隐约知道些,联姻的是云荣公主,平国第一美人,仰慕金王已久。

是不是真的?不重要,金王此举最终目的,是好为收回他李家的虎符作准备。

李家以武立门,祖上做了金国的开国元勋,从此李家便成了将门,手握三军,更是持有虎符一半。

这样的乱世,仗越打越多,他李家的兵权也越来越大。

君王,总是既想要有如虎添翼的助力,又偏偏怕养虎为患,才方有狡兔死,走狗烹。

在定国之后,金城四家,便成了君王的眼中钉,肉中刺。

这代君主尤甚。

李泷曦暗了暗墨色的眸光,乱世未平,金王就急不可耐地动手了吗?李家若元气大伤,金国亦将难保。

一年来,他一直处于赋闲的状态,无仗可打,无事可做,唯有被祖母和老娘拉去大大小小的宴会可以被迫忙一下。

可局势是越发紧张了,尤其是不久前,那位联姻的公主,在后宫惨遭陷害,不幸逝世。

谁干的?正是这位宠妃。

皇上迫于压力,将宠妃遣至护国寺反思,而那位告发她的丹妃,则被打入了冷宫。

究竟是不是宠妃做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位公主去世的事情,足以成为两国交战的□□。

届时,天下只会更乱。

她会怎么做?

李泷曦的视线不着痕迹的落在那抹倩影之上。

这位,可不像是菟丝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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