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芳穿着粉衣服,站在村口等他。
兜兜转转这么多年过去,两个平凡残缺的灵魂,还是劫后余生,永远相守。
只是这一次多了两个新的家人。他们的儿子和女儿在身旁抱上来,一家人又哭又笑,在大水里拥作一团。
女儿抱着父亲,笑得见牙不见眼,细瘦的小肩膀上披着蓑衣,挂着小小的包,里面是各种各样的、利于生活的好东西。
在新的世界里,他们还会有很长的人生。
女儿说:“爹,都说洛河凶险,好在你没事!”
“俺没事,俺好着呢!水这么大,你们娘仨都可全乎,没受伤吧?”
“没有,没有。这就说来话长了。”儿子擦擦眼角的泪,破涕为笑道,“咱们整个街区都没死人,还要多谢一位好心的夫人……”
……
一模一样的图景,在许多户人家中上演着。
水势得到控制,大家就要离开王府,回往家中了。秦姨娘谢绝了第一百四十七个想要帮她的年轻人——也是最执着的一个,那个青楼姑娘自身也难保,却与她拉扯了好几刻钟,执意要带善人姐姐离开——合上了王府的大门。
说什么天大的善人,我养你也好。
秦莺莺自嘲地一笑。
她自小学着手艺,钿头银篦击节碎,一曲红绡不知数。她已经过惯了这种锦衣玉食,华服美酒的生活。她爱喝的玫瑰香露有价无市,一小瓶足以买下一处田产,还是王大人巴巴找来讨她欢喜的。要她逃出王府,跌落街头巷尾,做个民妇逃奴,她却是过不得那种日子的。养她?小丫头呀,你养不起的。
更何况,王大人也不可能放过她。她去谁那儿,就是害谁。
秦莺莺很有自觉,她不是什么高尚的人。她不介意侍奉男人,甚至还很享受。她爱唱曲儿,爱弹琵琶,也爱享受美酒美食,清闲富贵。
她只是自小就见不得别人受苦。她自己有一盘九转海棠鸡吃时,街边的小狸奴也会有些骨头啃。
秦莺莺不觉得自己是什么救世主,她就是爱看小狸奴吃饭而已。若是挠她,也就不喂了。可惜那小狸奴毛茸茸圆滚滚,撒着欢儿的给她翻肚皮,还用脑袋蹭她的手。她这心肠,也就一直软下去了。
一念之差,有此苦果,也是她咎由自取。不能牵连别人。
留在这里,王大人一向喜欢她,说不得有糊弄过去的余地呢。
身后传来激烈的风。刚刚暴雨用人防汛之时,王府的人都躲在暗处。此刻雨停了,却有许多健壮的人,步履匆匆,踏着积水大步走来。
秦莺莺闭上眼睛。
一阵剧痛猛地从头顶传来。有人狠狠地扯住她的头发,将她整个人扯过来,掷在水里。哗啦一声。秦莺莺一下破了功,惨叫一声。
大红的插花撒在水面上,娇生惯养的黑发全都浸在了脏水里。
王大人带着几十家丁赶来,肥硕的脸上,胡须剧烈颤抖着。他目眦欲裂,揪着秦莺莺的头发,怒吼道:“贱蹄子!你干了什么!”
秦莺莺全身湿透,坐在脏水里,吓得手都在抖,好容易才睁开秋水可怜的大眼睛,努力摆起惯常的表情:“妾,妾对您一片真心…只是让几个亭子楼阁给那些老弱避水罢了,圣上也会记您的善名的……”
“仔细撕烂你的嘴!你明知道我说的不是这个!”
王大人啪啪两个大耳光甩在秦莺莺脸上,抽得她眼前嗡一下黑下去,
“你跟那街道司的泥腿子说了什么?!”
坏了!他知道!
秦莺莺哭得梨花带雨,几乎喘不上气来。她太年轻了,也太天真,经历过最严重的挫折也只是阿姨的叱骂。做了再多心理准备,真到了这一刻,没顶的恐惧仍然淹没了她。
说个什么夫人,小姨娘吃青春饭,今年也才十八罢了。
王大人剧烈喘息着,思及自己多年祖业,大脑一片空白,无论如何解不了这口恶气。旁边的小厮自然极有眼力见,递过一根木棒来。这棒子沉甸甸的,垫实了一下,能要人命。秦莺莺紧紧闭住眼睛。王大人狠狠地扬起手来,手中棍棒就要打下——
哗啦!
秦莺莺没等到命定的死。却听到一个重物溅落在眼前的水里,耳畔炸响了撕心裂肺的惨叫。
秦莺莺睁眼一看,吓得魂飞魄散。
不知从何处,飞来一支箭,白羽没入地下二尺,将王大人的手,狠狠地钉在了地上!
“啊——!啊啊啊!”
咣!!
在杀猪般的嚎叫声中,眼前王府的大门,突然被撞开了。
第111章若无大勇气,怎么敢冒死救人?
一群浑身脏污的壮汉鱼贯而入, 大步流星地走进来,顷刻间就把这一群人围得严严实实。他们浑身湿透,气息悠长略显疲惫, 但是双目凶光毕露,人人身上蒸着滚滚的煞气。手中刀兵半旧,血光冲天。
这是一队洛阳禁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