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四章

江晨说:“要不就换一个吧,这个太难听了!”

“我不,你这是歧视我,不尊重我的鸟权。”小金乌立刻跳脚。

江晨:“……”

陆仁假:“……”

小金乌就暂定为铁柱了,一行人很快混了个脸熟,江晨也不用担心别人会认出这货是金乌了,长这么小,倒是有点儿像乌鸡。

陆仁假本来还有心思将这只金乌拐到他们盗门去,可一看这只金乌的样子,陆仁假又瞬间熄了这个念头。

两人一鸟继续沿着指南针指的方向走去。

……

与此同时,另一边,杨红红面对二十几只血魔的威胁。

她手中长剑挑出,一刺,一捣,一劈,一砍,似乎这些血魔并没有对她构成威胁,她反倒是将这些血魔当做了磨刀石。

不久,她将这些血魔一一杀死,这些血魔杀死后并没有消失,而是化为光点,冲入杨红红的身体内。

“这……能够增长灵魂?”杨红红闭上眼,开始内视起自己的身子,她还要检查一下这些光点是否有后遗症或隐患。

另一边,也有一些人无意间发现斩杀血魔能够为自己带来灵识的增长,他们纷纷激动起来。

……

华夏

格局变动太明显,各个学院的修真弟子开始出现井喷期,就连天骄,也都出了很多个,天资好的人不计其数。tiqi.org 草莓小说网

原因当然是华夏人太多了,即便是百万人中才能有一个天骄存在,而整个华夏加起来怕是有一千多个了。

陈家的交通信号灯组合显然是黑马中的黑马,加入昆仑派创办的修真学院后,就一直长期占据榜首,无人能打得过。

当然也和他们是三个人有关。

至于叶家和许家,都出现了下一代的接班人,许家是一个不知名的黑衣小子,而叶家,则是林夕瑶。两人都没有加入哪个学院。

林夕瑶刚开始还对各大门派产生恨意,她没有找到江晨和他的小队成员,在筑基时差点产生心魔,叶家的老婆子就骗她说江晨是被大门派的弟子围攻死亡的。

后来林夕瑶筑基成功后,外出历练时,才明白是林家老祖骗了她。

林夕瑶来到红星村,这是她久别之后第二次来这里,再次来到这里,林夕瑶只觉得物是人非。

她感受到了这里天地之间充斥的磅礴的灵力,她没有在意,而是直接往里面走去。

走过路边的那个饭店,她停了下来,虽然饭店已经做大,但其中忙碌的身影依旧没变,她看到了王凤霞。

岁月的痕迹在她身上留下了沧桑,似乎是有种冥冥中的直觉,王凤霞转过身,露出了那张微微泛黄带了些皱纹的脸。

“是你。”

二人坐在椅子上,开始随意聊天,不知不觉,二人都聊到了江晨,一聊到这话题,王凤霞就有些沉默。

她开口道:“天……他和你过的怎么样?”

至今,王凤霞还以为江晨去京城找到林夕瑶,然后在京城过着幸福的生活,这里的一切就成了他的记忆。

林夕瑶摇头,“他失踪了,去京城后他找过我,我打听过,甚至他还为了我进入了我们叶家禁地。”

“我已经找了他两个月。”林夕瑶目光呆滞。

王凤霞听到消息感到很是震惊,不知为什么,她心里竟有种很高兴的感觉。

或许这就是女人之间的嫉妒心在作祟吧。

王凤霞不知道用什么话来安慰林夕瑶,她也同样想念江晨,只是她知道他们已经不可能了,她已经人老珠黄,而且也无法给江晨什么。

都说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可王凤霞这种快要奔五年龄的女人,怎么会有当年的欲望。

趁着灵气复苏,普通人寿命的增长,再多活几年,入土时候将饭店捐给红星村就行了。

这就是王凤霞现在的想法,一个对生活失去兴趣的女人!

正当王凤霞胡思乱想时,林夕瑶突然开口了:

“你就没想过去修真?找到江晨后,我……我不介意的。”

王凤霞懂得林夕瑶的意思,她目光一亮,然后又黯淡下来,她回道:

“隔壁的杨倩还年轻,她去了华山派。我的年龄早就过了修炼的黄金时期,无法修炼,只能在家养老了。”

王凤霞忽然展颜一笑,“其实,做个普通人也挺好的。”

林夕瑶离开了,她留下了一些丹药,这些都是疗伤的,对治疗凡人的疾病有奇效,王凤霞没有拒绝。

林夕瑶来到村长门口,正准备进去打探一下江晨的踪迹,可就在这时她听到了村长家中传来一阵少儿不宜的声音,她面红耳赤地走了。

不过临走之前,她还要去看一眼自己和江晨的龙虾池。

龙虾池中只有一个头戴草帽的老人,龙虾池旁边有一个小屋子,林夕瑶以前没有见过。

林夕瑶站在龙虾池旁边,看着龙虾池中的大龙虾,她蹲下身子,也不嫌弃池水的肮脏,手伸入水中,抚摸起一只龙虾来。

“你以前来过这里?”水池中的老人看向林夕瑶。

“嗯,这是我和江晨的龙虾池。”林夕瑶甜蜜的笑着。

老人忽然抬起了头,说道:“你是林夕瑶。”

眼见林夕瑶点头,老人说道:“没想到江晨这小子挺有艳福的,不仅我徒弟资质好,就连你也不差,竟然也到了筑基初期。”

“嗯?”林夕瑶没想到眼前的老人竟然也是一个修真者,而且还是一个她看不透的修真者。

林夕瑶突然有了一个想法,她试探道:“那个……前辈,您知道江晨去哪儿了吗?”

老人摇摇头,林夕瑶目光微黯淡,但接下来的话让她重新燃起了希望。

“那小子还没有回来,他没对你说吗?”

“他去哪儿了?”林夕瑶连忙问。

老人继续道:“江晨去了仙人洞府,也就是六月前开启的仙人洞府。只不过仙府出了点问题,仙府一日,外界一月。”

“也就是说,江晨在仙府中只待了六天对吗?”林夕瑶眼中夹杂着泪水,她这是激动的,本来她对红星村也不抱希望,没想到竟然给了她这么大的惊喜。

老人点头,心中却将江晨这小子骂了千百遍。

“我爱徒和她之间,你小子一定要做出一个选择来。”

“那江晨他多久才能出来?”林夕瑶平复下自己的心情,开口问道。

老人掏了一个大龙虾,随口回道:“应该还得半年左右的时间吧,你先不要心急,也不要担忧,江晨这小子是祸害,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林夕瑶哼了一句“不许你这么说江晨。”

老人叹了口气,也不知道江晨这小子给女的灌了什么迷魂汤,让这么多女娃甘愿维护他,他忽然想起了自己年轻时候的样子。

年轻时候他还不叫仓道人,也是一个帅小伙,当时他可谓是风华正茂,吸引万千少女。那时候男人三妻四妾很正常,所以他在体验红尘时也风流许多,欠下了许多风流债。

再想想现在,活脱脱一个糟老头,还是个帮人干苦力的农民。

“那就谢过前辈了,我还有点事,就不久留了!”林夕瑶已经勉强习惯了这种江湖上的称谓,她打断了仓道人的追忆。

“去吧去吧。”仓道人摆摆手。

……

一路向……江晨也不知道是往什么方向走去,反正按着指南针来就行了,两人一鸟一路上遇到了许多支血魔队伍,血魔数量少的就杀,数量多的就跑。

他们也发现了这些血魔的妙处,只有自己亲手杀死的才会增加灵识,要知道,灵魂力量一般是无法快速提升的,只能慢慢滋养。

而这里的血魔竟然能够快速提升灵魂力量,不禁让几人又惊又喜。

就这样,二人一鸟成功走向了不归路……咳,剧情改了。二人一路摸索,终于摸索出一套更为便捷的办法。

血魔是由污浊的灵魂和血液组成,因此对付血魔需要用专门克制灵魂和血液的法术,一般的物理攻击效果不好。

江晨惊奇的发现,他的变异法术火球对血魔有奇效,他的火球中本来就自带着第二次开启空间中的岩浆灵力属性,而且又是火属性灵力,根据千鬼的反应看,这火球竟然还有同化攻击的功能。

一道火球发出,如果血魔避之不及的话,一道火球会带走至少五只血魔的生命。

不仅如此,江晨还发现,他出手对付血魔的话好像很轻松的样子,如果不出意外,那就是因为他的灵力被那层岩浆火焰覆盖了,导致任何法术都产生克制。

在这里兴奋的还有崂山派的弟子,包括千鬼,他们是抓鬼的行家,血魔也属于半个鬼,所以他们有的是手段对付血魔。

千鬼之前曾在与杨红红之战中受了伤,他积累的千个鬼魂受损,而在这里他克制鬼魂的手段很多,因此实力增长的很快。

“杨红红身边的那个男人,我一定要让你碎尸万段!”千鬼不知为何脸上传出一抹愤怒,他内心在质问自己,却没有得到回应。

他对于那天江晨仅仅凭着一颗普通的火球就让他丧失战斗能力,让他颜面扫地,千鬼可是记在心里,脑子里满是要杀了江晨。

如果要是被江晨知道千鬼心中的想法,一定会提前将千鬼扼杀在摇篮之中,任何人都不能容许在暗中有一条蛰伏的毒蛇。

杀戮还在继续,在江晨他们走过的地方。有的是一片荒芜,有的则是只剩下一片片骨架,死相足以令人毛骨悚然。

“这些血魔估计都是有一定的灵智,对他们来说,这次活动是不是也是他们的一次机缘的?”江晨心中疑惑。

……

此时此刻,在地下。

这里是血魔的天堂,成千上万只血魔在这里狂欢,它们也有自己的生活。

血魔内部自成一体,它们有等级划分,一般的为兵,相当于筑基期和粹体境界的人,这种兵是最多的,当然它们的灵智也是最低的。

接下来为将,也就是金丹境界的存在,它们要比正常情况下同等级境界的金丹期要弱一些,只是数量也不少,足足有三五十只。

在将之上,还有一个称谓,它就是王,王只有一个,是元婴境界的高手,它名为王。

王坐在地下的宝座上,看着底下一干血魔的狂欢,喝道:

“你们中谁吞噬了外界的人类,都给我站出来!”

说着,就有五十多个血魔迎面走了上来。

王的眼扫视一圈,说道:“很好!”

随即将这些血魔吸入嘴中,血盆大口张开,只见王身上的气势隐隐达到了比之前更进一步,然后它意犹未尽的点点头。

底下的其它血魔非但没有恐惧,反倒是比之前更为激动,它们用自己古老的语言高喊着王的名字,似乎那些血魔为王牺牲是某种荣耀似的。

王轻声道:“主人留给我们只有不到三天时间,现在你们全部倾巢出动,将所有人类都杀死,这样我就能突破元婴期,达到化神,能够离开这该死的洞府了。”

“我已经困在这里太久,我要带领我们血魔族重新崛起!”

“王!王!王!”

王看着底下激动的血魔,然后又突然消失不见的血魔,点头道:“很好!”

再看江晨这里。

一路上,江晨努力在修炼法术,这些最基础的法术即便是天才也得勤学苦练才能达到熟练的地步,当然江晨只挑一些对于现在有用的修炼。

譬如说火海,这是最耗法力的招式,但对于血魔抱团的队伍却是效果很好。

就在刚才,江晨对着有着十几只血魔的存在扔了一个火海法术,致使这些血魔失去了行动能力,剩下的就是轻轻松松补刀了。

只不过这一路上多了一个活宝还不习惯,一天到晚铁柱长铁柱短的,面对血魔攻击它总是躲在后面,而当江晨控制住那些血魔后,它又冲在第一线,急忙杀敌。

这个名叫铁柱的金乌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贪生怕死,欺软怕硬这一点,搞得江晨和陆仁假都想把这货扔回去。

而且铁柱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爱说话,公鸭嗓让两个人不堪忍受,还说个不停。

江晨最后无奈,只能把铁柱的嘴封上了,这也是一个江晨刚学会的法术。

令两个人无奈的是,

没过半天,这货竟然学会了腹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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