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23...1323...机械而单调的音符从炼金城某个二层小楼的玻璃窗户内传出,坐在院子里的邻居习以为常般的抬头望了望,那放在手边的包裹随即又被重新扔回到篮子里。天空灰芒芒的,好似被遗忘在常温中半个月的白糖糕,正散发着酸臭、滋生着霉菌。
她是炼金城学院的二年级生,虽本身是火系魔法师,可却更喜欢演奏乐器,尤其是六弦琴。而她所住的这个小院,许多人两年时间下来,也耳濡目染了不少名曲。但或许是因为她“不务正业”的关系,除了相熟之人后,她经常会收获到无数白眼与讥讽。
今天是她第三个学期的开端,昂贵的房租只因环境清幽;这是她的第三百副琴弦,正在调音的她很想给对街的年轻老板一声问候,希望对方能某天知晓那份爱意;这是她在一天中最认真的时刻,因为每当夜幕降临后,她还要为生活费而外出助演。
她喜欢练习冷门的曲目,正如这首《魔法师之恋》(El Amor
ujo),谱子在图书馆里都很难收集完整。蜘蛛腿般的左手在指板上跳跃、水母触须般的右手拨弄着六弦、冰冷的表情如音乐之神欧忒耳佩般自然、严肃的坐姿仿佛万年不变。她喜欢在弹琴时思考,在思考时释然。
著名的吟游诗人,弗兰兹·卡夫卡曾说过,“我们的‘自我’就像一只漏气的皮球,需要不断被注入他人的爱戴才能保持形状,而经不起哪怕是针尖麦芒般的刺伤。”
然而在这个命运被分类处理的炼金城学院中,身边好友要么是讨论着诸如卢卡音乐学院这样的高等学府,要么就是在筹划着继承爵位。而她,却连人家练习时用的克诺布洛赫琴弦都不舍得买,更别提那些几万甚至十几万金币一把的手工琴了。
你的出色只会让身边的人更加自卑。一曲终了,她双臂倚在琴颈上,呆呆的看着窗外的喧闹街道,自己最要好的朋友刚刚通过了面签,询问自己晚上去不去共进晚餐。
她自嘲地扯了扯嘴角,毫不犹豫的点头同意,因为能省下一顿饭钱也是好的,至于人家远赴摩罗尼尔公国求学这件事,又与自己何干。她不觉得丢人,甚至希望赴宴的人少点,因为那样可能连自己明天的早饭都有着落了。
生命之所以有意义,是因为它会停止,人与人之间的友谊始于好奇,终于身份。从《卡尔卡西练习曲》到《阿斯图利亚斯的传奇》,她笨拙得像只维尼熊,她聪颖得好似昆宁顿,金币交换技艺,直接且合理。
心脏是一座有两间卧室的房子,一间住着痛苦,另一间住着欢乐,人不能笑得太响,否则笑声会吵醒隔壁房间的痛苦。她虽笨拙,但大方得体;她纵然天资卓越,奈何性情孤僻。平庸的演奏者获得了最好的深造机会,而出色的艺术家却始终在为生计而烦恼。
光勤劳是不够的,因为蚂蚁也非常勤劳,可不过是些大象脚下的玩物。调音、练习曲、完整的弹奏,日复一日的练习显得千篇一律。
这一切如果发生在十岁之前,那将是甜美的回忆,但在二十几岁的年纪,发生在人与人建立友谊的阶段,而所谓的“情商”则是:充分认知自身的地位、接受既定的命运、抬头是为了瞻仰上位者、低头是为了自我检律。
在巴尔扎克的手杖柄上写着:我在粉碎一切障碍。而她的手杖柄上则写着:一切障碍都在粉碎我。去年学院演奏比赛的噩梦依旧不曾散去。
在那段时间里,每个人的话题都围绕着比赛内外,似乎所有参赛者们的八卦更能令人提起兴趣。大家关注的重点不是比赛本身,而是谁谁谁从小就是天才、谁谁谁的爱琴价值连城、谁谁谁的父亲是伯爵侯爵、谁谁谁的男票与自己同在一系。
比赛一天天进行,“重在参与”的选手纷纷被淘汰,剩下的精英们皆是满身的标签与备注。只有她,存在感稀薄的如空气一般,大家对她的印象也仅仅是:一个中阶火系魔法师,学习很好,弹琴不错。
决赛当天,大礼堂内坐满了炼金城贵族,她的对手在比赛开始前与众人谈笑着,仿佛在场的所有人都与其是陈年旧友。而她则默默地坐在准备区里,熟练地调试着那把用了多年的老伙计。乐器比赛不比厮斗,不是谁魔力身后就是胜利者,除了技巧上的考量,感情的张力同样是评比的要素。
但感情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又有什么标准可言呢,她输了,输在了一句“情绪表现不到位”上。那晚的空气是麦酒味的,她将自己关在房间里,静静望着窗外的灯红酒绿。
没有感到挫败,自然也就不会收获到越挫越勇的激励,因为这种事情的发生频率太高了,高到早已麻木。失败并没有变成她成功路上的垫脚石,反而像拼图一样,组成了一块崭新的、不可或缺的路标。
这就像那些歌颂旧神的圣文,虽然被异族视作无上的杰作,可又有多少人知道,其根本就是古魔法时代某个吟游诗人的手稿翻版。只因世人被其内所刻画的美好与强大蒙蔽了双眼,或者说将其是为了反驳众神教条的精神支柱。
血红色的夕阳是她的外衣,少女整理好行囊,只不过所谓的“行囊”多为乐谱与记事本。至于那张沃基尔城大贵族的邀请函,则决定了她未来的方向。
成功的人生千篇一律,坎坷的经历各不相同,幻想成为艺术少女的美梦早已清醒。能在音乐厅里演奏的那叫艺术家,只在街头巷尾中充当背景音乐的,也是艺术家,或者说是“自我安慰型艺术家”。大师在马路上作秀那是生活调剂,可对于很多人来说则是生活所迫、逼不得已。
人生并非角斗场中的“你死我活”,失败越多并不等于“下一次”的成功率就越高。要知道越挫越勇的老鹌鹑与涉世未深的嫩鸡相比,没有任何优势可言。反而是一次又一次的失败经历,变成了无数次“重头再来”的前提。
失败是有惯性的,聪明人会选择调转方向,只有蠢蛋才会一条路走到黑,天真的以为能撞穿南墙,结果却落个坠崖身亡的惨样。
被夸大了的失败经验,无非是变相的成功学,只有成功过的人才会成功,失败之后能学到的只有失望与自卑,人们常说失败乃成功之母,或许只是后母吧。
这个世界上本没有成功或失败可言,失败与成功只是我们在漫长的人生路上,给某个阶段打上的烙印而已。而这些痕迹,不过是我们闲得蛋疼,为了满足茶余饭后谈资而发明出来的词汇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