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结发之情
眼皮一阵酸痛,仿佛千只蚂蚁在眼睑上徘徊;头皮一阵发麻,好似有万把干柴在头发上燃烧。
我着实不想起床,无奈,这该死的鬼天气注定我不能在睡下去了,因为还有重要的事没有完成。那个梦越发的厉害了,总是在午夜折磨我,让我不得安宁。或许精神振奋一点症状会有所减轻吧!我记得林然是有这种毛病的,难道?与之相处久了,连一向身体将康的我都免不了要染上该死的头疼吗?都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可这疾病究竟是红呢?还是黑呢?
这就好比令死囚在绞首与枪毙之间抉择一样,终究不免**,为什么还要让人再受这样的痛苦?我想死囚们大概都会提出第三个要求——注射。哼哼,想得是很美!可是,那种资源是不能浪费的。因此,如果非要在红与黑之间抉择的话,我宁愿选择后者,因为前者带给我的是血腥、是恐惧、是噩梦;而后者,我至少还能找到一丝自欺欺人的慰藉。
躲藏于黑暗之中,纵然无法逃避现实,可总比被现实不容分说、生生扼杀的好!
上苍垂怜,给我第三个选择,我将毫不犹豫地选择白色。对,纯白,纯洁的白。让我忘记这一切,让我的脑海充满幸福和爱,取代憎恨、取代邪恶。
今天又是忙碌的一天,忙碌之处不是身体,而是大脑,尽管大脑也是身体的一部分。
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在绵绵细雨的陪伴下,我伏在案上,奋笔疾书,改之又改,还是在不是黄昏的黄昏完成了第二章。至于那些对话有多少是真的,就不得而知了。毕竟事件过去了这么久,而本人又无一目十行、过目不忘的能力,因此只能凭借无形的手在无形的意识深处摸索。当然,死者为尊,我是尽量按照当时的情形来梳理剧情,言语也是思量再三才下笔而成的。惟其如此,对于亲身经历的故事,鄙人文采倒显得捉襟见肘,要花整整一天的时间才能完成一章。这种速度,我却成不了曹雪芹,可幸运的是,我相信我还有足够的时间将它写完。这个负担,我不想交给第二人,不是因为他(她)可能扭曲其中情节,而是因为我于心不忍。有些故事不必说给每个人听,只要深埋在心里,随时间淡化,直到消失的无影无踪。
今天是星期五,不吉利的日子。老天似乎感同身受,泪流满面,流了快一天了,又是这个时候才停止。不知道是因为受不了我的牢骚,还是眼泪已然告罄?
不去想这些事了,杏就快回来了。
三年来,杏作为一个老师尽职尽责、任劳任怨,才取得了令我这个男子汉大丈夫汗颜的成绩。说实话,即便当年的事件让我名声大噪,还当上了学校某个社团的会长,红极一时。有那么一段时间,走在大街上,都会有人投来仰慕的目光,就差少女们追逐签名了。可惜,那毕竟不是自己的实力、也不是自己的努力、更不是自己的成果,只是拜他人所赐,因此无法长久。
如日中天也不免江河日下。
自那以后,到现在,即便是使出浑身解数,我所取得的地位及名声仍不及当年的一半。所以说,这个社会,关系是很重要的。即便“关系”二字神憎鬼厌,可要想名利双收,非之莫属。对于白手起家者来讲,纵然你一腔抱负,纵然你满腹才情,但仅凭自身取得的远小于凭关系所得。那些个明星大腕,能有几个不是有着殷实的家业以及过硬的关系?真正有才华、有能力的又有几人?
现实如此,无可厚非。
所以当张弛塞进那张红色的纸条,我是悲喜交加、受宠若惊,这才头昏脑胀地答应了她的请求,成了她的师傅。从道德上讲,我并没有做过对不起杏的事,那天晚上我也将这件事原原本本的告诉了她。说实话,结婚以来,我们是酒逢知己、无话不谈,从没有什么讳莫如深的秘密。以故,当我说张弛比她稍微漂亮一点时,她还是露出一如既往的迷人笑容,那是张弛永远无法比拟的。她还鼓励我说,想做的事尽管去做,只要不突破底线,一切都可商量。再者自身也是需要这样的机会锻炼。老是呆在房间里写小说,即便能练就雨果半年之内写出《巴黎圣母院》的本事,那也不过是一家之言,经不起时间与人民的考验。
我深深地抱紧杏,生怕她会因此而留下阴影。站在男人的立场,让女人伤心、让女人痛苦,那较之韩信受**之辱更无法原宥。真正的男人,一切苦难都须甘之如饴,置之死地而后生。可惜这一点,这么多年来,我只对一个人说过——林然,然而却宁愿这只是一句失败时的振奋之词,却始料未及,最终伤害了许多生命。
正如林然所说:做饭烧菜不仅是生活的基本技能,同时也是一项艺术,一项优雅的艺术。那么今晚,就让为夫来犒劳劳累的妻子吧!
“可是,该做些什么呢?”
“嗯?”
“杏是老师,应该很伤脑筋,这么久来都没怎么休息。该补补了…就来个鸡汤吧!对,乌鸡汤!”
打定注意,接下来就是要去市场采集食材作料了。对这种事,我是没什么经验的,少数几次也是一知半解,而其中就有和林然的一次。
骑着单车,我直奔市场而去。不到十分钟,冲天的嘈杂声便如雷贯耳。
这时候,正是人满为患、拥挤不堪。市场上色彩缤纷,令人目不暇接。逛了一会儿,我想起应该给杏打个电话,否则等下都买菜,那就不好了。倒不是怕烂怕坏,而是生活在南方的都讲求一种新鲜,做饭烧菜自然也不例外。
“喂,杨杏,下班了吗?”
“哦,萧愁,快了。怎么?第二章写完了?”
“是啊。”
“你那边怎么那么吵?你在哪儿?”
“你猜?”
“看电视?”
“不是。”
“上网?”
“也不是。”
“你不会在事故现场吧?”
“更不是…好了,不废话了。我在菜市场买点菜,所以今晚你回家就不要买菜了。让为夫好好款待你一番,如何?”
那边传来哈哈大笑声:“萧愁!你竟然会去市场买菜,难道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我也笑起来:“是啊,早上起来就不对,看来让你说中了,太阳真从西边出来了…好了,我买菜去了,不然等下都收场了。挂了。”
“那就期待你的厨艺了,拜!”
“拜!”
说完,我们同时挂断了手机。这是我们的约法三章,同时挂手机,我们之间是平等的。哪一天,我背叛了她,她可以选择离婚,也可如法炮制,当然她背叛了我,结果还是如出一辙。
今晚的主菜是乌鸡汤,为此,我首先选购了一半纯种乌鸡,然后是一些补品譬如:莲子、枸杞、黄芪、淮山、党参等,自然为了出去腥味,几根金贵的小葱也是不可或缺。最后,一小把青菜结束了这次购物。
人实在太多,我不得不推着单车徒步前行。好不容易才走到出口,夜晚来临的最后一刻,她充满母爱般柔情的眼光被一双幸福的眼睛所捕获。
快八点了,因为肚子是我的生物钟,我可以凭借肚子的反应以最小的误差估算时间。某个电视台又播放起言情剧了,杏是最爱看的了,我则是毫无兴趣。有人甚至为此怀疑,两个如此相迥的人是如何走到一起的,又是如何度过了整整三年还迟迟没有要出轨或离婚的迹象?真搞不懂,那些嚼舌头的家伙究竟在其中找到了什么乐趣?
整间房子飘满了鸡汤的浓浓香味,尤其是刚被秋雨洗刷过的城市气氛,有些许寒冷的夜晚,置身其中实乃人生之一大享受。我敢打包票,今晚这一乌鸡汤,如果换了位十年不食人间烟火的饿汉来,相信不过几个眨眼的功夫,鸡汤顷刻之间就会是一堆骨头。更有甚者,某人或许会饥不择食,大力弘扬小狗的优良风气,连骨头都不放过,并入腹囊。
小圆桌上摆放着我的成果。正中间是一大碗乌鸡汤,红红黄黄,金光灿灿,不时冒出腾腾的热气。旁边是一小碗西洋菜,它有个很好听的名字——绿色心情。再者就是饭煲以及碗筷勺子了。
“老婆,吃饭了。”
“哦,来了。”
杏目光呆滞,有些不可置信的在我和鸡汤之间转动头颅。
尝了一口之后,面容还是平静如水,这时,她就盯着我,许久不得动弹。
我下意识地摸摸双颊:“怎么了?是这汤不对还是我的脸上有什么东西?”
好半天,她才回过神来,眨了眨了眼睛,换以甜美的笑:“萧愁呀萧愁,嫁给你都三年了,我怎么从来没发现你还有这一手?”她摇摇头,作颓唐状靠在椅子上,仰天长叹,“看来,我这老婆是白当了!”
我笑着走过去,扶起她坐好,然后舀了一晚鸡汤,包括最有营养的鸡腿,毕恭毕敬地呈到她面前:“小主,让奴才伺候您吧!”
杏白了我一眼,接过鸡汤:“好了,小愁子,你也坐下陪本宫一道享用吧!”
“谢主子…”
吃完饭后已经九点了,外面又下起了小雨,刚刚暖和的气氛又面临挑战。
雨之为物,能另昼短,能令夜长。
“老婆,热水好了,你先洗吧,我洗了碗再洗。”
“好吧,老公,麻烦你了。不过,碗要是摔烂了,你可就要学印度人了哦!”
“没事,快洗吧…”
洗漱完毕,这一天又到了尽头,又该睡觉了。
其实人生有将近三分之一的时间都是在睡觉,就算一个人长命能活九十岁,那么他(她)在睡眠中蹉跎的时光就达三十年之久!不过,对于人类来讲,这三分之二的时间已经足够做一切了,认识与改造,都在此间完成。
“这是前两章的手稿,你莫辞劳苦、帮我看看、提提意见、参考参考,毕竟这一次我是花了很大的经历在写的。”我递过已经有半指厚的手稿。
古朴的床、古朴的被、古朴的人。杏双脚交叉半躺在床上,小巧精致的瓜子脸春情荡漾,樱桃小嘴的微笑摄魄迷人,三千青丝自然垂落,白色莲花睡衣之下,是一副完美的身躯。
她接过手稿,笑道:“写到我了吗?”
我摇摇头:“还没有,不过快了,就在下一章。”
她轻蔑道:“不对吧萧愁,我记得当时你萧大作家可是因为某件鸡毛蒜皮的事而几天茶不思、饭不想,所以…”她晃了晃手稿,然后脸色骤变,由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公主变成了笼罩在黑斗篷下的邪恶老巫婆,“你在撒谎!你根本在骗我。我在这个故事中不过是或有或无的丑角而已,你真正要浓墨重彩,下大工夫塑造的应该是那两位吧!”
我拿过被子,帮她盖好,遮住一角的发丝,然后从另一边**,顺便从墙柜中随便找出一本书:“就算是吧。可是你不要忘了,我才是这本书的主角,而你,是如假包换的女主角。对于那两位,我要凸显的只是表面,而你,才应该是这个故事最出彩的地方!”
“萧愁,我一直有个问题想问你。”
“什么?”
“你的专业还算不错,而且毕业时你的成绩也是名列前茅,各方面也都算好,为什么你还是放弃了本行,而要选择这一职业呢?”
“唉!”放下书本,我搂过她的肩膀,让她斜靠在我的肩膀上,“其实这些你都明白,又何必再来问我?你还不是放弃了会计来当老师吗?”
“我是因为…”
我打断了杏:“我知道,你是因为这个专业本身就是父母选得而且你也从小就梦想当老师的缘故,所以啊,将心比心,虽然我是快初中毕业时才喜欢上文学,可这就如同垂死的人同时间赛跑一样,一旦你抓住了救命的稻草,哪怕是天打雷劈,你也绝不会放手。从那时起,我就为之倾倒了,这比当初我为你的容貌气质神魂颠倒还要过分,我完全沉浸其中,甚至某些时候,我会为一个词、一句话纠结而废寝忘食,为此,我还在同学、老师面前闹了不少笑话…哼哼,现在回想起来,那些往事历历在目,真是既好笑又永恒。如果哪天哪位老朋友无意间提起当年的事,我想我们都会忍不住捧腹大笑的。”
她挪了挪,继续聆听我的心语。
“当初,这个专业也是我自己选的,因为我从小就像当个科学家,将来为国家、为社会做贡献,尽一份绵薄之力。可是,当我发现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之后,我开始放弃了。我的成绩总是不上不下,终于,高考的失误让得我降了一个档次。虽说一个人的成功绝大部分取决于该人自身,但我这人你也知道…所以,我心灰意懒,转而向这方面发展。准确的说,还是林然鼓励了我…当然,那是我一直无法超越的一道屏障。即便是人已经死了将近六年,他的音容笑貌还是总会出现在脑海。林然大展才华的时候我还是小卒一个,即便是再好的朋友,在名利面前有时候也难免耿耿于怀。甚至有那么几次,我还为此与之争吵不休…现在想来,我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倒是林然,毫不计较,反而站在我的观点劝我,这世上有数以万计的人强过你,一点小打击都受不了,那如果每个人都刺激你一下,你不得气到七孔流血、七窍生烟吗?憎恨是没有用的,一切都要靠自己争取,实践是验证真理的唯一标准,只有不懈拼搏,才能笑到最后,才能杜悠悠之众口。因此,自那以后,我便潜心写作,夙兴夜寐…直到今天…可惜…”
杏挣开我的手,移过身子,我并没收回手,就让它那样垂下。夜深了,一片安宁,我们仿佛又回到了那一年,又回到了那个校园,又回到了那一汪清泉。
“萧愁。”
“嗯?”
“我发现,其实你不必动笔,只要将你刚才讲的话录下来就是一部微小说了。可惜当年你名噪一时,如今,真正要凭自己的水平展现自我时,才幡然悔悟。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吗?”
“好了,不要咬文嚼字了。”我拉开被子,下床走到窗前,雨,还下着,似乎没有尽头。打开窗户,吹进几缕凉风、吹去些许伤感。
良久…
“睡吧!我累了。”
“嗯。”
黑暗中…
“愁,你爱我吗?”
“爱。”
“多久?”
“很久。”
“多深?”
“很深。”
“真的吗?”
“真的。”
“你发誓!”
“用不着。”
“为什么?”
“爱当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