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摇摇头,叹气说:“我这屌样儿,爹不爱,老婆不疼,遭人看不起,被莫戎欺负,活着遭罪,另一个世界或许是别有洞天吧,学文啊,快快投梦告诉我,你具体在哪个位置,我马上下去找你。”
妖叔说,你去死吧,你这蠢货!
我说,早死早托生,我下世一定投身到武将家,炼成十万夫不挡的英雄,将莫戎撕扯成碎片!
莫戎冷笑道,吓得自言自语了。
妖叔说,赶紧撒点尿。
我不愿意,妖叔使劲一扯,我疼出了汗。
莫戎靠了过来,摸了下我的裤裆,他要看看我尿裤子没有。
见我没尿,只有汗液,莫戎正要离去,忽然妖叔不知施的啥妖法,真的把我裤裆弄湿了。
莫戎嗅到了那个味道,把手伸进来,摸到了我的湿裤裆,然后,这厮发出哈哈的笑声。
哈哈哈哈,一阵狂笑后。莫戎收起了反噬镜。
莫戎说,瞧你这熊样儿,哈哈哈哈哈。
我说,真的求求你,用用你那镜子,让我去找学文吧,刚才他投梦说,他在西牛山放羊,那里风景可美了,遍地牛羊壮,野草香,到处是诗和远方。
莫戎说,说一套做一套,你想活。
我说,不信我死给你看,我来到窗台,假装奋力朝下面跳去。
莫戎一把抱住我,将我扔一旁的沙发上。
我说,信了吧。
莫戎呵斥道:“你越不想活,老子越要你活儿。”
我说:“除非你不再欺负我,不然我必须他娘的找他去了。”
莫戎说:“我要你把老子伟大的成长经历,在将来的某一天写成网络小说,向全球发送!就这样死了,这个任务谁完成!”
我说,找莫动呀。
莫戎吼道,少给老子提他。
我说,记录的事,你以前说过,后来不再提起了,以为你淡忘了。
莫戎说,一直记着的,因为一些事情,忘一边了。
我说,这么在乎你的传记文学,我没想到。
莫戎说,这么辛苦的奋战,不记录下来,岂不是白瞎了。
我说,你可以找你那个兄弟莫动呀,他是着名作家啊!
莫戎说,狗屁着名,都是靠拉关系,走后门着名的,说个老实话,就写作论,莫动不如你。
我说,今天能得到你的表扬,让我多少觉得有丢丢自信。
莫戎说,我要你活则活,什么时候死,我说了算。
我说,你要祸害格格,我要保护她。
莫戎说,我就是要你保护,我来夺,不然轻易得来的东西没意思。
我说,那理解为,我们一个夺妻,一个护妻的战斗打响了。
莫戎说,我要将格格带回锦绣城,不然,哪来的战场。
我说,能见到格格,那是我期待的。
莫戎说,听着,小子,我已经着手让我莫戎未来的亲爱的,格格美人儿回来了。
我心里呸了一声,格格永远不可能成为你亲爱的。
妖叔说,呸这个莫戎,真不是好东西。
我说,老妖,你吃啥干醋。
妖叔说,格格是大家的,美是全人类的,岂能让这厮占了便宜。
莫戎放在桌上的手机响了,莫戎打开接听键,听见里面是女人的声音。
一个女人娇滴滴的声音响起:“莫哥哥,快来哟,我想死你了。”
莫戎吼道:“还没下班呢,想个屁。”
女人说:“上班不偷人,未必还等老公下班哟。”
莫戎道:“那么多男人,何必惦记我,我办公室有一个留守男,我送给你。”
女人说:“不要,不要,留守的多半是别人剩下的,我看不起。”
莫戎看我一眼,说:“你看得起哪样的?”
女人说:“我看得起比你官大的,比你钱多的,下面那东东和你差不多的,哈哈哈哈哈哈。”
莫戎说:“狗眼看人低,看我不弄死你。”
女人哈哈一笑说:“我早就不想活了,来呀,来弄死我呀。”
莫戎拿起手机,摇晃着身子,朝门外走去。
忽然他转过身子对我说:“去不去喝酒?那里有女人,漂亮的女人。”
知道他虚伪,我故意试探说:“莫主任,你真要介绍一个漂亮女人给我呀?莫哄我哦。”
“哈哈,看你一副口水流八丈的样子,我好开心啊,哈哈哈哈哈。”莫戎说。
莫戎的可恶可见一斑,我刚才说不喜欢女人,他硬要给我介绍,真到了我说想女人时,他又抬高门槛,这个用心歹毒的家伙。
这戏码还不够,我站起身来,故意做出一副非常渴望想跟他一起去见美女的样子,甚至故意把口水都流了出来。
莫戎朝我一戳指头,说:“你想得美,你有钱吗?想玩女人,哼。”我知道这厮又拿我开心,他一直把我当傻子对待着。
我听见妖叔“格儿”地吞了一口口水说,可惜了。
我说可惜啥?莫鬼是拿我寻开心的。
妖叔说,寻开心,也开心呀。
我说,老流氓。妖叔没在说话。
莫戎离去,日头偏西。初夏的太阳投在锦城,地面抹上了一层淡淡的橘黄。在铺坡连岭的山岗和丘陵,人蓄一旦进入那轮溜圆的太阳,就起了一层绒光,形体被肢解开,直到走出那道山岗。我透过窗户,怔怔地看着夕阳下移动的风景,想到美景难逢,好运难遇,人生无常!联想到工作几年来,却未曾金光罩身,尽管一把手看重我的文采,破格让我由勤杂人员转换为文字秘书,但想到莫戎对我的压制,我并没有看到前途和希望。
这个莫戎是我前世投胎过来的克星么?把我当成了敌人,我重新审视莫戎,他长相越来越丑了,准确说他由一张鞋把把子脸,长了一张猿猴脸,鼻孔大得有些夸张,两只参差不齐的眼睛呢,大的那只像核桃,小的那只小得像颗葡萄,耳朵大得像蒲扇,嘴张开一口龅牙,浑身黑得像煤炭。让我纳闷的是,他明明是一只猩猩,怎么生出猪头人身的猪儿子呢?且数量众多。
我的长相和身高是公司公认的帅哥外加有才哥。且我比这人年轻了三岁。要说我和他的差别便是,性格不如对方刚强,脸皮没有对方厚,心更没对方黑了。得出这个结论,是有原由的,有一次,一把手在我和他同在时,他说,我要去趟外省的工地,修斯文跟我去。莫戎立即举起手说,他去,修斯文手有材料要写。迫于莫戎的压力,我没敢去争取。一把手气恼地把签字的笔一扔,转身离去。我不后悔,我那样做是对的,因为我懂得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