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斥候来报!我方已经侦测到奥斯曼人的主力部队了!”
一位骑士火急火燎地下马来到主营帐前,四位团长此时都恰好在帐内商讨要务,便立即接待了这位斥候。
“很好,速速汇报。”大团长亚蒙命人给其递了口水说。
“我没有见到后方主力,但是前方全部都是黑压压的骑兵...初步估计,奥斯曼人的骑兵,至少是我们的三倍...他们的骑射手尤其厉害,一直追着我们,我们折损了好几个兄弟才带回这个情报...”斥候显得有些落寞。
“...哎呀。即便打了这么多胜仗,他们的兵力还在我们之上吗...”爱德蒙嘀咕道。
没错,爱德蒙·菲尔科因为英勇作战外加战略部署有功,特此被召来一同与几位团长商讨战略。面对亚蒙和迪特玛二人他显得畏畏缩缩,于是被卡黛莎和娜荷蒂二人搂在中间。
“这里面其实包括很多降将,跟我们打过仗的家伙们不都是突厥人。现在的奥斯曼是一个多民族大帝国,甚至有和你见过的希腊人那样同样信东正教的人。”卡黛莎拍了拍爱德蒙。
“他们占领的兵源地和马场相当多,有人数优势并不奇怪,可我们早就以少击多惯了。现在形势变了。若是问我的意见,你就是我的意见。”娜荷蒂双手抱胸道。
“既然洛忒丝柏团长都这么说了,爱德蒙小友,你怎么看?”亚蒙接上了话。
“...在这种骑兵少于对面的情况下,肯定不能依赖人数去展开什么骑兵对决。我方引以为豪的重骑兵冲锋也应谨慎,我认为我方的骑兵应该保有他用,例如进攻侧翼,不再适宜正面进攻,主要的作战方面应该交给步兵完成。目前我方持有大量火器,应该以稳固阵型,通过齐射的方式推进战线。”
“呵,重骑兵不适宜冲锋?你会不会打仗啊?你告诉我,穿着那一身厚重的铠甲,还有马铠,哪有那么容易死?”在娜荷蒂甩出认可爱德蒙的话茬后,白狼骑士团团长迪特玛一直就显得尤为不爽。在爱德蒙发出轻骑重步的言论后,像是打了鸡血一样斜着眼睛嘲讽着他。
“我们一直以来的冲锋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弩手和我方火枪手习惯性地将对方火枪手大大扰乱了。但当人数增多,就不能保证这样的火力覆盖战术继续有效——我方骑士的消耗一定会比对方厉害。若您不信,您自可以带队亲征,看奥斯曼人的苏丹亲兵有没有将您变成筛子。”
而爱德蒙在面对大局观的事情上丝毫没有退让。
“你这小子,再敢对我出言不逊一句试试!?”
“无论您如何不满,我都会坚持重视火器的方针。”
“哈啊?”
“住口,迪特玛。”
“...是,亚蒙大人。”
迪特玛更欲对线,却一口被亚蒙喝止。
“爱德蒙小友,总结你的战术就是,骑士辅助步兵,军中要尽可能保护火枪手对吧?”
“对的,还有火炮手一并。”
“那么你想担任什么位置呢?”
“我还是一名条顿骑士,这点是不会变的。骑士的门槛比火枪手高上许多,因此能做骑士的人还是该做一名骑士。”
“...好,我明白了,你可以回去了。剩下的事情我们来安排。”
亚蒙就此带领这三位团长商量着一个又一个细节。
....
四日以后,贝尔格莱德城郊。
德匈联军与奥斯曼军终于碰在了一起。
联军前线安置了一个巨大的枪刺与射击方阵,由枪兵保护此战最重要的火枪手。火枪手身后跟着弩手,然后是一门又一门火炮。精锐的骑士,无论是轻骑还是重骑,都被安插在了军阵侧翼,待候指挥官的指示。
令陈腐的迪特玛出乎意料的是,奥斯曼人也摆着相似的阵型。只不过,对方明显对自己的骑兵更有信心。最前沿如打过照面那时一般,是俘虏与奴隶。奴隶身后是带着弓箭的骑手与先头重骑兵的组合。骑兵往后的火枪手腰间束着弯刀,头戴精铁镶花战盔,部分甚至戴有面甲,似乎正是爱德蒙口中提到过的苏丹亲兵。再往后的列阵便没有多大差别。
“奥斯曼人知道如何打仗。这么多骑兵,我们真的应付不了...”
两军行至约二百米内,便不再动弹,呈对峙状态。凛冽的西风此时如尖刀一般刺骨,双头鹰与新月旗迎风飘扬,数万人的军队却如一具死尸一般沉静。
沉寂片刻,奥斯曼方缓缓走出了一位骑马的贵族。
亚蒙见状,便也带着随从骑马走去。
直到二人相距约五十米,只听那位中年贵族喊道:
“条顿骑士团,神圣罗马帝国,以及匈牙利王国的勇士们。”
“我乃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大维齐尔易卜拉欣。”
“本欲奉苏丹哈里发,苏莱曼一世之诏,暨真主之恩惠接管‘多瑙河之珠’。但却遭无谓之抵抗,令吾等举国上下大为震怒。”
“我承认你们的英勇,能够在如此之短的时间内便将要解放匈牙利全境。”
“但你们的旅途,就要到此为止了。”
“选择投降,苏丹会保留你们的宗教信仰,给予你们优待与封侯。在愚昧与腐朽的国度生活的人们啊,不要执迷不悟。选择更优秀的活法,还为时不晚。”
“到此为止的是你们才对。易卜拉欣。”
“你们休想踏进天主的国土。”
“受上帝恩泽的土地,由上帝的使者说了为算。”
“...看来你们还是执迷不悟,亚蒙大团长。这可是你们自找的。骑射手,准备放箭!!!”
“弩手!!准备!!!”
易卜拉欣很快便退回阵中,奥斯曼士兵再度将炮灰赶出步步逼近。身后的骑射手骤然放箭,却也看到条顿的弩箭已经如雨一般射来。箭雨直接让炮灰死伤大半,而条顿却并没有大批损伤。奥斯曼人这才发现,条顿最前端的长枪手,居然像斯巴达人一般,将圆盾换成了罗马式的长盾举在头上。
...
“哈罗德先生!?你不用大剑了吗!?”
战前之夜,爱德蒙看到老国土佣仆哈罗德,收起了自己的大剑,努力熟悉着军中派发来的长盾与长矛。
“呀,小兄弟。是呀,明天这一战,我多半是不用大剑了。”大胡子哈罗德敲敲盾牌说。
“这是为什么呢?”
“那些希腊人,有一句话给我的印象很深刻。”
“说是,斯巴达人要是在战场上折断了自己的矛,倒也无可厚非。要是弄丢了自己的盾,回来就要等着被处刑了。”
“因为长矛只能保护自己,而盾牌能够保护自己身边的人。”
“娜荷蒂大姐和我们转述过后,我们这些兄弟也都想明白了。你说,用火枪的兄弟们很重要很重要对吧?正好我们平时也会用长枪的,再加一把盾牌,就能更好地保护他们了。所以我们打算,能为他们多争取一点时间是一点时间。哪怕每个人命中多开一枪,那对面也能倒下一片呢!”
“...没错。谢谢你的配合,哈罗德先生。”
“我们相信你!你可带着我们打了不少胜仗呢!这最后一战,可不能懈怠了啊!”
“我怎么会懈怠呢...?”
...
突厥骑射见正面射击无效,便四散开来,自侧翼分别进行散射。
在骑射手开溜的同时,奥斯曼重骑兵见炮灰逐渐散去,便化作一排径直冲来。条顿随之进行了一波猛烈的火枪齐射,先头的重骑兵约莫倒下了一半,却依然有一半突破了防线。他们撞开了第一排举盾的士兵,可自己也被四面袭来的长枪刺伤,第二、三排的士兵强顶着骑兵的威压,奋力拿起长矛捅去,刺穿了马儿的皮肉,让马儿痛得尥起蹶子停滞了下来。
自然长枪难以在短时间内击杀重甲骑士,可火枪就不一样了。条顿第二批火枪手瞅准了这些重骑兵停滞的时间,一把击穿了他们的脑壳。奥斯曼人于是乎也没有料到自己辛苦训练的重骑兵冲锋居然能如此这般就被守住。首排火枪手退后,枪盾手补充上前,条顿又恢复了先前的阵型。
顿时两边炮火连天,硕大的铅弹砸在士兵身上,在互相的阵型中间形成了一道又一道豁口。
趁着这个时机,一位四散的突厥骑射正欲发动偷袭,转眼间却看到一位雪白的条顿骑士已然冲到自己跟前,手上直勾勾地端着一柄火枪指着自己。
“...你们休想得逞。”
他连忙转移弓箭,但却为时已晚。
随着“嘭!”的一声枪响,直接从马背坠落到了地上。
...
“突厥骑射...唉,听起来真是难应付的对手。”
“虽然这些精锐的射手能够百步穿杨。但骑射手的弱点,在于他们或战或逃。”
娜荷蒂拍了拍爱德蒙的肩膀。
“团长,您的意思是?”
“在骑马高速行进的状态下,无论是再准的神射手精度都会变得相当低下。因此他们需要取舍。要么奔驰到一个相当近的距离,要么停下马匹远射,射完之后有人追猎再行撤退。”
“我明白了,正因我们将正面战场交给步兵,所以正好可以腾出骑兵用来对付这些骑射手来!”
“嗯。决不能被这些家伙放了风筝!”
...
在几百年前,骑射手或许会选择贴脸射击的打法。
他们高速,迅猛。没有远程武器的步兵面对他们几乎没有任何办法。
可自打手弩与火器出现,几乎就很少会有人这么做了。
骑射手因为并非肉搏作战单位,所以一般穿着轻甲,很少会有军队愿意为骑射手配备重甲,反倒是有些精锐重骑兵同时也擅长箭术罢了。
虽然对于步兵而言,他们就像是负责追猎的野兽。
但对于其他骑兵来说,他们则变成了羚羊与猎豹。
爱德蒙在得知骑射手特性的同时就判断出,这些射手可能会选择四散,或者以小组形式活动,放风筝的散兵打法。
这种战法面对大军团步兵是有奇效,可若专门有近身骑士负责追猎自己,就是另一回事了。
弓箭手本来射击高速奔驰的骑士就是一件难事,而在马上高速移动的同时射击其他的骑士则更是难上加难。即便对于火器,这个规则也没有改变。
所以骑兵真的有这么无解吗?虽然大多数情况下是的,但其实并没有。
人们的解决办法,叫做齐射。
一个人射不中,那就换一群人。
步兵若是为了减少伤亡而四散射击,那就只会招来更大的伤亡。
而恰恰马弓手做不到这一点。
他们只是移动速度快一点的步兵而已。
虽然但是,易卜拉欣难道就想不到让突厥骑射组成大军团进行游走齐射么?
易卜拉欣有两个考虑。
一是四散的阵型能对联军的军阵造成更大恐慌。
二是清楚条顿如今火器实力上涨,从先前战斗得到的经验里,害怕这些骑手树大招风直接被火炮当成靶子碾碎。索性直接化为散兵,却没想到条顿此次直接放弃了重骑兵突脸的战法。
一时间,马弓手悉数被条顿追猎,突厥重骑兵终于按捺不住,在易卜拉欣的指引下纷纷加入游击战场与条顿骑士兵戎相见。
第一波交战过后,联军火枪手终于与苏丹亲兵碰上了照面。
而条顿骑士似乎并没有交战的意思,直直冲向了奥斯曼军阵的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