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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有关部门的通知果然还是很准确的,他说今天停电,还真是没停。 前两天没通知,停电停水我连脚都没水洗以后再看到这种通知,我想我应该感到开心。)
第七百八十三章也要葬在那里
到了二月初的时候大地上的残雪已经差不多全都化开,风虽依然很大但已经没有了一个月前如刀子般的锋利冷冽。黄河上的浮冰也开始消融,燕云军的水师自东平郡巨野泽出发,过黄河,入渠水,一路向北运送物资补给。
去年的时候长安方圆数百里都遭了灾,甚至连河东郡都受到了波及。但在东郡,东平郡,齐郡,鲁郡,济北郡这一带却风调雨顺。几十个郡的屯田粮食都收成不错,而且燕云军收的赋税极低,百姓们种粮养田的热情也高。这几年下来,新建的四个粮仓差不多都满着。
当初燕云军开始屯田的时候,各地逃难来的百姓每个人都能分到十亩荒田,每个屯田之处大约聚集三五千百姓,大者万余人。他们合伙经营土地,最初的粮食种子是燕云军发下来的。第一年的时候只向他们收回种子,难民们不必将第一年的收成交上去。从第二年开始,收成的四成交给燕云寨,再除去其他赋税款项之外,大约有一半的粮食可以留下。
相比于大隋末年的苛政,这已经是宽仁到了让百姓感恩戴德的政策。所以自河北,河东甚至江南都有大批百姓往东平郡而来,后来燕云军控制的疆域越来越大,屯田之地也就越来越多。
到了李闲攻入长安城的时候,其实即便燕云军手里没有黎阳仓等几个大隋兴建的粮仓,在粮草补给上也差不多能自给自足。
宇文士及破东都洛阳,得兴洛仓之后。燕云军就更不必担心粮草的问题,兴洛仓是大隋兴建的第一大粮仓。存粮之巨,以一仓之存储就能支撑整个燕云军南征北战之需。
冰雪消融之后,自东平郡,齐郡,鲁郡等地的粮食先是汇集到了巨野泽内,然后由水师安排大船护送过黄河,再分走各水路送往各军之中。
二月初二
龙抬头
包括二十艘可载千余名士兵的五牙大船,一百二十艘可载二百六十名士兵的黄龙快船,二百艘巨大的运粮船在内的庞大舰队缓缓的离开巨野泽水泊,一路向北而行。二十艘五牙大船分作前后两队,前队十二艘大船,后队八艘。一百二十艘黄龙快船分列左右押护粮船,舰队拉开十几里之遥。
在舰队最前面的五牙大船桅杆上绑着一面巨大的烈红色战旗,燕云两个黑色大字在风中飘摆犹如一条在火烧云中翻腾的巨龙。桅杆上面有瞭望台,站在上面护栏里的燕云军水师瞭望手持了千里眼往前观看,天气晴朗,站在这高处能一眼放出去几十里。
五牙大船有楼船三层,这几年经过朱一石等人的精心改造后,重新设计制造的五牙大船非但比大隋时候建造的要更大一些,也更坚固,最让人心悸的是在船舷两侧都加了固定好的床子弩,就好像在船舷两侧个安装了一排火炮一样。
现在的五牙大船,看起来更像是一条真正统治着海域的巨鲸。
在楼船第三层船头方向的甲板上,一个胡须已经花白,脸型身材都已经很瘦削的老者迎风而坐。他穿了一套精制的铁甲,身后披着一件大红色的披风。头戴铁盔,腰挂横刀,顾盼之间依然有往日如虎威仪。
铁盔盖住了头发,所以更显得这个老者脸型瘦削,以前他总是喜欢披散着头发,为的是遮挡住脸上那自额头至下颌的一道刀疤。可现在头发结了发髻藏在铁盔里,再加上脸瘦了许多,更显得他这道伤疤狰狞恐怖。
他端坐在椅子上,看着破浪而行的船头有些出神。
在他身后,三员身披甲胄的武将笔挺的站在那里。这三个人如钉子一样站着,看向那老者的目光中都是敬仰和尊重。
“当年我第一次坐这五牙大船出行,是隋兴兵五十一万南下灭陈的时候。那个时候,我站在楚公杨素身后看着滔滔大江,心里还不免有些忐忑难安。南船北马,北方的兵马向来比南方兵马雄壮,南人的舟船水师也历来比北人强大……可就是那一战,大隋的水师如沸汤泼雪一般,将南陈的水师一战而灭。”
“想想看,数十年竟是弹指一挥间。”
老者微笑着叹了口气,脸色却并不凄凉。
“大将军,河道上风太大,您还是不要在说话了,万一吃了风受了寒,您身子还没完全康复呢……小狄和独孤上次派人送药来的时候特意交代过,您不能再受风寒。若是小狄和独孤在,绝不会答应您亲自护粮北上。”
站在他身后最左侧的是个看起来四十岁左右的中年汉子,极魁梧彪悍。只是眉头皱的有些紧,脸上的皱纹也多了不少
老者笑了笑,回头看着三个自己最忠诚的手下微笑道:“已经到了现在,我还怕什么风寒?”
他的手指在自己脸上的伤疤上缓缓抚过,微笑着说道:“说起来,死这种事在很多年前我就不怕了。现在我怕的……是在临死之前却不能再看看安之他们……安之说过一句话,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如我这样老有所依,且老有所成者少之又少,夜深人静之际回想过往,我也没有太多的遗憾……我是个幸运的人啊,只是有些不舍,活到了这个年纪,才算活出了个滋味来。”
他笑了笑,看向北方:“怎么也要去看看,希望我这身子能撑到安之将中原天下最后一个敌人屠灭。”
……
……
“大将军,还是回屋子去。”
脸上带着忧色的铁獠狼低声说道。
已经瘦的让人看了心酸的达溪长儒缓缓摇了摇头,笑了笑说道:“你们不要再劝我什么,我自己的身子我自己清楚。你们都怕我会一病不起就这么走了对不对?我却知道,若是不看到安之一统天下那日,我怎么可能会死?”
“再看看”
他指着沿河两岸的风景说道:“江山如画,却一直没能好好看过。我初领军马之际,每日只想着建功立业为国杀敌。心中勾勒江山,却只有血红这一样颜色。远走塞北避难的时候,眼睛看到的又都是仇恨,眼睛里的血色也能浓烈了些,所以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欣赏,也不懂得什么叫做享受。”
“这几年在巨野泽里养着,也学会了怎么去发现这江山之美。说起来,还是活着的美,以至于到了现在,我竟然有几分贪生……”
朝求歌返身走回房间里,抱了一条毡毯给达溪长儒盖在腿上:“大将军,若是你心里畅快,那就想看什么就看看什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几日独孤也会赶来和咱们汇合,到时候我们四个陪着您。”
“哈哈”
达溪长儒爽朗一笑道:“说起来,当初逃亡的时候你们四个与我寸步不离。后来日子渐渐安逸下来,你们四个反倒是很难聚齐了。独孤那个性子在军稽处里根本就不适合,可二部那些家伙也离不开他。这次你们四个齐聚,我也欢喜……我一生无子,你们便如我子嗣一般。这最后一段路有你们四个陪着,也算是圆满。”
这话虽然说的洒脱,但铁獠狼等三人心里都有一种浓烈的伤感。
“最近这段日子总是做梦。”
达溪长儒微笑着说道:“晚上一闭眼,就会梦到当初出弘化那一战。两千部属,三日血战……也不知道怎么了,过去二十年拼了命的去想都想不清楚那些兄弟们的容貌,可这几日梦里却看得格外清楚。”
“赵二虎”
他伸出一根手指:“死的时候身上也不知道中了多少箭,拖着他的尸体杀出重围的时候,在他身子里剜出来的箭头多到数不过来……他是替我挡箭死的,跟着我做了十年亲兵,我做大总管的时候几次想把他放下去做将军,他都不肯。还说跟着我吃香喝辣,自己做将军还得操心费力,不划算。”
达溪长儒依然在笑,只是干涩的眼睛里渐渐变得湿润起来:“二虎临死的时候说,大将军……我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就是一直在你身边没离开。我要是真听了您的放下去做将军,谁来替您挡箭?”
他揉了揉发酸的眼角,然后伸出第二根手指:“宋宝才……那个家伙贪财好色还烂赌,身上没一处让我喜欢的地方。当年驻军渔阳郡的时候,他晚上跑出去睡了一个寡妇,后来若不是你们拦着,我当初便下令一刀剁了他的脑袋。为了赌钱贪财的事,他从军那些年被打过多少次板子?”
“可谁想到,出弘化那一战,本来已经撤出去他又返身杀回去救那个寡妇,最后被突厥狼骑乱刀分了尸首……便是死,他也是违抗军令而死的。死的时候我还是不喜欢他,觉着他不配做个军人。但现在想起来他临回去时候对我说的那句话,下马给我磕了三个响头的时候,我才醒悟……他才是个汉子!”
“来世若依然投胎做个爷们,我愿再投大将军麾下做一小卒。”
东方烈火喃喃的重复了一遍当初宋宝才说过的话,眼神哀伤:“现在我也不知道,当初他回去救那个女人,然后两个人一块赴死……值不值?”
“值!”
达溪长儒点了点头:“因为他知道自己要保护的是什么。”
沉默了一会儿,达溪长儒伸出第三根手指:“铁燎虎……”
说到这个名字,铁獠狼的身子猛的一颤。
“大将军,不要再想以前的事了。”
他扶着达溪长儒的肩头,却不知道自己的肩膀也在剧烈的颤抖着。
“是个好孩子啊。”
达溪长儒摇了摇头,眼泪终究还是忍不住落了下来:“当初我以为他是真的降了,为此我甚至还打了你二十军棍……我麾下的士兵将领,宁可死不可降的规矩就被他给破了。当初他跪地求饶的时候,我真想杀回去把他乱刀分身。”
“可后来……”
达溪长儒嘴角勾起一抹苦笑:“我才知道自己错怪了他,他投降之后,自愿做向导带着突厥大军入关,走的却是葫芦口,一场大雪盖住了林山渊……为了让突厥人相信,他自己没回头的往前走,在林山渊摔死了上千突厥狼骑,到现在他的尸首还埋在深涧下面。”
朝求歌单膝跪下来,握着达溪长儒的手不让他再数下去。
达溪长儒觉着心里一暖,拍了拍朝求歌的手背:“我最欢喜欣慰的一件事,便是安之在长安兴建了一座陵园。不仅仅葬着血骑和铁浮屠的人,还立了一块巨碑,祭奠这些年为抗外敌而战死的将士们,所以我心里没有遗憾了……他们都有了自己的坟,我死之后,也要葬在那里。”
“于阴曹地府中,与众把酒言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