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至于为什么怕狗和蛇,这大都是小时候被吓的,再加上,他有好几次被狗追的经历,所以,夜风面对狗的时候总没有安全感。
没安全感怎么办?
畏惧?
还是逃跑?
以前的夜风也许是,但是现在的夜风绝对不会,一两条普通的狗狗根本就伤不了它,所以如果再有狗对他围击的话,他绝对会下死手。
也许只有这样,他才会克服心中的恐惧吧。
好吧,言归正传,这个时候场面十分的混乱,那些狗狗们的主人无论怎么拉都拉不动,正当众人都准备看好戏的时候,胖哥终于看不下去站起身来,冲了上去。
“汪――”只见胖哥气势汹汹对着那些狗狗们大叫一声。
声音不仅震撼狗狗们,连周围的人都被震撼了。
连夜风都想不到原来胖哥还这么有正义感,关键时刻竟然来一个英雄救狗。
不但如此,还如此有气势,在众狗被吓开的一瞬间,胖哥一抄手将那条可怜的小狗狗抱起,可是,有两条体型庞大的狗狗此时就不爽了。
双目一噌,目露凶光,作势就要冲上去。
夜风本来就距胖哥没有几步远,见狗要飙,心里害怕的本能使他对着扑过来的大黄狗的头部就是一脚狠踢,当时就将那条狗给踹飞了几米远。
那条黄狗被踢到在地‘呜呜’的叫了两声,然后迅的爬起,面带畏惧的神色看着夜风,特别是它的脑袋还时不时的摇晃两下,估计这一脚对它造成的伤害不小。
“拉好你们自己的狗。”夜风冷眼的扫视了周围的几个狗的主人。
正所谓狗出来胡作非为,那一定是主人纵容的。
这些狗的主人都是二十出头的青年,他夜风就不信这些人连一条狗都拉不住,难道所有力气都浪费在女人的身上了?
感受着夜风身上散出的凛然煞气,几条狗的主人虽然心里不悦,但是,夜风的强悍却把他们给镇住了,想想这里又是大街上,继续闹下去只能让别人看自己的笑话,所以,几个人阴沉着脸,拉着自己的狗散去。
“嗨,mei女,狗给你。”胖哥将那条身心受创的小狗狗递给了身旁的mei女。
女子接过自己的狗狗,面带感激的对着胖哥和夜风说道:“谢谢你们哦,要不是你们,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她那纤细xiu长白嫩的小手不断的安抚着怀里的小狗狗,嘴里还不断的安抚道:“花花,你受委屈了,来,跟这两个救你的帅哥打声招呼。”
花花似乎听懂了女子的说话,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带着感激的神色看着胖哥和夜风,小声的‘呜呜’叫了两声。
“这狗太可爱了,难怪招引那么多情的公狗。”
“花花就是太柔弱了,不过,它真的很可爱的。”
“呵呵,好像看起来还很通人性。”
“是啊,它很乖巧的。”
。。。
夜风现,胖哥的眼里似乎出现了丝丝柔情,而且,那柔情的对象正是mei女手中的那条狗――花花。
夜风真的很难想象,像胖哥这样的人竟然会对一条狗心存怜惜,真的是想不通。
“对了,我还不知道怎么称呼你们两个呢,我姓何,叫何琴玲。”女子脸上挂着十分友善的的笑容,自我介绍的说道。
“你叫我胖哥吧,我朋友都这么叫我。”
“我叫夜风。”
以前听着胖哥胡侃自己的feng流‘情史’的时候,夜风还不以为意,因为他真的想不通胖哥到底有何魅力,除了胖,还是胖,所以,夜风都是听之任之,至于他怎样泡上棒棒糖的,夜风更是不甚其解,只能自我安慰的解释道:萝卜小菜各有所爱吧。
不过,今天夜风算是了解到一点,胖哥不仅胖,还有男人的柔情在里面,而且,他很能博得女人的好感。
何琴玲,一米六六的身高,亚麻色的头,有着日韩系mei女的气质,甜美的笑容让人很有亲切感,身上的衣服也穿得很时尚潮流,甚至说的上x感吧。
不过,眉眼之间似乎有着一丝淡淡的哀伤,如果不仔细看的话很难察觉。
“这样吧,为了感谢你们两个救了我的‘花花’,我请你们喝点东西表示感谢,怎么样?”
对于mei女的邀请,夜风很想拒绝,可是胖哥却不打算放过这样的机会,连忙说道:“呵呵,我们也没有做什么,这样是不是太客气了?”
夜风在心里鄙视的想道:胖哥这家伙,嘴里虽然这样说着,但是指不定心里是怎样想的。算了,反正无聊。
“不会啦,我记得前面不远有一个不错的冷饮店,我们去那里吧。”
看着mei女如此盛情,两个牲口只有半推半就的跟在mei女身后,胖哥则挨着何琴玲的身边,两人不断的交谈着,倒是夜风看上去倒像是个不相干的人,只有偶尔会说插上两句话。
跟mei女套热乎?夜风现在没有这个心情。
三人到了冷饮店挑了一个靠窗的地方坐了下来,何琴玲点了一杯鲜橙汁,夜风和胖哥则点了两杯咖啡,闲来无事,夜风便开始暗中观察坐在对面与胖哥交谈的何琴玲。
最后,他得出一个结论,这个女子很寂mo。
为什么会有这个结论呢?
先,何琴玲是一个很yang眼的女人,夜风自从第一眼看到她时就从来没有怀疑过。
那么问题就来了,一个如此yang眼,切穿着如此时尚x感的女人为什么会跟两个陌生的男人聊的如此投机呢?
在一个,从何琴玲言行举止和谈吐来看,她并不是一个内向的女人,因为内向的女人是不可能这么健谈的。
不过,如此说来岂不是与夜风得出的结论相反?
其实不然,正因为如此夜风才肯定对方是一个内心寂mo的女人,而且很想找一个人来诉诉心肠。
夜风这么说是有根据的,在他们还没有相识的时候,女子就一直锁眉不欢,似乎有些愁苦,对于现在的年轻人来说,愁苦并不是什么大惊小怪的事情。
愁苦的原因有很多种,亲人、金钱、朋友、爱情和工作上的事情等等。
夜风还记得这么一句诗词:“少年不识愁滋味,yu说还休梦已阑”。
话说,夜风和胖哥跟眼前这个女子最多不过萍水相逢,以前更是没有任何交集,最多就是路见不平替她的小狗花花赶走了身边‘苍蝇’,按理来说,口头‘谢谢’之后便应该分道扬镳,当然,如果两方想交个朋友,留个电话号码就可以了。
毕竟,双方彼此都不熟悉。
好吧,退一步说,就算她盛情,请夜风和胖哥两人吃喝一点东西表示感谢,但是她有必要像是对好友一样相互畅聊么?
而且,她很闲,闲的陪着胖哥和夜风两人喝了两杯咖啡,大概差不多一个小时了还不准备离去。
这就说明问题了,她很寂mo,很想有人能陪陪她,聊聊天,说说心事,这也就证明了夜风开始的推论是正确的。
“不好意思,我们的朋友在找我们了,我想我们该走了。”夜风接了一个电话,然后看了一下时间,对着何琴玲说道。
“哦,是嘛?那下次有空你们到武汉来玩的话记得打电话给我,我明天就要回武汉了。”何琴玲觉得时间过的真快,不过,她现在的心情已经好了很多。
“玲姐,放心,我们什么都不多,就是时间多,有空的话一定去武汉找你。”
相互交换了电话号码和qq之后,何琴玲便拉着她的小狗狗先行离开了。
胖哥应该是属于‘乐天派’的吧,脸上总是带着欢快的笑容,夜风又时候也很羡慕胖哥,至少他活的比自己快乐潇洒的多,没有那么多的烦恼。
“唉,又是一个芳心寂mo的女人啦,可惜我已经从良了,不然。。。嘿嘿!”
从胖哥那yd得神情夜风可以看出,他的心里绝对没有想什么好事。
“什么从良?别说的那么好听,你没有出gui,只能说明对方you惑不够。”夜风很不客气的打击说道。
“风哥,你怎么能这么说我呢?自从我有了我家棒棒糖之后,我真的再没有碰过其他的女人,就连外面的小姐我都没有沾过。”
“谁知道呢,说不定你自己偷偷momo去过好几回了,大家都是男人,就算你真去了,我难道还会跟棒棒糖打小报告不成?”
胖哥一脸委屈的回道:“可问题是我真没去啊。”
“男人一旦养成piao和好色的习惯,就好比吸毒一样,想戒是很难戒掉的,就说刚才吧,你要是对人家没有‘兴趣’,你会表现的那么英勇?”
“那是因为我不忍心那么可爱的狗狗遭受摧残。再说了,我不喜欢年纪比我大的女人,风哥,其实呢,我这完全是为了成全你啊,我知道,风哥你看上人家了对不?”
“扯淡,我已经被女人烦死了,我怎么可能看上她?”说到这话,夜风好像底气不是那么足了。
“嘿嘿!”胖哥笑了笑,那样子说不出的猥琐。
“风哥,大家都是男人,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女人多怕什么,反正她们又碰不上面,我相信风哥的能力,说实话,要不是我有了棒棒糖,这个女人我真的会一举拿下,唉,可惜啊,我从良了。”
说到这,夜风也难得再跟胖哥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不一会儿,老三和韩玉烟就跟班上的那些女生来到了冷饮店。
“二哥,你太不厚道了吧,把我们给抛下,自己跑到这里来悠闲。”韩玉烟一pi股坐下,点了一杯奶茶,带着埋怨的神色看着夜风。
“我可没有你们那么好的jing力,逛街逛几个小时不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