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这个身着黑衬衫的男子给夜风的感觉很是熟悉,不一会儿,夜风便想起在哪里见过他了,这个青年男子不正是追求晓颖那家伙么?
夜风还记得,那天在女大门口,这牲口手捧一束蓝色妖姬向晓颖求爱,最后被晓颖给拒绝了。想到这,所以夜风才郁闷,怎么这个男子在这个时间和地点出现。
巧合?
还是预谋?
第一次见面,这个男子就给了夜风很不一般的感觉,隐隐之间,让夜风觉得他们像‘宿敌’。这种感觉很奇怪,也很莫名其妙,才见过两次的人怎么会有这种感觉呢?
夜风摇了摇头,将这些莫名其妙的想法抛之脑后,快步的走到郭可妮的面前,关心的问道:“可妮,你没事吧?”
而这个时候,郭可妮等人的表情很奇怪,都一副疑惑的表情打量着夜风。
为什么?
因为夜风不但手上沾满鲜血,就连衬衣上都有不少血迹,整个形象就像冲战场上刚刚拼杀回来一般,这还不能让郭可妮等人疑惑和担心么?
“夜,夜风,你。。。没事吧。”郭可妮眼中乏着泪水,双手在夜风的身上抚mo着,担心的问道。
夜风这才注意到自己这身‘狼狈’样,露出了点微笑,回道:“我怎么会有事,这不是我的血迹,只要你们没事就好了。”
胖哥这时才无比委屈的叫道:“他们自然是没事,我可惨了,我被群殴了,风哥,你咋就不关心、关心兄弟我呢?”
夜风这才注意到胖哥,看着胖哥那身模样,的确――很凄惨。
“就你现在这模样,我是看不出你能有什么问题,你这一身肥肉,估计他们打的都够呛。”
“晕啦,风哥,我真的是受了内伤了。”
夜风这当然是玩笑话,他也只是想缓和一下气氛,“跟你开玩笑呢,对了,你还是去医院看一下吧。”
很快,他转而对韩玉烟说道:“老三,你开车送他们两个到医院看一下,没问题吧?”
“好了,交给我了。”说着,韩玉烟便对着胖哥打笑地说道:“胖哥兄,我们走吧。”
胖哥并没有急着上车去医院,他身上的伤,他自己心里明白,没什么大碍,他只是有些担心夜风,所以他走到夜风身边,小声的说道:“风哥,这事。。。”
不过,他还没有说完,夜风就打断了,笑着对他说道:“先别管这事,你先去医院看看,什么事明天再说,嗯!”
胖哥也是明白人,既然夜风都这么说了,那什么事就等明天再说吧,回道:“那好吧,兄弟我先走了。
对了,刘雅她。。。受了一点委屈,都怪我自己没用,你找个机会安慰、安慰一下她。”
刘雅受了委屈?
夜风听到这,心中的无名火又一下窜了上来,急忙拉住胖哥,询问道:“她受了委屈?哪个混蛋干的?”
“其实,并不严重,只是被tiao戏了一下,那个人外号叫‘五哥’,现在已经被抓了。”
“好了,我知道了,你先走吧。”
刘雅这个女人,一直就让夜风觉得亏欠了她许多,当年,那情窦初开的年纪,一个少女对他表达了爱慕之意,却被他给无情的拒绝,而且,那个少女非但没有死心,还为他做了很多很多的事情。
最重要的是,刘雅还默默的等了他好几年。
也许,这种事情本身说不上到底谁欠谁的,但是在夜风的心里始终有一个结,这些年来,他盼望着有一天能再次遇上这个女孩,亲口对她说一声‘对不起’。
如今遇上了,他却说不出口,但是,他现在能做的,就是默默守护这个女孩,直到她找到自己的另一半。
他希望刘雅能有一个美满的爱情,他希望刘雅获得幸福,一份他给不了的幸福。
一路上夜风都显得比较沉默,只是询问了一下整个事情的经过,不过令他十分疑惑的是,就是半路那个杀出来‘王夕’。
还有,他的身份竟然是武汉华天集团总经理。
从父亲那里了解到,整个华天集团,王氏家族是有股份的,而这个‘王夕’会不会就是王氏家族中的人呢?
今晚的很多事情,夜风都想不通,想不明白,今晚的这一切到底是谁在幕后bsp;为什么会针对他?
他现在能做的,就是等阿虎的消息了,不然,让这个敌人一直藏在暗处,他的情况就非常不妙了,到时候不但自己有危险,有可能自己身边的朋友都有危险。
夜风先将郭可妮和吴丹送回了三环公寓的宿舍,然后不顾刘雅拒绝,固执的一定要将她安全的送回到家门口。
经过刚刚所生的事后,郭可妮也赞成夜风的做法,毕竟这么晚了,再让一个女孩子单独走夜路,换做任何一个女孩子,心里都会‘毛毛’的。
所以,郭可妮也很大方的让自己的男朋友做一次其他女人的护花使者。
“真是谢谢你哦,王同学!”
开车将刘雅送到住房楼下,一路上,刘雅跟夜风说了很多‘谢谢’。让夜风的心里有些微微的心酸。
“都说了不用谢了,以后叫我夜风吧,听着你叫我‘王同学’,感觉很别扭。”夜风并没有马上驾车离去,而是陪着刘雅下了车。
“那个,你这个样子没受伤么?”看着夜风浑身的血迹,刘雅内心还是畏惧,当然,还有点担心。
“我真的没受伤,今天的事情连累到你了,我一直想跟你说一声‘对不起’。”
听着夜风有些莫名其妙的话语,刘雅脑中也冒出了好几个‘?’号。
不解的问道:“怎么能这么说呢,是我们的运气不好嘛,碰到了歹徒,不过我们都没有出事,已经是不幸中的大幸了,要不要上去坐坐,将你身上的血迹清洗一下?”
夜风思索了一会儿,然后点头说道:“好吧。”
刘雅住的是一个小单间,整个房间收拾的很整洁,还有股淡淡地清香,夜风到卫生间将身上和手上的血迹仔细清洗一遍之后,才走出来。
他知道,女孩子都是怕见血的。他这个模样没将刘雅吓坏就算不错了。
他略微打量了一下整个房间的布置,最终目光停留在电脑桌上的一张很老旧的相片。那是一张集体照,这张相片,夜风自己也有一张,那是他小学毕业之后,全班所有同学的集体照。没想到刘雅还一直保存的这么好。
他走上前去,拿起相框,看着相片里一个个熟悉的面孔,夜风嘴角露出了一丝甜美的笑容。
“喝水!”这时,刘雅倒了一杯水递给夜风,说道:“别站着,坐啊。”
“哦,谢谢!”夜风接过水杯,喝了一大口之后,将其放在了桌上,看了看自己污秽的一身,有些苦笑的说道:“我就不坐了,我这一身,很脏,站着没事的。”
“对了,你小时候很漂亮!”
这话,让刘雅有些吃惊了,这可是他小学时的毕业照,整个班上有六七十人,王夜风怎么可能一眼就从里面认出她来呢?
“你的意思是说我本班长大人现在不漂亮咯?”刘雅故作生气的看了夜风一眼,然后从夜风手中接过相框,自己扫了一眼,然后疑惑的问道:“你怎么会一眼就认出来了?我不信,你指给我看看。”
这张相片曾今无数人看过,刘雅也让不少人指认相片里那个女孩是她本人,结果没有一个人指认出来,所以,当王夜风说出这句话来的时候,刘雅表示深深地怀疑。
夜风当然能认出小时候的刘雅,毕竟小学同窗六年,再加上,他没事也经常翻出这张小学毕业照出来看看,所以,能一眼认出刘雅来,并不是什么难事。
夜风含笑不语,只是随手一指,就指出了当年那个美丽、可爱的小刘雅出来。
刘雅这才张开了小嘴,一脸不信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