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上的许多东西都可入药,于楚云梨这样的高明大夫来说,哪怕只是普通做饭的食材,也可用来治病。
她送来的是普通的汤,看着没什么稀奇,进门后也不理会姜氏的阴阳怪气。这庶女和嫡母之间,想要和平相处,得两人都大度。很明显,姜氏不是个大度的。她也不强求,自顾自盛了一碗汤,端到于父面前:“爹,这可是女儿天不亮就起来熬的,你可千万要多喝些。”
姜氏看不得这父慈女孝的情形,提醒道:“你爹头疼,正难受呢,看不出来吗?”
于父确实头疼,但闻到这汤的味道后,突然就觉饥肠辘辘,大半碗汤喝下肚,已经出了满头满身的汗,他伸手抹了一把,只觉浑身畅快,方才的疼痛已经去了九成。
如果说睁眼的时候,他觉得自己需要躺上几天,此刻的他就想出门大干一场。
他笑呵呵道:“还是我闺女有孝心。”
姜氏翻了个白眼,回来几个月了,一起吃饭的时候挺多,但于新兰亲自下厨也就这一回,哪儿有孝心了?
之前她不想看到这丫头,只说家里没有请安的规矩。这丫头可倒好,当真就不来了。
晚辈给长辈请安,那是孝道。长辈不让请安,那是体恤,晚辈要是因此拿大,那就是不孝!
楚云梨假装没看见姜氏难看的面色,笑吟吟道:“爹既然喜欢,以后我天天给你熬。”
“那可不行。”于父看了看她的手,道:“你啊,以后就好好养着,做饭这种粗活让下人来。”他看着女儿手上的茧子,有些难受:“你在外受了这么多年的苦,天天做饭伺候一大家子,没道理回来了还需要做饭……今天我让人给你带的护肤脂粉,你记得让人给你涂着。”
楚云梨笑着答应下来。
没多久,大夫赶到。于父还有点头晕,他对自己的身体挺重视,也没拒绝大夫把脉。
不过,此刻他头已经不疼了,大夫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只说他太累,让他多歇着。
于父不以为然,顺口打发了大夫。
楚云梨在一旁收拾碗筷,故意磨磨蹭蹭。果然,就听到姜氏道:“老爷,你还要出门吗?”
于父颔首:“今有客商过来验货,这一定下,可就是往后三年的货物,我得亲自带着。稍后应该会请他们喝酒,夜里不要等我了。”
姜氏一脸不赞同:“大夫的话还是要听的,既然让你歇,你就歇着吧。至于客商那边,让风儿去也是一样的。”
于父头也不抬:“姜风太年轻,玩不过那些老油子。”
姜氏有些着急:“都没让他试,你怎么就知道他不行?”
“就算他行又如何?”于父拿起披风,正色看着她:“他是姜家的人!”
姜氏有些尴尬,苦口婆心地道:“我就是想让风儿帮帮你,你已经不年轻,我怕……我们是夫妻,我担忧你啊!要不是我不会生意上的事,真就亲自来帮你了!”
“不用!”于父态度坚决:“我底下有几个得力的人,用不着姜风。夫人,我没打算用他,你若真为他好,就让他别等了。”
很明显,姜氏带儿子走了后,已经起了让娘家侄子接手于家生意的心思。但于父这模样,很明显是不答应的。
他看了一眼收拾碗筷的楚云梨,微不可查地叹口气。
以他的想法,没有儿子,那就培养孙辈。但罗大江实在不像样,最近经常流年花楼……男人嘛,家里吃饱了去外面还能吃,在外头吃饱了,回家是绝对吃不下的。
以前在乡下,夫妻俩日夜相对都没能有孩子。女儿都二十好几,男人还时常不在,这样的情形下让女儿有孩子,那不是为难人嘛。
楚云梨察觉到了于父的目光,笑吟吟问:“爹,我送你。”
于父想拒绝,忽然又想到了什么,道:“好!”
父女俩一前一后出门,于父打发了身边伺候的人,道:“听说乡下又来了人,昨天你还陪着他们等了许久……要我说,你若不喜欢待客,那些人你就该让大江自己招待,他要是不管,你就直接装作没这回事。”
“好。”楚云梨随口答应下来。
于父欲言又止,他想提醒女儿几句,又怕女儿伤心。踌躇半晌,到底还是没说出口。反正罗大江越来越不像话,等到他荒唐到底,就是他离开于家的时候。
其实,死过一次的于新兰对于父亲的
想法全都清楚。本来呢,于父的打算没有错。这感情再好的夫妻,如罗大江这般糟蹋感情,都有分道扬镳的那天。但人生不如天算,于父我们都没想到自己的妻子会对他动手。
前些天姜氏已经开始下毒,于父就是从今日起,一病不起,喝了大夫的药后,病情反而越来越重。
等他病得只剩一口气,罗大江有换人的想法,也就不奇怪了。
岳父已经压不住他,这诺大的家财只等着人一死就是他的,换了于新兰,也不会有人拦着。
“爹,你想说什么?”
于父摆了摆手:“那些客人还在,你想陪的话,赶紧去,不用管我。”
楚云梨顿住脚步,不赞同地道:“其实我觉得夫人说的对,既然大夫让您歇着,您就该歇会儿。银子是赚不完的,有了好身体才有其他。”
于新兰以前不知该如何面对父亲,在他面前,那是大气,都不敢出,于父还是第一回听到女儿在自己面前说这么多的话,欣慰的笑道:“我心里有数,不会折腾自己的。你先回去吧。”
楚云梨追了两步:“爹,我学会写许多字,最近我还学了算账,要不你带上我吧。”
于新兰在乡下长大,会的就是打扫洗衣做饭,还有缝缝补补。读书认字那是回来后才有的,于父特意请的人教导她,没指望她学多好,只希望她能看得懂账本。
当然,对于活了快三十年都没有读过书的于新兰来说,读书特别的难。她很认真,但还是学不好,也不想看先生那失望的目光,干脆就不再去了。
这几个月里,于新兰偶尔也会练练字,但就跟狗爬似的,一个字写成了几家人。她怕丢人,每次练完字之后都会把纸全部烧掉。
这倒便宜了楚云梨,反正她练成什么样也没人知道,如今突然拿出一笔好字,或是会算账,最多就是让人赞一声聪慧。
人还是那个人,谁敢说她不是于新兰?
于父有些惊讶于女儿难得的亲近,惊讶过后就是欢喜:“那就一起。”
父女俩上了马车,于新兰到城里这几个月,总共也才上街两回,后来也没了机会,楚云梨对外头的一切都挺新奇,一直将帘子掀开一条缝往外瞧。
于父见了,忍不住道:“我早说过,回来后府里就是你的家,那么多的银子拿着,你想出门就出门,没必要一直关在府里。还有啊,你那些乡下的亲戚要是得寸进尺,你不用搭理,直接将他们撵走。要是敢纠缠你,就让护卫出面把人打走,对着门房嘱咐一声,以后他们都到不了你跟前。”
楚云梨再次答应下来。
很快,两人就到了于父的酒楼。
于父在这里有一间账房,每个月大半个月都住在这里。
楚云梨上了楼之后,察觉到众人暗地里打量的目光。关于于老爷接回来的这位千金小姐,好多人都听说过,甚至还有不少人见过。
于府接回人后,特意办了个赏花宴,让这位姑娘见了众人。
可惜,这姑娘太腼腆……那是客气的说法,说难听点,这姑娘有些上不得台面。
想想也是,一个在乡下活了近三十年的女子,从来没学过规矩,突然让她面对这么多富贵人,谁都会拘谨。
若不害怕,坦坦荡荡才奇怪呢!
楚云梨开始翻账本。她有一个“学习”的过程,装不懂这事她不是第一回干,做起来还算得心应手。
半日过后。于父看着女儿标注出来的账目,特别的欢喜,真觉得自己先前的猜测没有错。
他女儿果真是个天才!
他目光亮亮:“你这些天独自关在书房时,都在学这些?”
楚云梨低下头,装作不好意思地道:“爹对我那么好,我也想……帮您分忧。就是我从未学过这些东西,怕说出来别人会笑话我,这才决定按着练好了再说……爹,我有算错吗?”
有两个错处,但在于父看来,这已经很好了,他一拍桌子道:“往后那些乱七八糟的客人让罗大江自己料理,每天跟着我看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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