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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争:「…………」

好傢伙。

好傢伙。

我的鞋是你应该标记号的点吗,你想要我的鞋就直说,我也不是不能拿给你,可是你就这样在路上对着我的鞋尿了,身边也没有鞋店,你是想让我光着脚在大街上乱逛,然后被当做变态举报,最终被警察抓进警察局吗?

你好狠的心!

而此时那位「犯人」在尿完之后,还幸灾乐祸的用伸着舌头用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他,嘴角往上翘着,像是在笑他。

士可杀不可辱。

他应该把这个「罪犯」好好教训一顿,于是他朝那只罪犯伸出了魔抓,一开口便是:「过来抱抱~」小博美很配合伸出一只小爪子踩上了他的手掌,将其抱在怀中的之后,林争眯着眼睛,感受到了什么是真正的幸福。

这毛茸茸的手感,这水汪汪的大眼睛,没人会不喜欢这么可爱的生物!

可是这么小的狗怎么会独自待在街上?

林争四处看了看,身边的人本来就少,而陆续路过的几个,没人注意到他手里抱着的小博美。

他看着怀里的博美,心想该不会是被丢了吧?

可他看仔细看了看博美身上的毛,很干净,也很顺滑,像是每天都有在好好打理,一看就是有主人在好好照顾,而且,谁会捨得丢掉这么可爱的小生物。

自家的宠物不见了,估计主人现在也很着急,正在四处寻找。

林争看了眼自己的鞋子。

……他现在无比想先把鞋子换掉。

可是如果把小博美单独留在这里,很不安全,要是抱着走了,主人回来找说不定就会错过。

眼前的小狗像是才刚丢失不久,主人会回来这里的找的机率很大。

林争在心里挣扎了许久,最终还是决定留在这里继续等。

就等半个小时吧。

半个小时后,要是主人再不来,他就把狗狗送去警察局。

林争抱着狗狗,坐在路边一家没有开门营业的咖啡厅前,原地边撸狗边等待起来。

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他在咖啡店前换了好几个姿势,一会儿手杵着脸,一会儿把脸埋进毛茸茸里,一会儿把小博美举起来给它举高高,一会儿又单手给它量腿长然后嘲笑它腿短。

已经差不多过去快半个小时了,林争看了眼时间,又往路两边看了看,就在他打算将狗带往警察局的时候,一位穿着优雅的老太太看到他怀里的小博美,捂着嘴不敢相信的朝他快速小跑过来,「我的宝贝,终于找到你了。」

确认过之后,林争知道这位老太太就是宠物的主人,他看着小博美被老太太抱在怀里高兴的样子,终于放下了心。

「非常感谢你,你是个好人。」

「不用客气。」

老太太注意到林争湿了的鞋,「噢,你的鞋!」

经提醒,林争才想起自己鞋子,老太太一眼就看出了那是自家宝贝的杰作,他告诉林争说最近不知道为什么,这只小狗狗很喜欢在别人的鞋子上干这种事,林争心说怪不得它那么熟练,原来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虽然一再表示没有关系,但老太太仍是表示要邀请林争到家里共进午餐,作为赔罪也会作为感谢,一副林争不答应就会觉得良心不安的样子。

她说自己就住在这个街区,房子离这里不远,他的孩子都很有趣,让林争不用拘束。

那个街区林争知道,曾经也去过几次。

林争不想让老太太为难,最终还是答应了。

在回去的路上,老太太一路给他讲这是小博美是怎么出现在她的家庭里,她们的家人又是多喜欢这个小生物,然后又说到刚才不小心把它弄丢之后的自责,林争安慰她找回来就好,小博美看上去状态也很好。

「那是因为它很幸运的遇到了你,你是个好孩子。」说着,老太太推开面前半身高的院子的门,对林争道:「到了,这里就是我住的地方。」

林争跟在后面进去,走过两边草地间空出来的石子路,随着老太太走进了屋里。

老太太将浴室借给了林争,还给了拿他一双崭新的鞋。

过了不久,她的孩子陆续回来了,保姆正在准备午餐。

在听老太太说了今天小博美的奇遇记之后,他们纷纷对林争表达了感谢。

老太太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两个年纪偏小的女儿是医生,大儿子是一家银行的高管,而且很巧的是,大儿子里克的老婆也是个华人,叫林雅。

这让林争感到了几分亲切。

老太太家的人热情太高,一直给林争倒喝的。

「所以你以前一直生活在a市吗?」

林争拿起果汁喝了一口,「是的。」

「真的好巧!」林雅挽着里克的手臂激动道:「我老公以前就在a市待过很长一段时间,他在那里认识了很多的朋友,我和他也是在那里认识的,明天我们的宝宝就满一周岁了。」

老乡遇到老乡,林雅看上去比林争还要激动。

林雅说林争有些面熟,随后表示,可能是他们两个都姓林,说这是来自于缘分的熟悉感。

两人互相交换了联繫方式。

最后林雅还嘱咐了林争,明天如果没什么事的话,一定要过来为她的宝宝庆生。

林争应下了。

他不禁觉得,老太太说得没错,这确实是很有趣的一大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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